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是一家主要从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辽宁、山东、山西、安徽等省份共有14个生产基地,并配套相应的运输子公司负责配送管桩产品。
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之一。
三和管桩创始人专注管桩行业近30年,多年来在预制桩行业“精耕细作”。
三和管桩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拥有强劲的实力,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公路与铁路、桥梁、港口码头等各类基建工程;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公司的海外项目也不断扩展,为东南亚国家的基础建设贡献了三和力量。
三和管桩从不松懈对产品的品质把控,每一批产品都力争高要求生产,是首批获得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标准化合格认证、广东省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以及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的管桩生产企业。
通过Intertek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LECM认证,公司参照IS09002标准建立起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和精益生产,保证公司产品长期优良与稳定。
(一)主营业务公司是全国领先的新型基础建材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国内预制混凝土桩行业首家且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三和”品牌在基础建材领域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国内众多重大工程的首选品牌。
自成立以来,公司立足以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为代表的预制桩以及预制构件,凭借技术、品质及绿色低碳领先优势,将产品从传统基建领域,拓展至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与以水利、交通、海工、石化为代表的新基建领域以及海外市场。
未来,公司将秉承“以奋斗者为本、卓越经营、利他共赢”的价值观,以绿色建材助力全球建设,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向着“成为全国混凝土预制品行业的领导者、全球绿色建材行业重要的参与者”的愿景稳步迈进,切实做到“和行天下、承载未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1、预制桩类产品预制混凝土桩是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预制而成的桩类产品,按照外部形状一般可分为管桩和方桩。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简称管桩)是指采用离心和预应力工艺成型的圆环形截面的混凝土桩,为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主要产品。
其中,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80的管桩为高强混凝土管桩(简称PHC管桩),为管桩中的主流产品,其主要作用是将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荷载传递到地基上,是我国各类工程建筑的主要桩基础材料之一。
公司预制桩类产品主要是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即PHC管桩),外径可达300~1000mm,包括多种型号及长度,具有高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80)、高密实度、低渗透、耐冲击、施工便捷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民用建筑、光伏风电、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等诸多领域,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
2、预制构件产品公司的预制构件产品是在预制桩类产品基础上产业链延伸和多元化布局的重要成果,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以及用于电力、轨交、水利、风电等领域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即PC预制构件)。
该类产品可以通过工厂化生产、标准化设计及装配化施工,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基础建材解决方案。
(三)经营模式1、研发模式公司构建了“市场牵引+技术驱动”的研发创新体系。
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发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对基坑支护桩、水利工程用预制桩、光伏桩及市政交通用预制桩、海工大直径超长管桩等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力争在新产品竞争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自动化产线及养护工艺,推动绿色低碳与智能制造转型,不断夯实“技术三和”的品牌内涵。
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如下: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逐步树立在细分领域主要产品标准制订的重要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责/参与起新构件方面,湖北新构件取得适用于装配式构件生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属于中国认可、国际互认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着公司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旗下预制复合墙板(体)、预制墙板、预制叠合板等多类产品,已通过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审核,正式取得“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
2024年12月,公司被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2024年度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完成42项企业标准的申报、更新及公开发布,并在2023年1月获得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础上,再次获得换版认证。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各基地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采购需求,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均为通用建筑材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平均采购价格如下:变动分析:由于市场需求不足,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能源方面,水的价格同比上升0.67%,煤炭、天然气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公司深刻认识到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积极树立前瞻性的战略意识,并据此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降本策略。
为了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确保库存水平既满足生产需求又避免积压;同时,积极遴选优质供应商并开发供方资源,确保采购渠道的稳定可靠;还通过扩大集采种类、实施招标竞价,严格执行《采购中心稽核管理制度》等措施,实现采购成本的进一步优化,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在成本管控方面,公司不仅关注原材料的采购,还持续加强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监控力度,通过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强化费用的预算管控,确保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此外,公司还积极挖掘内部潜力,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根据运营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
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不同型号及规格的产品。
除自产模式外,公司也存在少量委托生产模式。
由公司下达订单,委托生产商按照公司的具体生产要求包工包料进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和产能利用率如下:4、销售模式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与中交集团、中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五矿等央企及其控股公司在各基建领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宝钢股份、浙江石化、裕龙石化、中国安能、江苏筑港、盛虹石化、浙江一建等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工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中铁物贸、中建六局七建、中核生态、中交物资、亚桥贸易、中铁天瑞、中煤长江基础建设、中煤浙江基础建设、中铁大桥研究院、武汉航科物流、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保利长大港航、广州建材集团、新疆特变电工、泰国PACO集团等企业签订战略协议。
公司入围中交系统、中建三局等集采供应商体系,实现从“单一销售”到“解决方案协同”的合作模式转型,突破地方性客户格局,建立高端战略客户集群;形成“以点带面”的区域联动效应,构建可持续产业生态合作网络;“三和”品牌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直销模式下,公司采取以市场化定价为基础,综合考虑材料人工等成本、运输距离、市场需求、合理利润水平等因素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叠加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的制造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毛利率同比有小幅上升。
(四)市场地位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我国现有的生产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区域性中小型企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受管桩产品及原材料运输半径限制(一般陆路经济运输半径约150公里),我国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内企业众多,但总体上以中小企业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
管桩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或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其中施工企业包括具备一级或特级总承包资质的大型施工企业,也包括具备二级或三级施工资质的大中小型施工企业。
这些建筑企业或项目业主通常是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集研发、生产、销售及配送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和集团化运作的企业之一,亦是全国领先的新型基础建材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研发实力等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分别在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辽宁、山东、山西、安徽、新疆等省份设有20余家管桩及PC构件生产基地,并建立了完备的配套运输网络,产品覆盖国内大部分省市地区。
国内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企业根据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差异,已经形成了阶梯化竞争格局。
第一梯队企业以公司、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为代表,具有全国化布局能力,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和实践经验积累,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及市场销售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参与到国内外大型工程建设中,并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具有进入市场早的先发优势和生产规模优势,能够向客户提供一系列专业的预制混凝土桩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在管桩产品的质量、技术上具有优势,同时由于工人生产效率相对较高,持续推行生产及业务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在成本控制上也有丰富的经验积累。
未来,随着行业和品牌集中度的逐步提高,第一梯队企业将逐渐成为市场主体,市场优势不断扩大。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1、国家及行业政策红利释放,基建投资为需求“压舱石”作为典型的投资驱动型行业,预制混凝土桩的发展与宏观政策导向紧密相连。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的关键期,也是基础设施建设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与安全韧性”转型的攻坚期。
对公司而言,其业绩增长将深度融入国家战略。
(1)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驱动传统主业需求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调传统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与跨区域布局优化,这将为公司产品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交通强国战略的持续落地。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建设“八纵八横”高速❶铁路主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骨干通道,基本建成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桥梁、港口码头、机场及城市轻轨等领域,将直接受益于跨区域交通网络的“补网强链”与“一体衔接”带来的新建项目增量。
水网建设与城市更新加速。
《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和❷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公司在水利工程领域的深厚积累(如防洪堤、引水工程基础)将迎来新机遇,参与国家水网重大工程。
同时,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改造,也为管桩产品提供了存量时代的应用场景(如加装电梯基础、地下管网升级)。
(2)“两重”建设与特别国债落地,重大项目提供增量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为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安排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并发行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这些资金重点聚焦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相关项目的陆续开工,为管桩在大型桥隧、港口航道等工程中的应用提供了确定性的市场空间。
(3)建筑产业现代化与绿色转型驱动商业模式变革《十五五规划纲要》在“优化提升传统产业”一章中明确提出要“巩固提升建筑业竞争力”“发展智能建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绿色建筑,提升以装配式为重点的建筑工业化质量。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本身就是装配式建筑的基础构件。
公司可借助政策东风,从单一的“桩基制造商”向“预制化桩基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提升产业链价值。
此外,行业层面的技术标准升级也将为公司创造了更多机遇。
例如辽宁省修订地方标准,新增“方箱形截面管桩”等新型桩型,并扩大管桩在地上基础设施的应用范围。
《十五五规划纲要》设定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目标,要求“加快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公司若能在低碳混凝土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如利用工业废渣替代部分水泥)等领域取得突破,不仅符合环保监管趋势,更能凭借“绿色产品”标签在重大工程招投标中获得加分,构筑绿色竞争壁垒。
结合《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完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要求,中国基建企业“出海”步伐加快。
公司已在东南亚市场有所布局,未来有望跟随央企、国企“抱团出海”,参与国际港口、铁路等大型基建项目,消化国内产能并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
2、管桩对灌注桩的替代需求加速,技术优势驱动市场渗透在建筑工程领域,预制桩(管桩)对现浇桩(灌注桩)的替代是一个长期的技术趋势,近年来这种替代正从单一的成本优势演变为系统性技术升级,并有望在技术与成本的双重驱动下明显加速。
经济性重构:综合成本与工期实现双优化❶管桩施工费用远低于灌注桩。
更重要的是,由于管桩竖向承载力(如Φ600达4255KN)远超同直径灌注桩(2400KN),在满足同等设计承载力要求下,可显著减少桩基数量或缩短桩长。
同时,管桩“施工完毕即检测”的特性,规避了灌注桩28天左右养护期的等待,可缩短整体基础施工周期。
这种“低成本投入+高资金周转”的组合,在当前基建资金强调效益的背景下,成为业主优先选择管桩的核心驱动力。
质量可控性:工业化生产解决“隐蔽工程”痛点❷灌注桩作为典型的隐蔽工程,易产生缺陷,桩底沉渣无法清理,其质量受制于地质条件、天气、施工人员经验等变量。
管桩采用工厂标准化预制,桩身质量、密实度、配筋均有严格把控,实现了“过程可控、结果可见”。
这种质量确定性大幅降低了工程验收风险及后期运维隐患,尤其在桥梁、港口等对地基可靠性要求极高的重大工程中,成为替代灌注桩的关键技术优势。
绿色化转型:顺应“双碳”目标与环保监管要求❸钻孔灌注桩存在“需外运泥浆、现场脏乱”的固有问题,泥浆处理成本高昂且易引发环保处罚。
管桩(特别是静压工艺)施工可实现零泥浆排放、低噪音、低扰动。
随着国家“十五五”规划前期强调绿色基建,以及各地方政府对施工扬尘、渣土运输的严管,管桩的环保属性正从“加分项”变为“必选项”,加速其在城市更新、环境敏感区域对灌注桩的替代。
3、新质生产力培育引领第二增长曲线(新兴产业与蓝海市场)面对传统基建市场的阶段性调整,公司通过“夯实传统、发力高端、突破新能源”的战略,成功在光伏、风电、水利等新兴领域打开了局面。
同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升至战略高度,公司凭借技术先发优势,有望在以下领域开辟新赛道:光伏与新能源基建的深度融合: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三北’风电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❶加快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公司产品已成功拓展至光伏项目领域(如光伏支架桩基)。
“十五五”期间,随着“沙戈荒”大基地和分布式能源的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基建对高强度、耐腐蚀桩基的需求将呈爆发式增长,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长极。
新材料与新工艺的产业升级:《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鼓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❷转型。
公司可依托“企业技术中心”优势,围绕“先进基础材料”方向,研发适用于深海、冻土、强腐蚀等极端环境的特种管桩,满足未来海洋工程(海上风电、港口码头)和国防工程的高端需求,抢占技术制高点。
(六)非主营业务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和联慧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担任珠海熙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间接参与深圳熙斯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
广州和联慧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仅按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参与深圳熙斯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公司参与投资的湖南三启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等,公司在该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为40%。
公司此举是在专注管桩主业的基础上,以风险可控、适当参与为前提,尝试新型材料领域的发展机遇,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方向。
目前,湖南三启新材料有限公司仍处于筹备组建阶段。
1、概述2025年,公司实现桩类产品产量4,500.46万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84%;实现桩类产品销量4,532.10万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88%;实现营业收入612,420.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7.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1)赋能传统业务升级,开拓新兴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相继与中建六局七建、中核生态、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保利长大港航、中交物资、中铁物贸、泰国PACO集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持续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水利工程领域推广力度,以创新驱动拓展新能源产业版图,重点聚焦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兴领域的桩基产品应用创新。
公司构建了“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一方面持续赋能传统业务升级,依托大直径超长海工桩、C105超高强混凝土管桩等差异化产品优势,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兴应用场景,通过加速新能源等新兴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布局,抢占市场先机。
报告期内公司桩类产品用于光伏项目的产品销量613.15万米,虽然同比略有下降,但仍占报告期桩类产品销量的13.53%;用于水利项目的产品销量120.55万米,同比增长154.81%,占报告期桩类产品销量的2.66%,较上年同期增长1.60个百分点;用于风电项目的产品销量31.36万米,同比增长34.59%,占报告期桩类产品销量的0.69%,较上年同期增长0.17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期各基地联动实现直径800mm及以上大口径桩的供货61.63万米,同比实现增长,其中海工桩供货1.12万米。
报告期PC构件产品销售量46,983.13立方米,同比增长85.50%。
其中,风电项目PC构件(塔筒混凝土管片)销售28,029.38立方米,同比增长566.35%,占PC构件销售量的59.66%;用于水利方面的PC构件产品销售2,587.04立方米,同比下降63.38%,占PC构件销售量的5.51%。
(2)深化市场开拓,实施“市场牵引+技术驱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承办第二届建筑结构与岩土工程融合创新技术交流会、举办水利产品专题研讨会、与长江勘测规划设计院开展战略技术合作、与中国铁道学会举办预制桩及构件观摩交流会、深度参与2025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与部分知名高校深化产学研联动等一系列技术交流和专项学术会议,既有效促进了建筑结构与岩土工程领域的技术融合与创新发展,也提升了三和品牌影响力,推动了部分技术标准落地,为行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市场开拓,加速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着力构建市场导向型研发创新体系,推动从“单一销售”转向“解决方案协同”,参与项目前期技术选型,推动标准与图集编制,深化实施“市场牵引+技术驱动”双轮发展战略,通过不断完善产品矩阵、创新施工工法、开发多元化场景应用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客户需求响应能力。
2025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上,鉴于公司在海洋科技领域兼具创新实力与应用成果,在核心技术与产业实践方面均取得卓越成就,荣获组委会颁发的“2025年度海洋之星卓越奖”。
(3)坚持以人为本公司践行“诚信、务实、担当、进取、专业”的人才观,通过三和文化驱动、绩效指引、专业提升,搭建“战略-能力-价值”三维人才发展体系,建立专业序列双通道晋升机制,逐步打造组织能力持续进化的生态型组织;报告期内公司多次组织管理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各基地举办“致奋斗者”主题企业文化活动,秉承“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表彰了在公司内部有重要贡献的杰出奋斗者,既树立标杆榜样,又激发全员进取精神,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4)持续推行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坚持走数字化创新经营之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基地通过新增水泥管道泵送系统、更换搅拌楼自控系统实现自动上料及精准分料;通过研发制作“余浆自动配料系统”,实现智能控制浓稠度、自动清管道、自动上料;通过新增自动抓取吊具扩大成品库现有自动抓钩的应用范围;通过安装吊运模具自动抓钩,使用电气快速接头,达到自动抓钩便利快速更换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及智能化创新措施;通过搭建汽耗数据平台,实现汽耗数据采集提升砼制品质量;通过推进设备点检保养检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设备TPM管理无纸化作业,有效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
(5)落实总成本领先战略,有序推进项目投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以强化安环管控、持续进行全员设备管理为抓手,从原材料采购、能耗管理到库存优化形成全链条降本体系,有效落实总成本领先战略。
同时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节奏,确保在建项目按节点推进。
报告期内泰州三和投资项目、惠州基地、合肥基地二期项目生产线陆续投入使用,江门基地码头完工取得经营许可证通过构建“车船联运”体系,在节约运输成本的同时,有效扩大了产品市场辐射范围,为产品出海、产能释放提供了有力支撑。
(6)继续深化绿色制造实践体系,构建节能减排降碳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免压蒸和半压蒸、余热回收和优化养护生产工艺,以及余浆、冷凝水循环再利用、优化减水剂复配持续降耗节能;装备技术创新降低强度提升自动化水平;基地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推动清洁能源应用等措施,构建节能减排降碳长效管理机制,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系由三和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三和有限以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540,026,005.88元按照1:0.7274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392,815,000.00元,剩余净资产147,211,005.88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东省商务厅于2015年7月24日出具的《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5】260号)批准,本公司由三和有限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442000400002409”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39,281.50万元。
2003年10月15日,三和沙石与裕胜国际签署《合资经营企业中山市三和建材有限公司合同》及《合资经营企业中山市三和建材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10月28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企业中山市三和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3】911号),同意三和沙石与裕胜国际合资设立三和建材;投资总额为50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50.00万美元,三和沙石认缴10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裕胜国际认缴24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
2003年10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三和建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年11月7日,三和建材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10月8日,三和建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三和建材的注册资本增资至381.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变更为:三和沙石出资209.5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00%;裕胜国际出资171.4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00%。
2006年10月12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中山市三和建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6】1175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2006年12月29日,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信验字2006第0260号),对三和建材设立时股东缴纳的第四期注册资本以及第一次增资时的注册资本合计1,923,135.16美元进行了审验,其中:三和沙石出资1,418,534.98美元,裕胜国际出资504,600.18美元;本次出资以货币出资824,600.18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1,098,534.98美元。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资由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信评字【2006】第0205号),根据该报告,地块3、地块4及地块5在2006年9月15日的评估价值为8,809,233.00元。
2006年1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三和建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12月29日,三和建材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2月18日,三和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引入新股东首汇投资,首汇投资以人民币500.00万元投入三和有限,其中相当于32.63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作为溢缴部分。
同日,首汇投资与建材集团、裕胜国际、凌岚科技、德慧投资及诺睿投资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外资合资经营企业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协议》。
2014年12月24日,中山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接纳新投资者及增资的批复》(中商务审字【2014】226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同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三和有限核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年12月25日,三和有限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2015年1月16日,中山市维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维德会验字(2015)第001100号),对股东首汇投资本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2.63万美元进行了审验,本次出资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6月24日,三和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三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1月31日的净资产540,026,005.88元为基准,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392,815,0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5年6月25日,三和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7月24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5】260号),同意三和有限整体变更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三和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5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三和股份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8月13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442000400002409”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39,281.50万元。
2019年12月13日,立信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68)。
2018年12月24日,三和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引入新股东迦诺咨询,迦诺咨询以人民币1,4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5,600,000股股份,其中560.0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剩余8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2月24日,三和股份与迦诺咨询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约定迦诺咨询按照2.50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认购5,600,000股股份。
2018年12月28日,三和股份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1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67),对股东迦诺咨询本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60.00万元进行了审验,本次出资以货币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