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折射率玻璃微珠及制品以及光学膜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高折射率玻璃微珠及制品、反光材料及其制品、光学膜、金属材料及其制品、交通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养护工程、道路设施工程施工服务;特种玻璃、新材料研发、自营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80年,公司前身“椒江玻璃三厂”成立于中国民营企业发祥地——浙江台州市,历经40年的砥砺奋进、顽强拼搏,矢志不移的“定向人”崛起于东海之滨,将一家负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公司,逐步建设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椒江玻璃三厂”从1986年开始生产反光材料的核心元件——高折射率玻璃微珠,玻璃微珠的成功研发,标志着中国反光材料的诞生,开创了中国反光材料走向世界的新纪元。
2004年,江西盛富莱公司成立,公司走上了快速发展的征程。
企业坚持高科技发展道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经过十余年努力,雨夜标线用高亮反光玻璃珠、微棱型反光膜、扩散板(膜)等产品相继研发成功,相关技术打破国外企业技术垄断,产品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当今国际先进水平,畅销海内外市场,深受客户青睐。
目前,公司是国内高折射率玻璃微珠,雨夜用高亮反光玻璃珠的标杆企业。
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创新基金、江西省重大产业化等项目,荣获了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奖、省级先进非公有制企业、省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专利奖等荣誉,是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反光材料分会会长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副会长单位、国标制订单位。
公司秉承“成功——从每一粒微珠做起”的企业精神,旨在打造反光材料行业“有大道行、有大创意、有大作为”的第一品牌,推动我国反光材料行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江西盛富莱定向反光材料有限公司系由陈正远、陈佳俊、池雪香、姚志敏、方之耀、李君定、张学德、林海兵8位自然人于2004年6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陈正远出资300万元,其余七人每人出资100万元,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鉴于当时《公司法》(1999年12月修订)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尚未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台州市定向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前述8位自然人代为持有盛富莱有限1,000万元出资额。
2004年6月15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赣西分所对江西盛富莱定向反光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会验字[2004]第0609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出资已足额到位。
2004年6月16日,盛富莱有限取得了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6220021100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盛富莱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9]879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8月31日,盛富莱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200,043,460.01元。
2019年12月25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盛富莱有限2019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众联评报字[2019]第1343号】《江西盛富莱定向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资产基础法下盛富莱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2,396.46万元。
2019年12月25日,盛富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截至2019年8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200,043,460.01元按1:0.2024的比例折合为4,048.4855万股作为公司股本总额,每股面值1.00元,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2日,公司发起人台州臻泰、宜春睿泰、周伟、杨永玉、石雪琴、陈正远、李君定、张学德、袁其峰、陈鸥波、姚志敏、周代华、陈佳俊、方之耀签署《发起人协议》。
2020年1月12日,盛富莱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2020年1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25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出资已足额到位。
2020年2月12日,公司换领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0076335590XW】,注册资本为40,484,8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