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全自动测试分光机、全自动测试编带机、外观检测机、并联机器人、非标自动化设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海洋装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LED封装设备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与销售;电器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海洋装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LED封装设备的软硬件的生 产制造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自动化设备及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全自动测试分光机、全自动测试编带机、外观检测机、并联机器人、非标自动化设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本着“持续制造好设备,实现设备强国”的理念,不断创新开拓,以稳定、高速的设备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LED封装厂家、电子制造业厂家的高度认可。
2018年,公司定位于工业自动化应用领域,以SMD编带机及其周边配套设备为公司的核心基本产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撑;以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测试编带设备和机器人应用为公司的重点拓展领域,为公司的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公司将持续制造好设备,建立完善的售后系统,加强三一智能品牌的打造;加大对国内市场的拓展,加大对细分市场占有率,多参加国际专业展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提高公司的市场销售能力;加强人才引入能力、精细化管理能力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的打造,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既定的经营计划,贴近客户需求,以LED的测试编带机为基础,以设备代工为辅助,以SMD编带机为核心,加大细分市场份额,加大产品跨行业应用。
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大力推进自主开发的并联机器手应用到各个自动化领域,公司通过销售能力和品牌能力的打造,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63,451.15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6.9%;净利润1,331,809.62元,同比上期同期降低41.02%。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9,072,174,16元,净资产15,243,551.9元。
2011年1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编号【2011】第80096074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深圳市三一联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4日,冯白华、贾延蝶签署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对比结果信息单》显示冯白华于2011年4月25日出资9.8万元,贾延蝶于2011年4月25日出资0.2万元。
2011年4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出具《银行询证函》(工商验资专用)证明,截至2011年4月26日止,三一有限股东首期投入的实缴出资共计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其中冯白华实缴出资人民币98,000元,贾延蝶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元。
2015年6月30日,深圳鹏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飞内验字【2015】第C155号),依据该报告,截至2011年4月25日,三一有限收到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5月4日,三一有限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61053711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东财工业区6号大院3号厂房E栋7楼,法定代表人为冯白华,经营范围为自动化设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LED封装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电器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015年5月11日,三一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48090065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三一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0,263,891.01元。
三一有限按1:0.876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263,891.01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5月11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就三一有限的全部资产出具了《深圳市三一联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2-201号],截至2015年3月31日,三一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93.21万元。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
改制过程中,税务机关未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公司股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因其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情况,给其他股东、投资人、第三方、股份公司及相关利益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风险,并对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
2015年5月11日,三一有限股东签订《关于深圳市三一联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三一联光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015年6月5日,经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三一有限整体变更为三一智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6105371196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