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货物及办公家私、文件文具、家庭物品的仓储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公司货物及办公家私、文件文具、家庭物品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许可经营项目:无。
公司专注于自助仓储,为国内最大自助仓储连锁经营企业。
公司目前立足于深圳市,已在盐田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已开设12间分店,拥有近3,000个出租仓,出租体积近15,000立方米,累计服务逾30,000名用户。
公司主要市场为高地价和人口密集的大型城市,可为广大生活在高地价和空间狭小的城市居民和企业提供高性价比的自助仓储服务,以换取更大的居住空间和办公空间,很好的满足了人们对空间日益增长的需求。
公司的经营模式填补了我国仓储行业在自助仓储方面的不足,很好地满足了现代都市人在家庭杂物、小型电商、装修搬家、公司文件及少量货物这些方面的存储需求。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47,514.82元,较2017年增长36.31%,营业收入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除了财务表现之外,公司在2018年通过大力宣传推广、新开门店、业务拓展等活动,推动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地,并初步实现了以深圳为核心基地,辐射北上广一线城市的拓展规划及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实现稳定增长,但本年度净利润呈现亏损状态,主要是由公司报告期内多家新开门店前期出租率较低呈现亏损而导致;根据公司商业模式,新开分店前期出租率较低,收入较少,而前期装修及租金成本较为固定,前期利润为负,呈亏损状态。
该亏损状态与公司商业模式特征一致,未发生异常。
未来年度,预计随着出租率的上升,公司营收和利润将逐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也根据不同地区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及未来市场需求适当调整业务模式,稳步发展自助仓业务,同时创新开展云仓业务,形成互补促进的业务发展模式,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深挖市场潜力,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以巩固全国范围内的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在提升出租率的同时,结合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及消费习惯,探索更新自助仓和云仓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力求在创新服务中取得先机。
2011年8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1】第80278058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股东中国大众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了《外商独资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章程》。
2011年10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的通知》(深外资南复【2011】0652号),批复同意中国大众仓储有限公司设立外资企业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币,分两期缴足,第一期200万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90日内投入,其余部分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两年内缴清。
2011年10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公司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深南外资证字【2011】0181号)。
2011年11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3414981)。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三路华达工业大厦4栋3层BC-2,法定代表人为孙东伟,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元,公司类型为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从事办公家私及文件文具、家庭物品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公司营业期限为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31年11月1日止。
2013年10月30日,公司股东缴纳了第二期注册资本300万港元,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500万港元。
2013年11月13日,深圳康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深康城验字【2013】02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第二期实缴出资300万港元予以验证。
2013年11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4397411),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2015年9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39号”《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圳阳仓储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34,238.08元。
2015年9月15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334C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8月31日,圳阳仓储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57,074.36元。
2015年9月18日,圳阳仓储执行董事做出决定,拟将有限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深圳迷你仓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1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的人民币734,238.0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2日,深圳迷你仓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依《公司法》的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深圳迷你仓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授权股份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改制的相关事宜。
2015年10月15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圳阳仓储下发编号为“深经贸信息资字【2015】639号”《关于同意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审核同意圳阳仓储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名称变更为“深圳迷你仓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迷你仓股份换发“商外资粤深股份证字【2015】00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10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5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18日止,迷你仓股份(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深圳圳阳仓储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6,734,238.08元,按1:0.89097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0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6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734,238.0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迷你仓仓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