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智慧交通、移动医疗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机、风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风机、风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电池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日用杂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制造;停车场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餐饮服务。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90)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要为客车生产厂商提供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致力于成为国内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
公司秉承“以优质的产品为业务发展基础”的经营理念,报告期内,聚焦主业,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开展研发工作;充分利用投资、合作等不同方式,推动业务发展,挖掘市场空间;紧抓产品质量关,持续优化成本管控工作。
报告期内,在以旧换新政策有效带动、公交客车进入新的换车周期、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态势、国产车性能及价格在国际市场更具竞争优势等因素影响下,下游市场持续向好,加之公司持续有效维护市场开拓成果,公司经营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13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3%,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1、聚焦主业,挖掘新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卡车领域实现营业收入约3,99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90%,带动公司在除客车外商用车领域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增加。
公司基于现有产品进行技术迭代、优化和新功能开发,形成产品系列,并在商用车的不同应用领域,挖掘应用场景。
公司通过不断研制新产品,提高在不同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主要围绕高压风扇、电动翻版小型投币机、户外广告彩屏等新产品,以及新型号的调度屏、中控屏等七大重点产品的研制开展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户外广告彩屏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其他项目产品处于试产、样机试制等不同阶段;智慧交通管理云平台的优化工作主要围绕系统应用模块化开发展开,拟通过系统应用模块化设计,提高对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在海外市场开拓方面,通达科技完成设立。
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的二级全资子公司,通达科技承担相关区域市场需求分析、定向产品开发等功能。
公司拟通过业务主体本地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业务布局。
2、推动新领域业务持续发展,完善产业布局公司持续完善在移动医疗领域、乘用车领域和专用车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提高业务协同性,推动相关业务可持续发展。
移动医疗领域,公司一方面积极参与医疗车采购、租赁投标项目,开拓市场;另一方面通过与三甲医院等医疗机构合作,研制、推出新车型,探索市场需求、积累产品经验、寻求业务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祺迹汽车对“5G智能眼科巡诊车”进行升级,推出集“防筛诊治”为一体的“慧眼移动医院”,为患者提供预约、检查与治疗、随访,全链条健康管理服务;并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共同研制5G智能康复理疗车,搭载先进理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运动康复训练、呼吸康复训练等服务;启动与广州医科大学脑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就5G脑心动车(老年痴呆筛查车)的研制工作,拟搭载多维度多场景老年筛查评估系统、阿尔茨海默病血浆标志物监测体系、老年痴呆早期快速筛查与干预脑机接口系统等,实现老年痴呆系统性筛查;并启动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就5G骨科筛查车的研制工作。
乘用车领域,电池托盘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94.83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约7倍增长。
在完善的团队建设、全流程服务的机制下,公司不断推出新型号电池托盘产品并获得客户准入,为业务突破式增长奠定基础。
专用车领域,报告期内,完成一款纯电动冷链物流车型号公告,另有一款甲醇渣土车进入型号公告申报阶段;同时,积极联合智驾方案提供商布局无人物流车项目,目前该项目仍在开发阶段,暂未形成收入。
3、质量、成本两手抓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核心产品质量关,按照研发、制造、交付等业务环节制定具体绩效指标,进行全品类质量监控和重点产品质量考核,定期进行原因分析,以结果为导向,通过严把零部件输入、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提高产品合格率,依托数据分析,推动“零缺陷”制造建设。
报告期内,实现重点产品一次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塞拉门、智能仪表等多款产品一次合格率维持在100%。
公司持续深化成本管理,提高产品研、产、销各环节资金投入分析要求,细化成本管控,提高生产效率,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1993年12月28日,广州市荔湾聚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向荔湾工商局递交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受理编号0187)。
1993年12月29日,广州市荔湾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荔审所)验字第N93-2977号《关于荔湾区通达塑料电器厂的注册资金验证报告》。
根据该验证报告,截至1993年12月9日,企业注册资金1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55,000元,流动资金45,000元,注册资金来源为职工集资,其中,邢映彪出资40,000元,邹晓明20,000元,蔡筱林出资20,000元,钟锦华出资20,000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通达电器设立时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形。
1994年1月,荔湾工商局出具《关于成立工商企业的批复》,同意成立通达电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4年1月11日,荔湾工商局向通达电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年7月16日,通达电器召开股东会,股东陈丽娜、邢映彪、邢丽娟出席会议,代表股东表决权的100%。
会议决议:重新确认、明晰通达电器产权;将企业经济性质由集体企业转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邢映彪出资10,000元,出资比例为10%,陈丽娜出资85,000元,出资比例为85%,邢丽娟出资5,000元,出资比例为5%;重新设立企业章程;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由新投资人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变更系用新股东重新出资的方式夯实企业产权归属,资金来源均为家庭收入积累,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2年7月,通达电器向白云工商局提交《转制申请书》。
根据该文件,通达电器申请将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与主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工业公司脱离隶属关系。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街道办事处在《转制申请书》上批复“同意转出”。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工业公司在《转制申请书》上批复“同意转制及脱离隶属关系,变为无主管企业”。
同月,通达电器向白云工商局提交《产权确定》。
根据该文件,1993年办集体企业要求职工集资人数达到4人以上;通达电器实际出资人为邢映彪个人,邹晓明、蔡筱林、钟锦华仅是雇员;当时为方便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使其尽快投入生产,所以在出资形式上定为以上4人出资,这给企业产权界定带来一定混乱;主管部门从通达电器开业以来亦没有任何投资。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街道办事处在《产权确定》上批复“同意转出”。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工业公司在《产权确定》上批复“同意转制及脱离隶属关系,变为无主管企业”。
2002年7月25日,通达电器向白云工商局递交《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设立,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制。
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依据包括《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7]96号)、《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印发关于广州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意见的请示》(以穗府[1995]5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明确。
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未征得企业职工大会同意,未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改制程序存在瑕疵;股东仅设置了邢映彪、陈丽娜、邢丽娟三人,不符合《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规定的股份合作企业职工股东人数不少于五人的条件;邢丽娟系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公务员,依据当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本不应投资通达电器;除上述以外,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通达电器仅形式上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质为民营企业,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不致影响职工的权益,不会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且白云工商局已核准了通达电器的改制申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亦已出文确认通达电器2002年解除挂靠关系和改制的有效性。
因此,通达电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通达电器已于2013年由股份合作制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人数虽不足五人,但多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最低两人的法定人数要求,且白云工商局已经对本次改制进行了行政许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亦已出文确认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的有效性。
因此,通达电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股东人数不足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通达电器不属于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主管行业领域,与该局并无业务往来,邢丽娟亦不存在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通达电器股份情形,从未与通达电器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其本人也从未参与通达电器的任何经营生产活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通达电器其他股东为邢丽娟的兄长邢映彪及兄嫂陈丽娜,邢丽娟本次投资属于对家族企业投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对外商业投资;且邢丽娟已于2015年4月退休,并于2017年3月17日转让了其持有的发行人13,650股股份,转让价格为15元/股,对应市盈率21.74倍,转让对价合计204,75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5日出具《确认函》,邢丽娟的身份(公务员)并非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核事项,不影响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效性。
因此,邢丽娟的股东资格瑕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邢丽娟以合法收入投资并持有的通达电器股权为其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合法有效。
经核查,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时法律、法规依据明确。
主管部门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亦已出文确认通达电器2002年改制的有效性。
因此,通达电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02年7月31日,广州中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通达电器出具中勤验字[2002]第1070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通达电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注册资本为100,000元不变,由新股东重新投入,缴存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光扬支行,账号260-8041086-33,其中,邢映彪出资10,000元,陈丽娜出资85,000元,邢丽娟出资5,000元。
根据发行人及邢映彪于2016年3月16日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通达电器2002年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注册资本由邢映彪及其配偶陈丽娜、妹妹邢丽娟以现金100,000元重新投入,出资比例按1:8.5:0.5分配,邢映彪原以实物及现金形式缴纳的100,000元出资计入通达电器资本公积;邢映彪对通达电器前述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2002年8月10日,白云工商局向通达电器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通达电器本次股权结构变更暨改制完成。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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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华 | 2025-09-25 | -50000 | 13.09 元 | 1334720 | 董事 |
何俊华 | 2025-09-24 | -50000 | 13.06 元 | 1384720 | 董事 |
劳中建 | 2025-08-29 | -210500 | 13.78 元 | 631500 | 董事 |
林智 | 2024-12-23 | -100000 | 10.43 元 | 970360 | 监事 |
林智 | 2024-12-20 | -50000 | 11.5 元 | 1070360 | 监事 |
林智 | 2024-12-19 | -50000 | 11.35 元 | 1120360 | 监事 |
傅华波 | 2024-12-19 | -100800 | 11.83 元 | 702360 | 监事 |
傅华波 | 2024-12-18 | -30000 | 11.1 元 | 803160 | 监事 |
林智 | 2024-12-16 | -20000 | 11.5 元 | 1170360 | 监事 |
林智 | 2024-12-13 | -80000 | 10.66 元 | 1190360 | 监事 |
傅华波 | 2024-12-13 | -20000 | 10.9 元 | 833160 | 监事 |
傅华波 | 2024-12-05 | -40000 | 9.8 元 | 853160 | 监事 |
林智 | 2024-09-30 | -20000 | 9.55 元 | 1270360 | 监事 |
傅华波 | 2024-09-30 | -13000 | 9.43 元 | 893160 | 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