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液晶显示模组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是一家集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液晶显示屏高科技企业。
主要制造液晶显示屏( LCD )、液晶显示模组( LCM )、 TFT 模块。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目前工厂面积 3000 多平方米,引进了国际先进技术设备( COG 、 TAB 邦定机),公司 “ 以人为本 ” 的企业理念,科学的管理和良好的运营机制使企业吸聚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人才和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而 ISO9001 : 2008 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产品的高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仍未恢复生产经营,仅保留部分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是维持公司运转,积极探索业务模式,目前尚未能恢复生产经营,公司一直在积极通过债务重组或股权融资以及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公司面临的资金问题。
另一方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尽快让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创造营收,以维持公司持续经营。
(一)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公司资产总额为:3,007,939.07元,较期初下降31.42%;负债总额为:27,341,586.57元,较期初增长2.20%。
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在报告期末计提坏账准备较大所致。
(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2,497.76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43,255.45元,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有所减少。
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17年停止了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经营导致公司丧失主要收入来源。
(三)经营成果截止2018年06月30日止,公司利润总额为-1,966,910.79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总额为-3,026,134.54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17年停止了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经营导致公司丧失主要收入来源,而公司保留部分管理人员维持公司运转,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从而产生了一定的运营费用。
川马电子的前身深圳市川马电子有限公司于2005年05月25日,自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177214。
2015年01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川马电子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陈绍华与前海德庆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以截至2014年11月30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10,713,415.71 元按1:0.95208的比例折成10,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10,200,000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513,415.71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所持 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2015年03月16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61029231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