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文旅科技 - 833775.NQ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10-3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OCT Vision INC.
成立日期
2009-12-09
董事长
陈跃华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文旅科技
股票代码
833775.NQ
上市日期
2015-10-30
大股东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聂勇
董秘电话
0755-86699697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剑华;汤其美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6971316242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09-12-09
法定代表人
陈跃华
董事长
陈跃华
企业电话
0755-86699697
企业传真
0755-86699697
邮编
518053
企业邮箱
25936@126.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路甲一号后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主题公园相关旅游产品的创意、 策划、 设计、开发、研制等系列综合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游乐项目技术开发、策划和设计;数码影视及动 画的设计;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专题、专栏、综艺的制作、复制与发行; 游戏软件的设计与销售; 游乐项目投资及设备租赁;影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上门安装及维修;旅游项目方案的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影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生产加工(生产加工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华侨城区,并在深圳和柳州分设两个研发制造基地,办公面积达三万多平米,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文化旅游产业为应用方向,并形成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创新、衍生发展,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目前已具备国内外一流的大型高科技文化旅游项目和线上线下智慧旅游系统的创、研、产、销、衍等完整产业链,全面开启华侨城智游新时代,致力于打造中国的文化旅游梦工场。

依托于华侨城集团的雄厚旅游资源,公司在自主创新精神的引领下,取得了显著的业绩。

目前公司拥有国家A级特种游乐设备资质,是国际IAAPA资深会员、亚洲智慧旅游企业示范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文化创意百强、优秀新兴业态、重点软件企业等,并通过德国TUV管理认证,拥有百余项技术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

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签约金额超过十多亿元。

公司业务从最初的单体的高科技文化旅游产品项目,已成功扩展到集文化旅游主题景区的创意、设计、研发、建造等总体实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并成功进入国际市场,项目产品输出到土耳其安卡拉、印尼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306,137.42元,与上年同期增长36.78%;实现净利润89,138,279.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1.85%。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32,445,049.66元,净资产为259,618,896.55元,分别较期初实现了14.74%、53.41%的增长。

公司业务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整体效率和盈利能力在不断提高。

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216,625.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6%,主要系上年预收经营活动工程项目款较多所致。

发展进程

文旅科的前身为“深圳市落星山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2月9日,黄冰、曾仁青出资设立“深圳市落星山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黄冰认缴出资2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曾仁青认缴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注册资本自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其中第一期股东黄冰出资70.00万元,股东曾仁青出资30.00万元。

2015年3月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专审字[2015]44040001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文旅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77,774,384.35元。

2015年3月1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14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文旅科有限采用收益法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2,294.86万元。

2015年3月24日,文旅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深圳华侨城旅游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文旅科有限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总股本76,000,000股,剩余部分转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文旅科有限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以各自在公司中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所折合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每股面值1元。

同日,文旅科有限全体股东华侨城A、李坚、文红光、贾宝罗共同签署了《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4月17日,华侨城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并通过“侨城党政纪字(2015)6号”《华侨城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同意文旅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5]第8328851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文旅科有限的企业名称变更为“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文旅科股份”)创立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和支出的报告》、《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15年5月14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5]440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13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华侨城A、李坚、文红光、贾宝罗缴纳的股本共计7,600.00万元,均以净资产出资。

2015年5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