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1)PDH制丙烯。以丙烷为原料,通过PDH工艺生产丙烯;(2)聚丙烯,通过丙烯单体聚合成聚丙烯;(3)PDH副产高纯度氢气的销售和综合利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贸易经纪;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21)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南京,是一家在深交所上市、专业从事碳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材料企业。
成立以来,公司深耕于C3产业链,逐步形成以丙烷、天然石墨为原料生产聚丙烯、碳纤维及石墨烯的产业体系。
未来公司将推动三者有机结合,打造高性能CPP复合材料,广泛应用于3D打印、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
面对全球材料科技创新的时代机遇,公司不断推动自身转型升级,致力于成为AI时代的材料企业。
作为中国LPG领域的领军企业,东华能源拥有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
依托原料先发优势,公司在宁波、茂名、张家港战略布局240万吨/年PDH及200万吨/年PP产能。
国内三大基地具备先进的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稀缺的深水港口和洞库资源,核心竞争力突出。
在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东华能源开启新一轮战略转型,以丙烯、氢气为基础,构建“PDH→AN→PAN聚合→原丝→碳纤维→复材制品”全闭环产业链。
公司坚持高起点布局碳纤维产业,在行业头部技术团队——山东大学朱波教授团队基础上,自主研发、一体化运营,采用全球领先的二步法-干喷湿纺工艺技术,推动低成本高性能碳纤维规模化量产,拥有国内唯一独立自主知识产权,致力于成为全球碳纤维行业领导者。
公司茂名万吨级T1000碳纤维项目已于2024年5月21日开工建设,远期向着打造世界级碳纤维产业基地目标迈进。
近年AI革命加速,算力蓬勃发展不仅推动电力产业扩容升级,还催生石墨烯等高温超导材料需求爆发式增长。
东华能源精准锚定这一科技革命趋势,前瞻性布局石墨及石墨烯材料赛道,依托马达加斯加优质大鳞片石墨矿资源,深度联动国内外顶尖高校,开启石墨及石墨烯材料产业化发展的新征程。
碳基材料时代已然来临,东华能源还将着力推动高性能碳纤维-石墨烯-聚丙烯(CPP)复合材料的开发与应用,不断突破材料在导电、耐温、阻燃等方面的性能瓶颈,以满足未来市场对高性能材料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广泛合作,在南京重点打造碳基材料研究院,在各地打造CPP复合材料应用基地,构建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创新链条。
东华能源秉持“创新引领、贸易护航、零碳发展、本质安全”的理念,从C3产业深度变革出发,以聚烯烃为基础,以碳基材料为核心,运用AI技术不断研发PP与碳纤维、石墨及石墨烯复合的新材料,引领AI时代的材料革命和能源革命,实现公司跨越式腾飞,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2025年3月31日取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聚丙烯提质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茂环审2025]21号)。
2025年6月19日取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1#、2#液体散货泊位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茂环审2025]31号)。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张家港基地丙烯、氢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9月29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1日。
宁波基地排污许可证变更,有效期至2029年7月28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8月26日;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核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1月7日;排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4日。
茂名基地丁烷、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6日;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5月3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经营),有效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8年10月22日。
1、概述2025年,公司全年身处丙烷成本高企、PDH装置盈利承压、PP行业产能过剩与需求偏弱的行业周期底部,经营整体承压但业务韧性凸显。
公司优化PDH装置负荷与原料采购结构,通过长协锁价、错峰检修、提升装置能效等方式对冲丙烷价格波动与关税政策影响,保障装置稳定运行,在行业低谷期守住安全环保与现金流底线,持续优化供应链效率与产品结构,为后续周期回暖积蓄竞争力。
(1)宁波基地宁波基地现有2套产能为60万吨/年的PDH装置、3套产能为40万吨/年的PP装置、1座8000m³/h能力的氢气充装站。
报告期内,宁波基地生产丙烯118.54万吨,计划完成率105.4%;生产聚丙烯128.79万吨,计划完成率108.3%。
主要牌号包括K8003、K8009、PPHM08、PPHY16、PPHY26、PPHY40、PPRMT26、PPRMT60、PPRMN60、PPRMN70、PPRMN80等。
报告期内,宁波基地克服PDH一期、PP一期装置停工检修等不利因素影响,生产运行稳中有进、量效齐增,双双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目标。
(2)张家港基地张家港基地现有1套产能为60万吨/年的PDH装置、1套产能为40万吨/年的PP装置、1座1000Kg/12h能力的加氢站。
报告期内,张家港基地生产丙烯53.62万吨,计划完成率94.4%;生产聚丙烯35.27万吨,计划完成率95.85%。
报告期内,张家港基地持续强化氢气、C4、蒸汽等副产资源化利用与外供创效,统筹装置检修期间能源保障与物料供应;同时推进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实现节能降耗与经济效益双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与产业链协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3)茂名基地茂名基地现有1套产能为60万吨/年的PDH装置、1套产能为40万吨/年的PP装置、1套产能为20万吨/年的合成氨装置以及配套设施。
报告期内,PDH装置完成丙烯产量62.88万吨,完成设计产能的104.80%;PP装置完成产量53.58万吨,完成设计产能的133.95%;合成氨装置完成液氨产量12.66万吨,完成设计产能的63.30%。
(4)氢气销售报告期内,氢气实现销售约2.51万吨,为整体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依托装置副产氢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提升资源附加值的同时,减少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实现了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本公司前身张家港东华优尼科能源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1996年4月,初始总投资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由张家港保税区经济发展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油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2001年3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1]195号”文批复同意,有限公司总投资由2,500万美元增至5,5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500万美元增加至2,000万美元。
2007年3月22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