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港口及海上作业船舶的运营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拖轮拖带作业,海上驳运、水上过驳作业,海上救捞。船舶维修、船舶供应(食品、船舶配件的销售)。船舶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港口及海上作业船舶的运营管理业务,目前运营管理的船舶52艘,包括拖轮37艘、其他作业船舶15艘。
公司运营模式包括船舶自营、船舶租赁和船舶代管,具体业务主要是通过拖轮为大型船舶、海上平台等主体提供靠离泊、监护及护航、引航员接送、海上作业等作业服务;通过其他作业船舶为业主码头经营方等主体提供系解缆等作业服务。
从作业地点来看,公司船舶服务涵盖集装箱码头、LNG码头、原油石化码头、散杂货码头等各类港口码头以及电厂、修造船厂、沿海风电场、海上平台等特殊作业区。
拖轮服务行业是一个古老且将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行业。
拖轮是港口物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为远洋大型船舶远洋航行提供“最初1海里”和“最后1海里”的动力服务,在国际海运体系中起到保障性服务作用。
此外,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上平台建设的推进(如海上旅游平台、养殖平台、海工平台、电力平台、矿业平台等),拖轮将为各类无动力海上平台提供拖带建设、养护补给等服务。
公司扎根深圳港区近30年,并持续向周边港区扩张,已经成长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拖轮运营商之一;长期为国内外大型船舶公司、业主码头经营方等客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拖轮服务。
公司以“让海洋丰富生活”为发展愿景,始终秉持“以客为尊,因客而变”的服务理念,以提供世界一流的拖轮服务为宗旨,积极响应和满足客户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先后荣获全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深圳市文明单位、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等称号。
公司高度重视管理提升和团队建设,严格按照国际规范操作,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要求,并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登记证明(三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配备了具备船舶管理经验和操作技术的专业船舶人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服务全球超大型集装箱船舶、大型LNG船舶、大型海上平台等,已积累了较丰富的、可在复杂环境条件作业的拖轮业务能力。
公司的前身为深圳东鹏轮驳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7日,由东鹏实业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合计为700万元。
东鹏轮驳设立时,办理了国有产权登记。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于1993年10月18日核发《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编号:24403017300474),同意东鹏轮驳开办登记,审定公司设立时的实有资金700万元。
2021年10月27日,盐田港集团董事会通过《关于盐田拖轮股份制改制的决议》,同意盐田拖轮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1年11月5日,盐田拖轮董事会通过《关于盐田拖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盐田拖轮董事会通过《盐田拖轮关于整体变更为华舟海洋的决议》,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确认(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58号)《审计报告》和(深立信评报字〔2021〕005号)《评估报告》数据;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58号),以盐田拖轮截至202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7,923.02万元,按照1:0.197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30,423.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全部股份由发起人以其截至2021年7月31日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认购。
2022年1月21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20号),对出资情况予以核验。
2022年2月21日,华舟海洋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243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