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同业业务。
经营范围:(一)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二)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结汇、售汇;(十二)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十三)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顺德大良新城区。
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家具有70年发展历史的金融企业,2009年12月底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广东省三家首批成功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之一。
在顺德这片改革创新的热土上,本行与时俱进,勇立潮头,通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现已成为一家法人治理规范、实力雄厚、科技先进、产品多元、经营稳健的现代金融企业。
至2021年末,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57.2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628.4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59.52亿元;人民币存、贷款顺德地区市场份额分别为38.18%和38.07%,持续稳居顺德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首位。
经历多年发展,服务网络已走出顺德,迈向省外,形成了以顺德为本部,辐射珠三角及省外的经营网络:在顺德拥有270多家分支机构,相继在江门恩平、佛山南海、清远英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地设立了直属分支机构,并在佛山高明、江西丰城和樟树控股了三家村镇银行。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银行”或“本行”),前身为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于1952年在广东省顺德成立,并于2009年12月22日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广东省三家首批改制成功的农村商业银行之一。
公司已由“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