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服务、系统集成等业务,提供定制化的地理信息可视化应用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系统集成业务,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租赁服务(设备租赁)。
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专业从事软件系统开发、应用、服务以及信息系统集成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是国内领先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可视化大数据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服务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够全面整合公安行业大数据的信息服务商。
公司于2016年3月在“新三板”成功挂牌,股票代码:836241。
公司自组建伊始,发展迅速,研发实力雄厚,吸引了一大批勇于创新的技术精英加盟,在政府、公安、交通等信息化系统领域,公司的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开发经验。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政府、公安、交通等领域。
公司在深圳、上海、郑州、无锡设有研发中心,长期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无锡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深度合作,并与多地公安局建有联合研发实验室,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一)经营计划2018年度公司业务总体有了一个大幅度增长。
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所制定的经营目标,在有效把控风险的前提下以良好的执行能力为保障,优化细节管理,取得了超出预期的经营业绩。
2018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7,503,079.02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37.01%;营业收入达到97,373,317.98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69.50%;主要原因,本年度警务通系统订单有了大量的增加。
净利润7,942,809.63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02%;警务通业务分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纯软件部分成本较少。
所有者权益33,395,091.09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21%;每股收益0.79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51%;每股净资产3.31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35%;净利润的增长,导致所有者权益等一系列指标都有一定的增长。
(二)行业情况1.软件销售及服务发展情况2018年度,公司软件销售及服务收入14,463,136.8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6.30%。
软件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竞争一直非常激烈;系统集成业务是公司的优势产业,报告期内公司谋求业务转型,业务发展重点转移,着力发展系统集成业务,导致公司软件销售及服务收入下降。
2.系统集成业务发展情况2018年度,系统集成业务收入82,910,181.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70.47%。
2018年公司侧重发展系统集成业务,在此业务上投入大量精力物力和财力,又加上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对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还有过硬的技术和团队,加强营销力度,提升服务品质,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且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团队的不断创新、优化及提高,积极展开行业拓展和产品技术更新,坚持以优质产品、服务为核心服务客户的方针,谋求业务飞速增长,实现了公司业务的增长及利润的最大化。
深圳市比特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刘桂勤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以货币形式完成出资。
2008年7月9日,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博众验字[2008]第86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8年7月1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并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4865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29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刘桂勤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70.2970%股权以710万元价格转让给邓长久,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9.8020%股权以200万元价格转让给聚久达。
2015年7月30日,刘桂勤与邓长久、聚久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5年7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申请,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0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准审字[2015]1768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3,375,831.16元。
2015年10月28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204号评估报告,确认经评估后有限公司于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378.05万元。
同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13,375,831.16元折为普通股10,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余额人民币3,275,831.16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等事项,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10月28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5]1151号)。
2015年11月12日,比特耐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766873598的《营业执照》。
公司系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设立,不存在以评估值入股的情形,符合《挂牌条件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时资产审验合法合规,构成“整体变更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