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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建设 - 871303.NQ

深圳市腾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4-13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TRUSTEP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成立日期
2013-05-08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腾信建设
股票代码
871303.NQ
上市日期
2017-04-13
大股东
马腾龙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王香兰
董秘电话
0755-22214035
所在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简捷、鲁菲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市腾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0685896751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13-05-08
法定代表人
马腾龙
董事长
马柏辉
企业电话
0755-22214035
企业传真
0755-22353812
邮编
518000
企业邮箱
576680573@qq.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经泽大厦8A07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土石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机电设备上门安装;花木的购销;园林设计;国内贸易。^

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土石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机电设备上门安装;花木的购销;园林设计;国内贸易。

【以上经营涉及行政许可或行政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以建筑工程为主业,业务范围涵盖金属门窗、建筑幕墙、装修装饰。

商业规划

2018年1-6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较上年取得较大增长,符合公司既定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与知名企业单位中建二局、中建六局、奥园集团、中建七局等深度业务合作,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1、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985.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509.31万元,增长幅度为27.56%。

原因是:本期业务量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未完成结算的工程项目增多,故存货增加2,455.50万元所致。

负债总额为5,292.6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519.11万元,增长幅度为40.26%。

原因是:预收款项增加1,494.83万元。

净资产为1,693.1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8万元,减少幅度为0.58%。

原因是: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增大。

2、公司经营成果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4,800.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48.23万元,增长幅度为356.24%。

2018年公司持续加大业务宣传,相继与知名企业单位中建二局、中建六局、奥园集团、中建七局等深度业务合作,业务量取得较大幅度增长。

营业成本为4,38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05.03万元,增长幅度为461.48%。

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营业成本随之增长;其次材料费用和劳务成本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净利润为68.26万元,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3.71%。

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增长,随之净利润增长。

3、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1万元,较上年同期-301.03万元增加净流入286.72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加之由于工程类公司每年所签订的不同工程合同,开工时间、工期长短不尽相同,结算时间差异较大,不同工程的工程款、材料采购和人工费的支付时间有一定的差异,从而造成经营现金流量的波动。

发展进程

深圳鹏城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8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彦杰,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其中:刘彦杰认缴出资18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孙晓琳认缴出资2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

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7257381。

有限公司设立时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防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机电设备上门安装;花木的购销;园林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深圳地区当时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设立时不需要实际缴纳出资。

2013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出具《银行询证函回函》,证明截至2013年5月16日,公司已收到刘彦杰以货币出资180万元、孙晓琳以货币出资20万元,合计200万元。

同日,公司取得《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比对结果信息单》,证实公司已于2013年5月16日已收到刘彦杰以货币出资180万元、孙晓琳以货币出资20万元,合计200万元。

2013年5月16日,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深国信验字[2013]021号),经审验,截至2013年5月16日,公司已收到公司股东缴纳注册资本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同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8月12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孙晓琳将其所持有公司10%的股权以1.8万元转让给冯晓君,刘彦杰将其所持有公司30%的股权以5.4万元转让给冯晓君,刘彦杰将其所持有公司60%的股权以10.8万元转让给马腾龙。

同日,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2013年8月12日,孙晓琳、刘彦杰与冯晓君、马腾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约定。

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JZ20130812111的《股权转让见证书》,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见证。

2013年8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9月4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600万元,其中马腾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冯晓君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60万元。

同日,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鹏城鸿业及其股东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确认马腾龙、冯晓君所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已于2013年9月4日到位。

2013年9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7月4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其中马腾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640万元,冯晓君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60万元。

同日,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鹏城鸿业及其全体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确认马腾龙、冯晓君所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已于2014年7月4日到位。

根据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深博验资字[2014]B530号)),经审验,截至2014年7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额4,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7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6月28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5,000万元减少到1,000万元;自公司公告期过后,若有未尽的债务,由原股东按原出资额承担法律责任;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6月28日,鹏城鸿业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减资公告》。

2016年8月17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深圳鹏城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情况说明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减资情况按程序通知了所有债权人,没有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公司至今已超过法定的45天债权登记日,无人前来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公司无对外经济担保事项;股东承诺对减资前的债权债务继续承担责任。

2016年8月18日,鹏城鸿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减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马腾龙出资6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60%;冯晓君出资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40%。

同日,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年8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0月11日,亚太出具《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6]1667号),对鹏城鸿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利润情况进行审计。

经审计,截至2016年8月31日,鹏城鸿业的净资产为13,889,275.65元,专项储备为12,411.2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13,876,864.45元。

2016年10月12日,国众联出具《深圳鹏城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2-774号),对鹏城鸿业整体变更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经评估,于2016年8月31日,鹏城鸿业净资产评估值为1,445.89万元。

2016年10月12日,鹏城鸿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温立芝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6)065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7日止,深圳市腾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人民币13,876,864.45元,作价人民币13,876,864.45元,其中10,000,000.00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3,876,864.45元转入资本公积。

2016年11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