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复混肥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原辅材料及技术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肥料、生产、销售;各项肥料工程及新产品研发、销售、运营,对外投资(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复混肥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生产工艺不同,主要产品划分为复混肥和 BB 肥(掺混肥)。
产品主要为农作物、草坪、花卉、园艺作物提供必要的氮、磷、钾等养分。
目前在售产品有 30 多个品种。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5,262,798.06元,其中主营收入44,566,815.80元,其它业务收入695,982.26元。
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434,269.88元,增长3.27%;其中主营收入增加793,255.52元,增长1.81%;公司决策在2016年就转而研发国家大力扶持的绿色环保的有机肥作为重点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延续执行有机肥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有机肥市场,不断完善公司产品功能及服务。
(二)行业情况2018年我国农业产业化结构继续调整,践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战略,推行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政策导向。
天余生态遵循此政策调整,发展有机农业,打造绿色环保有机肥研发生产模式。
天余有限的设立系由余志高于2009年2月24日以货币出资500万元组建。
2009年1月12日,余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赣鹰余)登记私名预核字[2009]第0001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核准的名称为“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0日,天余有限股东余志高作出决定,任命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009年2月23日,股东余志高制定了天余有限的公司章程。
2009年2月23日,江西鹰潭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鹰同会所验字[2009]第046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2月23日止,天余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股东余志高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应缴注册资本的100%。
2009年2月24日,江西省余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6062221000382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余有限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万元。
公司住所:余江县311高速挂线;法定代表人姓名:余志高;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肥料、生产、销售(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期限:自2009年2月24日至2029年2月23日。
2014年11月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4]京会兴专字第04040093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天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5,605,487.30元,全体股东同意将该净资产中的1,5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计人民币1,500万元,余下的净资产605,487.30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股份总数为15,000,000股。
2014年11月8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03006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天余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900,000.00元。
2014年12月9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4]京会兴验字第04040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9日止,天余生态已收到全体股东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净资产余额605,487.3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10日,天余有限股东会经审议,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2014年9月30日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为―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5年1月5日,天余有限取得江西省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赣鹰)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0002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经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天余生态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公司章程,组建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并于2015年4月20日在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60622210003825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