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岩盐地下开采;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食盐、工业盐、盐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包装物料的生产及销售;煤炭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肥、农资(不含种子和农药)的销售。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轻工机械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江盐集团”;股票代码:601065)是江西省属国有企业,江西省内最大的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企业。
近十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江盐集团脱胎换骨,成为十八大以来,全国盐行业、江西省属企业混改试点落地的“第一单”。
2023年4月10日,江盐集团作为沪市首批主板注册制新股成功上市,成为江西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实施以来省属集团整体上市“第一家”,展现国企改革先行者的责任担当。
近十年来,江盐集团坚持以盐为基,紧紧围绕盐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这一战略重点,逐步形成盐卤一体、盐化一体、盐电(气)一体、产销研一体、盐腔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自有优质岩盐资源储量6.40亿吨,建有国内目前功能强大的盐卤调配中心,制盐产能规模居国内行业前列,在省内食盐流通市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产品同时外销接壤的广东、浙江、福建等工业人口大省,香港、台湾等地区,以及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是中国南方区域食盐和工业盐的主力供应商。
江盐集团还是省内唯一纯碱工业企业,通过采取井上井下循环盐钙联产制碱工艺,实现废水、废渣等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依托完备的公用工程,形成了极具竞争优势的低成本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核心生产基地近2000亩,位于樟树盐化工业园区,毗邻亚洲锂都宜春等纯碱下游产业集聚地,是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基础原料重要供应商,随着锂电光伏行业需求增长带动,区位优势明显,为公司开发、服务优质的新能源客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未来,江盐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牢牢抓住融入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契机,推动制盐与盐化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盐穴储能、碳钙循环利用、高强硫酸钙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项目落地,着力发展全产业链绿色循环经济,建设国内一流现代综合盐业集团!
2024年,面对深刻变化的外部环境和行业趋势放缓的挑战,公司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抢抓发展机遇、用足政策红利、深挖资源潜力,全力以赴拼经济,着力护航企业稳态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亿元。
(一)、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一是持续生产运营规范稳态,发展韧性和潜力充分彰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管理,主要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全年完成各类产品生产401.39万吨,同比增长11.67%;实现各类产品销售389.84万吨,销量同比增长9.61%,其中新产品氯化钙销售约15.33万吨,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全年完成各类产品出口45.7万吨,同比增长23.9%,其中食盐出口量连续多年在全国食盐出口总量占比超过30%,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产业结构持续调优。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项目建设落地、一批项目建设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发挥效益,项目投资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其中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并实现稳产达标;年产160万吨卤水采集改扩建项目顺利竣工投产,卤水保供能力持续提升;樟树市盐化基地热电联产项目配套锅炉机组工程顺利点火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是积极开展关键质量问题攻关提升行动,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全年未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食用盐、工业盐、小苏打产品生产合格率和优级品率均达到100%。
四是统筹安全环保与发展,基础管理更加扎实。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深化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力确保安全环保和生产运行稳定,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获评“2023年度江西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万元产值能耗、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全年各项环保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
(二)、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不断涌现。
报告期内,公司R&D经费投入强度继续保持在3%以上,全年新获得30项授权专利,其中包括2项发明授权专利。
所属子企业晶昊盐化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江盐包装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
同时,晶昊盐化“盐碱钙井上井下循环联产工艺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制碱钙液注井与岩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二是持续深化产研合作,产学研用融合深度有力延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省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共建江西省盐化工产业学院揭牌落地,顺利完成与华东理工大学联合引进博士进站晶昊盐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并首次从南昌大学选聘科技副总开展协同技术攻关;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与华东理工大学、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科研合作关系,依托碳钙循环联合研究中心平台,围绕盐穴储能储气的研究与应用、二氧化碳捕集回收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矿化技术等开展研究,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
三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新动能新优势不断积聚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企业延链补链、节能降碳等项目研发,其中二氧化碳捕集回收综合利用技术项目顺利完成中试实验,卤水提锂、卤水纳滤技术项目进入成功转化阶段,高纯大颗粒盐等新产品相继上市。
(三)、不断深化改革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深化改革走深走实。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实施“横向一体化”战略部署,着力做强做大盐产品业务板块,组建盐品事业部,打通盐产品产销研全链条瓶颈,全面提升产品开发、智能制造、品牌建设、市场拓展及数字化转型等全过程价值链。
同时,公司深入实施深化改革系列行动,2023年度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改革任务、三项制度工作均获省国资委考评“A级”,董事会建设专项任务考评“优秀”。
二是积极践行国企担当使命。
公司坚定履行好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圆满完成全省食盐储备任务,对口帮扶地方乡村振兴取得积极成效,荣获“2023江西社会责任企业”“2023江西年度领军企业”称号。
同时,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将“双碳”目标、科技创新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与ESG管理融合,扎实推进ESG实践和管理提升活动,并主动披露公司首份ESG年度报告。
三是纵深推进数智转型。
公司大力实施“数智江盐”建设,协同推进科创中心、生产企业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加速传统制造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智赋能。
报告期内,富达盐化“基于化工行业云的智能工厂多场景建设创新应用”入选国家工信部“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晶昊盐化“5G+平台+应用化工流程行业智能工厂”荣获江西省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和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一等项目奖,公司产业数字化融合跃上新台阶。
江盐有限前身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在当月完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改革字[2014]9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按照“做大盐业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做实核心主业、做强竞争优势”的部署,优先推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同时,同步进行引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系由江盐有限于2016年12月27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2016年11月1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江盐集团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议题的审核意见》,审议了江盐有限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江盐有限召开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426,256,079股,注册资本426,256,079元。
同意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在江盐有限基础上,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变更设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拟设置的股份总额为426,256,079股。
2016年12月14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CAC专字[2016]12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499.58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2059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37,559.33万元,增值率3.82%。
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就上述资产评估情况完成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B-011号)。
2016年12月23日,江盐股份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后的名称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0]0025号),对江盐集团2016年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股本为426,256,079元。
2019年2月21日和2019年3月13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为推动江盐股份“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盐化工项目建设,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增资扩股。
2019年6月14日和2019年7月1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集团控股股东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并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增资扩股方案,江西国控拟认购不超过4,257.64万股,保持其持有增资后江盐股份46.92%的股权比例不变,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江西国控此次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者一致,均以本次增资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准。
2019年10月1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本次增资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19]100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账面价值132,615.51万元。
2019年10月21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206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评估价值156,255.38万元,对应每股评估对价3.67元/股。
2019年12月19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2020年4月3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格审查和集团审核确认,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大股东江西国控同比例增资。
2020年5月13日,江盐股份及其原股东方以及参与本次增资的投资方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江西国控以现金出资97,328,400元,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现金出资55,050,000元。
上述出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西国控新增股份26,520,000股,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取得股份15,000,000股,上述参与增资方每股对价均为3.67元/股。
2020年5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营业执照》,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0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9号),对江盐集团2020年增资事项进行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3日,江盐集团累计注册资本为482,776,079元,股本为482,776,079元。
在江盐集团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经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江西省国资委将部分经营性划拨用地经评估后纳入出资范围,改制设立江盐集团前身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盐集团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企改[2020]81号),同意对江盐集团在2014年改制过程中因政府扩迁、调整规划等原因无法办理更名和改变土地性质的出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2014年4月30日改制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8,255,529.77元)进行现金置换,由江西国控按照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进行等价补足出资,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过户至江西国控。
2020年6月28日,江盐集团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及相关费用处理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由江西国控按照公司改制评估时点即2014年4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进行现金置换。
2020年6月30日,江盐集团已收到江西国控的置换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