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锂电池后处理系统核心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检测设备的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检测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恒翼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东莞,自创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为锂电池提供智能化产线、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检测线,已发展成为全球头部梯队供应商。
公司人员规模2000余人,分布在中国(广东东莞、深圳、惠州、安徽蚌埠等地)、德国、法国、瑞典、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研发团队超过500人。
截止目前,公司电芯生产线与检测线已累计交付超过550GWh,交付足迹遍布中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日本、韩国、瑞典、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秉承客户至上、产品领先的经营战略,以专业的设计、快速交付的能力与优质的服务获得了众多客户及行业机构的认可,成为了多家国内外头部电池制造商、整车装备厂和储能系统集成商的核心供应商。
2018年11月20日,王守模、陈佐洲共同签署了《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恒翼能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王守模认缴出资900万元,陈佐洲认缴出资100万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518Z0117号《验资报告》,恒翼能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0万元,其中:王守模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陈佐洲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恒翼能有限已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2MC0865的《营业执照》。
恒翼能由恒翼能有限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22年11月29日,容诚对恒翼能有限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8Z0531号),确认:恒翼能有限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341,548,313.34元;中联评估对恒翼能有限截至2022年8月31日审计后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2]第209号),确认:恒翼能有限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0,957,308.52元。
2022年11月29日,恒翼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以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经容诚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0.3643的比例折股,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恒翼能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22年12月14日,恒翼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将恒翼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恒翼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容诚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第518Z0179号),对股份公司设立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22年12月2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核准公司的企业类型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11月26日,恒翼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恒翼能有限注册资本由10,634.2551万元增加至11,964.4842万元,由上海亦氪以货币认购。
2021年12月10日,上海亦氪与恒翼能有限及其当时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新增注册资本1,330.2291万元由上海亦氪以货币11,780.00万元的价格认购。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容诚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518Z0124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025年6月26日,新余鑫荣、中以英飞、英飞尼迪贰号、安徽和壮分别与中君新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鑫荣将其持有的152.4456万股股份以1,823.304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新能;中以英飞将其持有的142.6371万股股份以1,705.99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新能;英飞尼迪贰号将其持有的14.2637万股股份以170.59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新能;安徽和壮将其持有的25.0916万股股份以300.104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新能。
2025年7月14日,陈佐洲与广东立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佐洲将其持有的137.9557万股股份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立湾。
2025年7月16日,壹号信栎与嘉兴瑞枫、广东立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壹号信栎将其持有的47.1882万股股份以1,049.6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瑞枫;将其合计持有的61.0123万股股份以合计1,357.14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立湾。
2025年7月21日,宁波英华与嘉兴瑞枫、瑞枫炎昊、广东立湾、宁波立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宁波英华将其持有的118.8545万股股份以1,406.641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瑞枫;将其持有的33.8314万股股份以400.39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瑞枫炎昊;将其合计持有的41.0197万股股份以合计485.467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立湾;将其持有的32.1398万股股份以380.37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立湾。
2025年10月27日及11月27日,安徽和壮、铜陵垣涪分别与中君亦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徽和壮将其持有的811.7678万股股份以9,709.035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亦能;铜陵垣涪将其持有的24.3274万股股份以290.964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君亦能。
2025年12月13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转让并修改公司章程。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