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天冬聚脲高分子材料及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聚天门冬氨酸酯(天冬聚脲)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为天冬聚脲树脂、改性固化剂及天冬聚脲涂料。
历经十余年发展历程,目前已获得上百项技术专利,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其中天冬聚脲树脂业务已在全球建立完善的经销体系,产品远销海外70多个国家。
天冬聚脲树脂产品应用于汽车及重型设备涂装、风机叶片、防水工程、地坪、美缝剂、胶粘剂、民用防水修复等领域;天冬聚脲涂料产品应用于水上乐园、水电大坝、军工及海洋防腐、工业及商业地坪、建筑防水修复等领域。
天冬聚脲新材料是高固体(无溶剂)防护涂料的较佳选择方案。
公司宗旨:为涂料行业提供“环保,节能,长效寿命”的材料及涂装解决方案,做中国天冬聚脲材料研发与技术方案提供商,打造中国天冬聚脲民族品牌。
2018年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上年有明显提升,虽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没有完成,在营业收入略有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增长。
1、市场开拓及营销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深入研究所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推广民用厨卫防水系列及环氧地坪系列产品,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其中2018年民用厨卫防水系列产品销售额达67.73万元,环氧地坪系列产品销售额达209.58万元。
另公司注重国际市场竞争,积极参加国外涂料展会,加强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工作。
2、技术研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各项研发工作稳步推进,其中《一种高强度的天冬聚脲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氟改性天冬聚脲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含氟聚天门冬氨酸酯树脂及其合成方法》三项发明专利分别进入实审阶段,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3、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8,824.18万元,同比增长2.64%;实现净利润413.01万元,较上期增长41.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87.79万元,较上期203.68万元增长4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37万元,较上期增加526.16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93万元,较上期增加302.3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15万元,较上期减少1130.54万元。
公司设立于2003年5月23日,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迪拜尔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6日,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飞扬骏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飞扬有限”。
2003年5月12日,傅兵、肖阳签署《公司章程》,共同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飞扬有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003年5月23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飞扬有限设立,并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2113529的《营业执照》。
2003年5月19日,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敬会验字[2003]第196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5月18日,飞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5.00万元,其中傅兵出资20.00万元,肖阳出资5.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10月29日,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敬会验字[2003]第500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10月28日,飞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原注册资本的第二期25万元,其中傅兵出资20.00万元,肖阳出资5.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4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6665号),截至2016年3月31日,飞扬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8,188,322.74元。
2016年4月30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249号),截至2016年3月31日,飞扬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8,256,225.62元。
2016年4月30日,飞扬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飞扬有限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188,322.74元为基础,按照1.2828:1的比例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6,382,979.00元折为股本,每股面值1.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5月16日,飞扬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6年5月16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28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1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8,188,322.74元,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6,382,979.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5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0457771X的《营业执照》。
2023年1月12日,合创汇金与深圳高新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合创汇金将所其持有的飞扬骏研35.3125万股股份以14.1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高新投,转让价款为500万元。
2023年3月,飞扬骏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联众致远增发股份。
同日,公司与联众致远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联众致远以2,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12.9999万股,增资价格为17.70元/股。
2023年3月21日和2023年7月10日,大华会计师分别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67号)和《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29号),审验确认,公司已收到联众致远实际缴纳的全部投资款2,000万元。
2023年12月,飞扬骏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金石新材料基金增发股份。
同日,公司与金石新材料基金和其他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金石新材料基金以6,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03.3998万股,增资价格为29.50元/股。
2024年2月2日,大华国际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北京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收到金石新材料基金实际缴纳的投资款6,000万元,其中203.3998万元计入股本,其余5,796.60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5年3月31日,加法壹号与潘根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加法壹号将其持有的公司16.9492万股股份以23.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潘根琴,转让价款为400.0104万元。
2026年1月16日,雪钧投资与自然人曹青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雪钧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6.8332万股股份以29.7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曹青山,转让价款为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