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对所发行的私募基金进行管理;作为投资顾问为基金发行机构(信托等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华展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金人民币2168万元,实收资本2168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等,公司专注于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有研究部、投资部、市场部、行政部与财务部等,公司的组织结构完善,部门分工明确,拥有一支团结向上、积极进取、专业尽职的员工队伍。
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专为高端客户提供高端的理财服务。
以良好的投资业绩和稳健的经营风格赢得了投资人和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2011年7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1]第80238877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袁静等30个投资人投资2,168万元人民币、拟在深圳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华展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自2011年7月7日至2012年1月5日。
2011年7月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深圳市华展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2011年7月12日,深圳彦博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彦博泰验字[2011]74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8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1年7月11日前一次缴足;经审验,截至2011年7月11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68万元。
2011年7月14日,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011年7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1]第3714654号《准予登记通知书》,准予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012年8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并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股东胡平、刘蓉、湛丹、许教绵、万晓红、边净、商海燕、王朝阳、焦国秀、雷均、史丽华、许书君、刘继红、曾月初按照每1元出资额1元的价格,将其所占有限公司34.59%的股权以750万元转让给李尤龙;(2)同意股东孟会强、刘坚、谢志平、胡丽华、李雪新、李强、张丽、谭媛娥、曾庆群按照每1元出资额1元的价格将其所占有限公司36.90%的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袁静;(3)同意股东王烈、郭磊按照每1元出资额1元的价格将其所占有限公司6.92%的股权以150万元转让给王毅;(4)同意股东张斌按照每1元出资额1元的价格将其所占有限公司2.31%的股权以50万元转让给张秀芝;(5)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2年8月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对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进行了相应修改。
2012年8月1日,本次股权转让项下的股权转让方(或其委托代表)分别与相应的股权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由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进行公证。
2012年8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2]第4428745号《准予登记通知书》,对本次股权变更情况依法准予变更登记。
2015年9月2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出《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采取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深圳市华展金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有限公司现有18名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担,公司现有的全部员工由股份公司留用。
2015年9月2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华展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6,280.71万元。
2015年9月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441ZC0461号《验资报告》。
报告的审验结果为:截至2015年9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3,518万元,实收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00%。
2015年9月24日,全体发起人出席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9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股份公司成立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1596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