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智能设备、消费类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配件、电子数码产品、通讯产品、智能平衡车、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生物技术、数字信息化技术、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除三类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具有4年的电子产品销售运营经验和研发能力。
随着国内电子产品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公司不断调整自身资源快速适应市场,先后研发的主要产品有高端娱乐笔记本,多类型多功能新型平板电脑、迷你电脑主机等,在国、内外消费电子生产细分行业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博本电子设备成立于2013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共有2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张志远(货币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和高攀(货币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其中,张志远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高攀担任公司监事。
根据验资账户开立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益民支行于2013年4月26日出具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查明博本电子的100万元注册资本于2013年4月26日一次性全部货币出资到位。
经核查,2013年4年26日,张志远、高攀向赣榆-吉马商贸有限公司合计借款100万元,用于设立博本有限,前述借款分别划至张志远、高攀个人账户。
主办券商查阅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益民支行出具的《银行询证函》,证明博本有限设立时的资金分别从张志远、高攀划入公司基本户。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仅需要提供银行询证函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博本有限于2013年4月26日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015年9月,博本电子更名为深圳市博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变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并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19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公司整体变更的折股方案为:以股改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46,516,854.78元为基数,折合股本41,000,000.00元,剩余净资产5,516,854.78元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1日,股份公司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选举张志远、高攀、张华、喻平平、徐能权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博和朱志伟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16年12月22日,亚太会计出具“亚会B验字(2016)0747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已经收到全体发起人投入的资本46,516,854.78元,其中股本41,000,000.00元。
2016年12月23日,股份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6795592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