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装”)成立于2004年1月9日,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单位,是专业从事风电装备系统集成设计及制造、风电场运维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船海装是“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能为全球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2003年12月23日,中船重工集团出具《关于重庆船舶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船重规[2003]967号),同意设立“重庆船舶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经申请及工商部门核准,设立时名称为“重庆海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4年1月8日,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谛威会所验[2004]502号)。
2017年7月15日,瑞华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01360045号),对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谛威会所验[2004]502号)进行复核。
2004年1月9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0月24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8]第422号),经中船重工集团备案并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09004号)。
2009年2月13日,中船重工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船重规[2009]172号),同意重庆海装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中:重庆船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50.00万元,重庆前卫仪表厂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重庆华渝电气仪表总厂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50.00万元,数字工程所和汾西重工分别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0.00万元,国营川东造船厂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红江机械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液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600.00万元,重庆基兴投资发展中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基于中联评报字[2008]第422号评估报告,各股东按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2元出资。
2009年3月23日,重庆海装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确定本次入股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2元,确定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基兴投资发展中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600.00万元、1,400.00万元。
2009年5月26日,重庆海装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同意海鼎基金按照与股东单位相同溢价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9年6月18日,中船重工集团出具《关于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参股股东变更的批复》(船重规[2009]699号),同意将船重规[2009]172号批复中引进的股东由重庆基兴投资发展中心变更为海鼎基金,海鼎基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2009年6月16日,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谛威会所验[2009]196号)。
2017年7月15日,瑞华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01360047号),对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谛威会所验[2009]196号)进行复核。
2009年6月2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由中船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国电南自等18家法人和王启民等4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由重庆海装于2017年6月29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东洲评估出具《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0390号),截至2017年4月30日,重庆海装净资产评估值为324,000.00万元。
该次评估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170025号)。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511号),同意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同意根据《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01360093号)以截至2017年4月30日净资产217,145.31万元按照1:0.3316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总股本为72,000万股。
2017年6月29日,中船重工集团出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船重资[2017]900号),同意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费用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6月29日,公司取得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