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以受托资产管理专业服务见长的综合资产管理机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是将价值投资思想与中国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最坚定的实践者之一,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专注于中国优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致力于为中国民营企业和国际长期投资机构提供卓越的投资管理服务。
2004年3月3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深圳市)名称预核[2004] 第048909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深圳市东方 港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港湾有限之“前身”)”。
2004年3月12日,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内[2004]第3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4年3月1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其中,钟兆民以货币出资30万元,但斌以货币出 资20万元,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2004年3月23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213688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公司的名称为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1楼1101房,法定代表 人为钟兆民,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顾问、企业管理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2015年8月21日,利安达会计师出具利安达审字[2015]第1334号《审计报 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5,434.29万元人民币。
2015 年8月25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市东方港湾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402 号),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7,599.01万元。
2015年8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 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5,300 万股,每股一元,公司注册资本5,300万元。
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 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2015年9月1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5]第2074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全体股东已将经审计的净资产 折合为公司股本5,300万股,每股一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3日,公司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04667786。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绿景纪元大厦38层38A、 38F,注册资本5,3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
(以上不 含限制项目)。
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当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 (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
(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该登记信息与公司提交 的申请中的经营范围不一致。
经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公司于2015年 10月20日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与当前记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