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发泡剂、泡沫轻质材料制备系统的研发生产;泡沫轻质材料在土木工程领域应用的研究开发、设计咨询;泡沫轻质材料的生产及工程应用。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专用设备销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机械设备租赁;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建筑劳务分包。
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一家以新型绿色工程材料及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为核心,以高性能水泥基泡沫轻质材料的应用及工业废料资源化为主营业务的科技领军型企业。
公司是"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公司自创建以来,本着"创新成就发展"的基本理念,坚持"科技兴企、人才强企"的战略方针和"做不到、没理由"的工作原则,立足自主研发,同时与广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组建了强大的科研创新团队,不断开发出新技术和新产品。
目前,公司已出版专著2部、标准4部,在编国家及行业标准7部,拥有包括5项发明专利在内的26项专利(其中2项发明专利分别获得第七、八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发明金奖),取得省部级奖励8项。
产品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到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发展过程,相关成果已成功应用于北京鸟巢、广州亚运大道、南水北调、高速铁路杭州站枢纽工程等大量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在地质环境治理及建筑节能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有序拓展服务市场,持续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全面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对关键原材料进行了研发技术改造,寻求低成本水泥替代材料,提高生产效率,重视开展各类员工培训,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优化了业务生成器信息化协同管理,实现了业财结合,完善了预算管理体系。
2018年受银行收贷影响(2018年银行收回信用贷款1,600.00万元后未放款),公司只能采取让利的方式经营:(1)采用清包方式降低资金占用,造成营业收入下降;(2)采用合作收取管理费方式,部分项目采取营业负责人自主生产经营,公司收取少量管理费的方式经营,由此造成公司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5,676.35万元,下降比例50.07%;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2,948.37万元,下降比例34.57%。
2018年末,公司股东陈君提供房产抵押,于2019年1月2日取得华夏银行贷款1,000.00万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收回应收账款3,463.87万元;2019年4月15日,公司在中国银行番禺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中行1,030.00万元成功获得续贷,公司现金流量足以保障日常经营所需。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未施工合同3,326.81万元;2019年截止3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1.17亿元,为公司经营提供了业务保障。
(二)行业情况泡沫轻质材料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只有十几年的历史,目前已广泛应用在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空洞充填、军事工程等行业,市场前景与国家对上述行业投资规模密切相关。
泡沫轻质材料应用的下游行业全部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历来是国家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
未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计划的逐步实施,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为泡沫轻质材料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景和机遇。
盛瑞有限由自然人陈君、陈忠平和汪建斌共同出资设立。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第一期出资为500万元,其中陈君出资255万元,陈忠平出资225万元,汪建斌出资2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年6月11日,广州市诚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诚谨验字[2010]008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6月11日止,公司分别收到股东陈君、陈忠平和汪建斌缴纳的人民币255万元、225万元及20万元货币出资。
2010年6月24日,有限公司领取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1260001054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5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陈君将原认缴公司的9万元出资(4.5万元已实缴,另有4.5万元未实缴)转让给股东陈忠平,并调整了股东的认缴、实缴出资额。
2015年4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股东陈忠平将公司的390,000.00元出资作价1,287,000.00元转让给新股东元合有限合伙;同意股东陈君将公司的390,000.00元出资作价1,287,000.00元转让给新股东元合有限合伙,其他股东放弃上述股权变动的优先购买权。
2015年4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盛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6月1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350ZB014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8,609,156.31元。
2015年6月15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A0365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469,497.53元。
2015年6月1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8,609,156.31元人民币为基础,按1:0.948的比例折为股本36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0万元),剩余2,009,156.31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7月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B005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7月2日,股份公司收到全体发起人以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366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7月2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成员。
2015年7月10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公司整体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