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长江股份专注于汽车内外塑料饰件的超声波焊接领域,主营业务 为超声波自动化焊接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机器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线检测设备,超声波设备,激光设备,振动摩擦焊设备,红外线熔接设备,切割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熔接模具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外塑料饰件的超声波焊接领域,主营业务为超声波自动化焊接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经过多次产品迭代,公司在国内汽车塑料饰件焊接设备行业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在设计能力、成本控制、客户基础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
超声波焊接是利用高频振动波传递到两个需焊接的物体表面,在加压的情况下,使两个物体表面相互摩擦而形成分子层之间的熔合。
公司的汽车饰件焊接设备系列产品,都是基于超声波塑料焊接技术研发而来,主要包括汽车饰件焊接设备系列及焊接设备配件。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89,347.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主要是由于第一:2017年汽车内外饰柔性焊接设备处于升级阶段,公司已于2016年开始进行汽车内外饰柔性焊接升级设备的研发,2017年第四季度此类设备的订单大增;第二:部份客户的项目验收延期,导致收入的确认延期。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外塑料饰件的超声波焊接领域,主要产品包括XYZ柔性焊接设备、机器人柔性焊接设备、XYZ+机器人柔性焊接流水线设备、快速换模焊接设备等。
公司的研发队伍实力雄厚、技术水平突出,通过自主创新,拥有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拥有32项专利,其中有4项发明专利,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在国内汽车塑料饰件焊接设备行业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在设计能力、成本控制、客户基础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
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地处制造业基地珠江三角洲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和产品售后服务。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技术服务体系和快捷灵活的营销服务网络,采取直销模式为国内外的客户提供模切自动化设备。
核心业务人员根据地域、目标客户群体等分布情况建立销售网络,通过网络、电话、实地拜访等方式与目标客户建立业务往来。
公司的销售与服务模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稳定公司与客户关系,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销售模式,提升了客户对公司提供服务的满意度以及依赖性,使公司积累了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广州有限公司、郑州东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
在国内汽车塑料饰件焊接设备行业,公司业务附加值相对较高,2017年度、2016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是52.45%、50.95%,毛利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公司的盈利模式清晰,通过销售自主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各类汽车塑料饰件焊接设备来获取利润。
公司通过以上经营模式,逐渐培养出具有自我特色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并随着市场产品与技术的发展,公司在超声波汽车塑料饰件焊接行业里的技术优势越发明显,使得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及技术服务产生依赖。
公司利用该模式不断扩展更多的潜在客户,并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增长与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2002年12月9日,有限公司股东江新红与李平签署协议,约定江新红出资人民币35万元,占70%股份,李平出资15万元,占30%股份,二人共同投资设立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0日,江新红与李平共同签署了《有限公司章程》。
(2)2003年2月27日,东莞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东莞市名称预核私字[2003]第20030695号),同意预先核准江新红、李平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
(3)2003年2月25日,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东正所验字(2003)0221号),经其审验,截止2003年2月2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
各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2003年2月28日,东莞市工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2013019),公司经东莞工商局核准成立。
2016年7月20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16]审字第90864号审计报告),截止2016年5月31日,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23,013,598.90元。
2016年7月21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6]第A0512号),对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340.76万元。
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起人股东江新红、李平签订《发起人协议》,就公司设立的目的、设立方式、设立的基本程序、筹备委员会、公司名称、审计与评估、基准日、期间经营与损益、投入资产及交付、股权结构安排、债权债务、业务与人员、治理结构安排、保证条款、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2016年8月7日,长江超声智能装备(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超声智能装备(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长江超声智能装备(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选举长江超声智能装备(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8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470942526”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长江超声智能装备(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主体类型为非上市股份公司;住所为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振安东路162号新河工业园C栋13、14、15号;法定代表人为江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