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低压电力载波通讯相关业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品节能产品品照明产品品软件的研发发生产产销售售技术咨询与服务;照明灯具,灯杆杆低压配电及五金的销售售技术咨询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商业的批发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高水平研发中心、高素质管理团队以及稳定售后服务体系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致力于物联网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包括数字无线传输技术、电能数据采集技术、电源技术、云平台技术以及传感器、智能化电子产品研发。
现已发展成为路灯物联网云平台和智慧建筑生态空间系统方案服务商。
公司成立以来,在电力载波、集中抄表业务上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合作,在城市智能路灯项目及智能建筑节能项目上与多个地方政府合作,取得了广泛的市场基础和深厚的技术沉淀。
基于城市智能路灯物联网云平台和智能公共建筑节能云平台技术,公司近年来加大研发投入,成功开发了智能家居核心系列产品,并已逐步推向市场。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164,217.2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2.24%;营业成本2,849,532.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8.25%;净利润-4,930,928.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86.08%。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智慧建筑云平台(智能建筑/智能家居)产品市场扩大,该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增加2,502,033.60元,代理商的代理费及技术服务费分别增加419,811.22元和841,140.19元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增加,相对应营业成本增加1,335,845.68元。
净利润的减少主要原因是销售成本增加2,502,033.60元,加大销售力度带来销售费用增加2,046,525.52元,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计提增加294,972.67元等综合因素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7,982,059.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18%;负债总额为26,523,021.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3.68%;净资产为1,459,038.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7.17%。
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增加了4,013,282.23元、预付款项增加1,068,438.41元、存货增加608,708.24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负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收款项增加6,288,001.51元、应付账款增加720,925.54元、其他应付款增加3,815,447.03元等综合因素所致。
净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成本及销售费用增加,净利润减少,报告期内亏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部门启动了线上和线下的营销模式,线上利用网络及微信进行营销和品牌推广,与集团大客户合作开展精准用户销售活动;线下除开展省、市、县、区代理招商业务,同时与房地产开发商、家居、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合作拓展销售业务。
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以重点省份代理商为核心,公司提供全面的销售培训、技术、产品以及服务的支持,充分发挥代理商的本地资源优势,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为终端用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同期比较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积极服,销售渠道变得更加灵活、丰富,商业模式的转变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
珠海精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周渊、吴红兵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12年4月25日,精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吴杨将持的精讯有限15.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以15.00万的价格转让给天津市迪健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吴杨将持有的精讯有限2.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万)以2.00万的价格转让给陈洁。
2013年5月15日,精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未到位的480.00万元注册资本延期至2015年3月30日;股东周渊认缴出资额和占股比例不变,剩余未到位的250.00万元注册资本于2015年3月30日前缴足;股东吴杨认缴出资额和占股比例不变,剩余未到位的230.00万元注册资本于2015年3月30日前缴足;设立公司秘书,由张合艳担任,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4月5日,精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评估机构。
2015年5月1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5]第1331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精讯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97,729.84元。
2015年5月11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Z-119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精讯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3,602,296.45元。
2015年5月11日,精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精讯有限按截至2015年3月31日,精讯有限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13,297,729.84元全部折为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3,297,729.84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5年5月1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各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6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6月12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14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