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及管理、商品零售及贸易、酒店业务、设备安装及维修、建筑、室内装修等业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租赁、销售;经营管理停车场;承接各类建筑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建材购销、楼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建筑装饰、园林绿化、楼宇代建、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饮食服务业、旅馆业、旅游业、国内商贸业、物资供销业、电力生产、交通运输、工业、仓储、医疗卫生、投资等;公司董事会决定,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房集团”)成立于1980年1月8日,系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前身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1992年8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更名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总公司”,同年8月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1993年6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过四十余年发展,深房集团已成长为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集工程施工、项目监理、资产经营等多元化经营于一体的企业集团。
公司投资区域以深圳为中心,遍及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汕头、哈尔滨、沈阳、西安、武汉、昆明等国内各大中城市,此外,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均有投资项目。
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最早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深房集团筑造了深圳早期的城市雏形,并在中国房地产开发史上创造了多个“第一”,包括:第一个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第一个引入外资合作开发土地;第一个采用楼宇预售手段筹集开发资金;第一个按国际惯例实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第一个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开发的楼宇、住宅进行全方位管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举行的新中国第一次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夺标。
深房集团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为中国房地产业、特区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未来,深房集团将大力弘扬遵章守纪的制度文化、廉洁从业的廉洁文化、精益求精的卓越文化,努力打造精品,回馈社会,为把深房集团打造成为受人尊重的上市公司而努力奋斗。
公司专注于住宅地产开发,在售项目主要分布在深圳、惠州和汕头三地,分别为深圳地区的翠林苑和光明里,惠州临深的林馨苑,汕头地区的天悦湾;在建项目为林馨苑。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累计土地储备情况主要项目开发情况主要项目销售情况主要项目出租情况土地一级开发情况融资途径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1、概述2024年,面对愈发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投控公司决策部署,全体深房人团结一心、秉承定力、向前向上,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锚定目标、聚力奋斗,主业经营取得良好业绩。
光明里项目严控节点进度、严把安全质量,聚焦客户需求,从绿建、景观等维度不断优化提升项目品质,安居型商品房开盘当日即售罄并实现提前交付;翠林苑、天悦湾等存量项目实现新增销售108套;集团租赁业务完成年度目标的106.4%。
(二)守牢底线、聚力攻坚,风险防范化解取得积极成果。
林馨苑系列诉讼案件取得突破,公司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7次,排查的各类隐患均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和标准完成整改闭环;报告期集团未发生重大信访和舆情事件,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目标导向、聚力开拓,挖潜拓增取得可喜成绩。
海燕酒店营收和利润双双达到年度预定目标,华展公司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圳通公司营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汕头分公司完成金叶岛项目退税。
报告期,公司大力盘活存量资源,完成汕头中山东市场改造升级,金叶岛、海天阁等存量房产及京华光电厂厂房已在联交所挂牌待售,重启美国土地出售工作;“两非两资”处置工作平稳推进,完成新峰置业公司撤销注册。
(四)夯实基础、聚力管控,能力提升取得实在成效。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深化合规体系建设,ESG报告实现常态化披露,公司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完善“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工作机制,完成所属企业组织架构优化和定岗定编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编制《房地产开发手册(试行)》,推进建立“好房子”、市场典型楼盘户型信息库,专业能力实现稳步提高。
(五)提升站位、聚力谋划,未来发展持续探索推进。
公司始终保持对上市监管规则以及资本市场政策动态的高度关注,积极加强与控股股东、系统内资本平台以及专业中介机构的沟通,努力拓展具备可行性与高潜力的优质项目资源,聚力谋划、稳步推进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力求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先机。
(六)党建引领、聚力融合,领航定向作用更为彰显。
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全年召开党委会34次,审议和前置研究重大事项180项,有效发挥了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推动党建与经营发展双向融合,携手街道、社区和罗湖区商务局等单位,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模式;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1993年7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724号文批准,在原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A股及B股分别于1993年9月15日及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4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B股作为一级有保荐ADR在纽约柜台市场挂牌交易。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22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