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数据中心服务及销售数据中心硬件及相关产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智慧城市设计和建设;服务器、电脑和配套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物联网相关领域产品研发、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研发、销售、服务;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件开发、销售;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安防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职业技能的培训;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网络信息安全和国产自主可控产品研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服务器、电脑和配套软硬件产品生产;物联网相关领域产品生产;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生产、工程安装;技术认证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和国产自主可控产品生产;增值电信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安装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安装施工;光伏发电工程的安装施工;可再生能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地源热泵、太阳能、风能);节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防雷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金属屋面工程的施工。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数据中心机房工程设计与施工,主要提供数据中心机房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以及销售UPS设备、精密空调、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产品、综合布线材料等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和产品。
公司拥有完备的、较高等级的行业资质许可,如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拥有承接大型数据中心机房工程的经验、资质和技术实力,如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于2012年4月承接的重庆云计算项目,该项目合同总额达4.44亿元,为当年国内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单体合同金额最大的项目之一,也是公司承建的标杆性工程项目。
2018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53,767,294.77元、毛利率24.40%、净利润为54,819,561.4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支出为65,375,968.55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225,837.37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704,044.80元。
总体来说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2018年的收入目标和盈利指标,项目规模和实施质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回顾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发生了一些对公司目前和未来均具有重大影响的变化趋势和重大事项。
首先,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该成果一方面得益于“互联网+”国家战略下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公司大客户营销策略的顺利实施,除了与传统大客户(如腾讯、世纪互联等)继续深入合作以外,公司新开发了具有较强实力大型客户,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良好基础。
其次,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数据中心机房施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数据中心综合服务领域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在未来实现良好的盈利能力奠定基础。
最后,公司对客户延续了从上年以来积极的信用政策,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垫资比例,同时受到2018年市场资金面趋紧的影响,客户在年末的回款情况不够理想,故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但随着2019年经济环境不断向好,2018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有较大改善。
公司优化了财务结构增加了银行借款金额,短期银行借款与上年期末增长较快,利用一定的财务杠杆以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此同时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期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支付劳务分包款项以保证劳务人员工资按时发放。
另外,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逐步建立起高效、合理的管理流程、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1997年1月20日,李国清、谢鄂强、深圳市继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本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约定: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共出资200万元设立有限公司,李国清、谢鄂强、深圳市继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90万元、90万元、2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45%、45%、10%。
1997年1月23日,深圳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编号:深东华会验(1997)第A061号]确认:截至1997年1月23日,有限公司已收到上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实缴资本)200万元;其中,李国清、谢鄂强、深圳市继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90万元、90万元、2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1997年2月5日,有限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2793149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3月12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编号:致同审字(2016)第441ZB3513]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73,251,388.46元。
同一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经审计净资产73,251,388.46元为基础折股为5,180万股(每股1元),注册资本为51,800,000.00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3月13日,京都中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025号]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8,586,386.73元。
2016年3月27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编号: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191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同一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深圳市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4954C)。
公司全称由“深圳市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向全国中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自2018年7月25日起,公司全称变更生效,公司全称由“深圳市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由“ShenzhenBornsalesScience&TechnologyCo.,Ltd.”变更为“BornsalesScience&TechnologyCo.,Ltd.”,公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