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为终端生产厂商提供一站式采购的化学材料综合服务
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的采购和批发(不设储存)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贸易代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于2009年5月,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1号楼,是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
宏川有限成立于2009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海川,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宏川供应链出资1,000.00万元,占宏川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00%。
本次出资由东莞市正弘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弘内验字[2009]3102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9年5月15日,宏川有限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1月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2016]00802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8月31日,宏川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61,136,025.15元。
2016年11月6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536号”《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宏川有限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6,113.60万元,评估价值为6,151.97万元,评估增值38.37万元,增值率0.63%。
2016年11月7日,宏川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宏川有限截至2016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股为股份公司。
同日,宏川供应链、贸合瑞投资、恒祥辉投资、琅百通投资、裕佰投资5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11月23日,宏川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113.60万元按1:0.9496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58,054,500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股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11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12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688644006X”号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