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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宇环保 - 836444.NQ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4-1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Qingyuan Zhongyu Enviornmental Indust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11-21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中宇环保
股票代码
836444.NQ
上市日期
2016-04-14
大股东
蔡卫宜
持股比例
41.4 %
董秘
蔡浩仪
董秘电话
0763-3485568
所在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玉枚、黎利玲
律师事务所
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1800668236339E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07-11-21
法定代表人
黄粤冲
董事长
蔡卫宜
企业电话
0763-3485568
企业传真
0763-3485568
邮编
企业邮箱
JWZWIN@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工业废物处理业务,主要回收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废液及废渣等废物,通过化学、物理或生物等手段进行减量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转化为氧化铜、硫酸铜等资源化产品。

经营范围:回收利用电(线)路板厂或电子厂产生的废料,生产七水结晶硫酸铜、硫化铜、氧化铜、蚀刻子液、碱式氯化铜、粗铜锭、粗锡锭、锡泥、铵盐及其溶液、退锡子液(凭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清远目前规模最大的环保型企业之一。

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6号小区内,公司占地面积2万2千多平方米,一期工程投资二千多万元,拥有先进,完善的生产设备和废水处理设施,员工有数近百名。

公司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的发展,为员工提供温磬、和蔼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坚持高质高效,持续改进,永续经营,顾客第一的方针。

公司主要是集生产蚀刻液,回收处理电(线)路板厂产生的含铜废液和退锡废水,再进一步加工转化为硫酸铜产品为一体的环保体系,变废为宝,保证绿色清远,和谐大自然。

中宇公司主要产品有:饲料级硫酸铜,碱式氯化铜、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试剂硫酸、纯盐酸、退锡水、微蚀剂、助焊剂、护铜液(OSP)等。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经营收入1855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2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1.80%和23.50%,原因在于2018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对本公司所处行业进行全行业严格审查,以审查期间企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增置了2套三效蒸发器及1套燃气锅炉,设备增置后原料处理量得以较大提高,保证了产能的同时大大促进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业务全面发展提升,在巩固原业务客户基础上开拓了不少新客户,营业业绩也比上年再上一个台阶。

在技术研发方面加大了投入,研发实验室增配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研发设备,并取得了8项实用型专利授权。

在产品质量控制上,不断优化产品生产方案,加大了质量管理执行力度,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取得良好的客户满意度。

内部管理方面,规范公司的各种经营行为,加强考核和激励体系的建设,高级管理、核心技术和销售队伍等公司重要部门都能稳定运作,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显著提高。

公司一直致力于资源再利用、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生产的综合化生产方案,主营业务在不断开拓不断突破的轨道上良性发展,实现稳定及可持续的增长。

发展进程

中宇有限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企业投资人为蔡卫宜、叶祖渠、沈君华。

2007年11月9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内验字(2007)第090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截至2007年11月2日,中宇有限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金贰佰万元,即实收资本200万元。

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200万元,都为货币资金。

2007年11月21日,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800000006369)。

2009年3月1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股东叶祖渠持有40%股份原价80万元,作价80万元转让给蔡卫宜。

公司股东沈君华持有15%股份原价30万元,作价30万元转让给蔡卫宜。

2009年3月12日,叶祖渠与蔡卫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叶祖渠同意将持有中宇有限40%的股份共计80万元出资额,以80万元转让给蔡卫宜,蔡卫宜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009年3月12日,沈君华与蔡卫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沈君华同意将持有中宇有限15%的股份共计30万元出资额,以30万元转让给蔡卫宜,蔡卫宜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009年4月7日,中宇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字[2015]7-291号《审计报告》,确认中宇有限公司截止于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805,809.41元。

2015年9月18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第411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中宇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80.58万元,评估价值为598.04万元。

2015年9月21日,中宇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中宇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决定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中宇有限账面净资产5,805,809.41元折合为股份公司实收股本5,000,000股,净资产折股余额805,809.41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015年9月21日,中宇环保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对中宇有限整体变更为中宇环保的主要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5年10月12日,天健会计广东分所出具天健粤验〔2015〕7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0月12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中宇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5,805,809.41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伍佰万元,资本公积805,809.41元。

2015年10月14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中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0月27日,工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变更,2015年11月2日,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800668236339E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回收利用电(线)路板厂或电子厂产生的废料,生产七水结晶硫酸铜、硫化铜、氧化铜、粗铜锭、粗锡锭;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物运输。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