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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比科斯 - 833908.NQ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10-27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Pcase Electronic(Shenzhen)Co,.Ltd
成立日期
2010-01-04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其他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ST比科斯
股票代码
833908.NQ
上市日期
2015-10-27
大股东
陈克勇
持股比例
51.0226 %
董秘
朱浪花
董秘电话
0755-26606309
所在行业
其他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倩倩、李倩倩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6990505881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10-01-04
法定代表人
陈克勇
董事长
陈克勇
企业电话
0755-26606309
企业传真
0755-26606309
邮编
518100
企业邮箱
hejufei@pcase.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53号美生慧谷工业园美谷大厦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光学薄膜、涂布薄材料、生活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

经营范围:屏幕保护贴、塑胶盒、光学薄膜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塑胶五金模具、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皮具产品、通讯产品、网络产品、智能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再生资源非回收经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设计为主导的科技公司,旗下公司经营产品有:PET光学级薄膜,精密模具设计及制造,精密塑胶,硅橡胶产品生产如数码产品保护套,电子电源,便携式电池,皮具,背包等时尚产品,本公司设计生产之产品,与时俱进,引领潮流,产品广销全球,除了向客户提供OEM/ODM生产外,本公司还拥有自主品牌“Pinlo”,“Vitis”,在全球开展品牌培养和推广,建设自主销售渠道,在国内高端数码配件制造行业,本公司处在领先位置。

公司现有一批有丰富经验的设计,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团队,实行项目负责制,吸引了众多行业精英及海外留学生人才加盟,共同培养了良好的创业氛围及打造了有竞争力企业平台,同时吸引大批高质量的客户群体。

从成立开始,推行开发设计及销售为主导的概念工厂商业模式,快速成长成为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

本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执行,有完善的品质保障机制和社会责任机制,所有产品均符合国际标准,在经营期间,通过了众多直接客户及第三方如SGS等验厂机构验厂,并取多家公司多项认证及授权。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83,417,756.92元,同比增加55.1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46,749,336.41元,较2017年亏损减少23.8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3,134,262.00元,同比降低2.34%。

由于智能移动终端配件市场的竞争持续激烈,公司于2018年9月终止了代工业务的生产和销售。

光学薄膜业务,由于原材料及人工的上涨,导致产品成本单价增加,毛利率下降,销售利润进一步被压缩。

2018年公司生活类产品、母婴类产品不断量产,2018年生活类产品收入已达到16,26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8%;2018年随着产品的持续爆发,公司转型达到预期,随着新的商业模式的逐步成熟,生活类产品已成为集团未来主要的盈利增长点。

发展进程

2009年11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2009]第2389699号《名 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核准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5日,深圳康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康城验内字[2009]41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2月25日,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限公司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009年12月28日,陈克勇、陈克祥、姚秋娴签署《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 限公司章程》,成立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限公司,陈克勇以货币出资65万元, 占65%的股权,陈克祥以货币出资20万元,占20%的股权,姚秋娴以货币出资 15万元,占15%的股权。

同日,比科斯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选举陈克勇为公 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任陈克祥为公司监事。

2010年1月4日,比科斯有限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61044471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11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审字[2012]5245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比科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 产为120,438,849.52元人民币。

2012年11月27日,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京恒信德律评报字[2012]018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2 年10月31日,比科斯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26,970,901.99元人民币。

2012年11月30日,比科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确定为“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审计结 果和评估结果孰低的原则,确定公司净资产为120,438,849.52元人民币,按 1.605851327:1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折合股本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 45,438,849.5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同日,比科斯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 于设立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2年12月15日,比科斯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发 起人签署《公司章程》。

2012年12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2]337号”《验 资报告》,对比科斯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0 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余额45,438,849.52元转为资本公积金。

2012年12月25日,比科斯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61044471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