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及有效期从事经营);代理影视、广播广告。【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公司。
公司以“精品意识做好剧”为理念,凭借多年来积累下的强大制作及发行能力,推出了一批精品剧目,并建立了以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级卫视在内的数十家电视剧播出机构为主,以新媒体为辅的多渠道市场发行网络。
公司作品以弘扬社会主旋律、推崇正能量为主,多次获得“飞天奖”“金鹰奖”等国内重大奖项。
公司在国内影视行业内拥有领先的品牌影响力与综合实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前身为笛女有限,系由傅晓阳、张诚杰和彭苏庆共同出资,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4年4月30日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4月28日,重庆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一验发【2004】182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4月28日,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筹)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4年4月3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500103210850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同时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2016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6年1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3759294841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