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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思堂 - 830778.NQ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06-0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郑迎九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Birthidea Culture and Media Co.,Ltd
成立日期
1998-11-04
董事长
郑迎九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ST博思堂
股票代码
830778.NQ
上市日期
2014-06-04
大股东
深圳市博思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2.1271 %
董秘
王薇
董秘电话
0755-82816066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朝,李煜培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7084600109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1998-11-04
法定代表人
王荫
董事长
郑迎九
企业电话
0755-82816066
企业传真
0755-82816199
邮编
518039
企业邮箱
wangwei_sz@birthidea.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田面社区深南中路4018号设计之都11栋二层A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为企业提供广告策划及营销服务。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于改革开放前沿深圳!22年,19家子公司布局全国!200个在线项目,1000余服务项目的实战经验!2014年,博思堂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0778)成为中国房地产广告界率先独立挂牌的上市公司。

开启地产广告资本化时代!博思堂——中国房地产广告行业践行者。

创意的践行者!Birthidea,一个创意诞生的地方。

创意是博思堂生存和发展的根本!22年来,我们与开发商同呼吸同命运,不断突破和超越!1998年,博思堂开创以地产策略为核心的地产广告时代。

2015年,博思堂跨界整合!以“社会化传播”开启地产广告的互联网时代。

2018年,博思堂涵盖房地产全链条生态链:一级土地运营、产业小镇、企业孵化、地产基金、发展商开发、品牌推广、公关活动、商业管理、营销代理,从房地产前端土地立项到房地产后端销售实现,全过程贯穿,全流程管控运营。

22年来,博思堂伴随着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梦想而成长。

博思堂不断为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营销推广支持!博思堂——梦想的践行者。

商业规划

2018年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密集,在各地调控政策不断加码的过程中,房地产市场从高温逐步退烧,市场运行以“稳”为主。

开发商信贷明显收紧,房地产降杠杆政策持续平稳,去库存成效显著。

公司2018年度业绩较去年有明显上升。

公司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9930.2万元,同比上升30.52%;实现净利润为780.82万元,同比上升32.45%。

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品牌客户的合作力度,并采用更为灵活的收款结算方式,保持跟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项目较为稳定,2018年服务项目241个,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月均在线项目135个,同比上升了16.38%。

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1587.83万元,增加比例为37.41%。

其中货币资金本期余额比上期减少5,634,278.64元,减少比例34.90%,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了短期银行借款,信用政策放宽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本期余额比上期增加20,169,615.39元,增加比例121.68%,主要原因为公司项目增加、收入增长以及开拓市场,信用政策放宽所导致。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减少6,468,640.75元,减少比例254.51%,主要原因为本期信用政策放宽,回款变慢,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增加786,403.18元,增加比例62.24%,主要原因为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比上期增加所致。

发展进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1、1998年11月,博思堂有限设立:1998年11月,郑迎九先生、范志明先生分别以货币资金8.50万元与1.50万元出资设立深圳市博思堂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85.00%与15.00%,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1998年10月22日,深圳宝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宝龙会验资字[1998]第162号”《验资报告》。

2、1999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第一次增资:1999年7月18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公司名称由深圳市博思堂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博思堂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

股东郑迎九先生与范志明先生分别以货币资金增资76.50万元与13.50万元,增资后其出资金额分别为85.00万元与15.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85.00%与15.00%。

1999年6月9日,深圳重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重信验字(1999)第111号”《验资报告》。

3、2004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4年4月26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范志明将其持有的15.00%博思堂有限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给张向群女士。

2004年4月28日,范志明先生与张向群女士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10万元于协议签订及公证当日支付,第二期10万元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股权变更当日支付。

深圳市公证处于同日就该《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并出具了“(2004)深证内壹字第4225号”《公证书》。

4、2010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2010年6月19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郑迎九先生与张向群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博思堂有限75%与15%股权转让给博思堂投资,转让价格分别为75.00万元与15.00万元。

2010年6月28日,郑迎九先生、张向群女士与博思堂投资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0年6月29日,深圳公证处就该《股权转让协议书》予以公证,并出具了“(2010)深证字第97324号”《公证书》。

2010年6月29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300.00万元,股东博思堂投资与郑迎九先生分别以货币资金增资180.00万元与20.00万元,增资后其出资金额分别为270.00万元与3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85.00%与15.00%。

2010年7月13日,深圳市镕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镕源验字[2010]第031号”《验资报告》。

5、2013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13年10月21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博思堂投资将其持有的博思堂有限25%股权转让给西藏博思堂投资,转让价格为75.00万元。

2013年10月24日,博思堂投资与西藏博思堂投资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0月24日,深圳市福田公证处就该《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并出具了“(2013)深福证字第20920号”《公证书》。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9日,经博思堂有限股东会决议,博思堂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同意将博思堂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以博思堂有限截至2013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8,716,590.34元按1:0.8014的比例,每股面值1元,折合1,5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账面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5394号”《审计报告》。

本次整体变更净资产值业经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于2013年12月15日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372C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3年12月16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众会验字(2013)第5686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