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碧之江
-
实际控制人:
罗一帜
-
上市代码:
873923.NQ
-
注册资本:
3000.058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2-12-20
-
大股东: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25.34%
-
董秘:
罗一帜
-
董秘电话:
0758-8510125
-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曹贤智、张娟娟
-
律师事务所:
广东刚钲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九山片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第五厂房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17-01-12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83MA4W5MWB46
-
法定代表人:
罗一帜
-
董事长:
罗一帜
-
电话:
0758-8510125
-
传真:
0758-8510053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bzjfuture@126.com
-
办公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九山片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第五厂房
-
邮编:
526100
-
主营业务:
危险废物有偿处置服务、危险废物运营服务、销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生活饮用水用水处理剂。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工程技术研究及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置、运营及综合利用,以及生活饮用水用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一家专注于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年处理表面处理废物、废酸、废碱等3类危险废物100,000.00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研发生产的生活饮用水用水处理剂获得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目前拥有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相关发明专利4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0项,建有暨南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肇庆市净水剂工程技术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水处理剂聚氯化铝废渣资源化处理技术规范》(HG/T5961-2021)、《水处理剂聚氯化铝》(GB/T22627-2022)等标准的起草单位,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被评为“广东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公司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化发展,将技术开发和综合利用相结合,研究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高效水处理剂产品,不断开拓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和生活饮用水用净水剂市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
发展进程:
碧江有限是由高要华锋、罗一帜、蒋志飞、谭小晶、王明勇于2017年共同出资设立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高要华锋出资8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罗一帜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蒋志飞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谭小晶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王明勇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其中,高要华锋以货币出资420万元,以实物出资410万元,其余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6年12月16日,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粤)名称预核内冠字[2016]第160008962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的名称为“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5日,高要华锋、罗一帜、蒋志飞、谭小晶、王明勇签署《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一致同意,任命罗一帜担任碧江有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经理,任期三年;任命谭帼英、罗一帜、陈宇峰、谭惠忠、蒋志飞担任碧江有限董事,任期三年;任命谢秀丽担任碧江有限监事,任期三年。2017年1月12日,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碧江有限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MA4W5MWB46)。
2022年1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2022]000180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0月31日,碧江有限的账面总资产为78,095,006.67元,账面总负债为28,025,878.41元,账面净资产为50,069,128.26元。2022年2月15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林评字[2022]66号《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确认碧江有限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367.58万元。2022年2月17日,碧江有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以下决议:(1)同意将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确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1日出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018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006.91万元。确认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报告》,截至2021年10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5,367.58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360.66万元;(3)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0180号《审计报告》,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广东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006.91万元,同时考虑2021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涉及的增资款732万元(创立大会之前全部到账)以及扣除2022年2月17日对股东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1,000万元及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4,397.90万元为基础,折合股份公司股本1,849.3761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2年2月17日,碧江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发起设立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202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碧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折股方案;(1)同意以经审计的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5,006.91万元,同时考虑2021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涉及的增资款以及扣除2022年2月17日分红及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4,397.90万元为基础,折股为18,493,761股,作为股份公司总股本数,净资产大于股本的余额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选举罗一帜、陈宇峰、蒋志飞、殷子恒、陈淼霞为公司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3)选举戴友洪、何嘉雯为公司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钟智勇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登记注册等有关事宜。202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罗一帜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罗一帜为公司总经理、蒋志飞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邓活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伍裕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罗一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戴友洪为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3月1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3月12日止,各发起人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