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油气管道不停输开孔封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管道不停输带压开孔、带压封堵设备研发生产与管道抢修服务的单位,注册资金3355.9516万元,公司占地面积近80亩,其中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自一九八二年就开始研制、生产管道不停输带压施工系列装备,至今已三十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公司的管道开孔封堵设备在国内各大中城市燃气公司应用广泛,也为中石油管道局维抢修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等专业管道服务单位配套机具设备。
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取得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A1(2)、A2(1)、B1、B2阀门,B1(2)、B2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甲级),为中国石化物资资源市场成员单位和一级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
新余泰达长林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是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钢管、PE管路不停输开孔封堵施工与技术服务,取得建设部管道开孔封堵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国家堵漏工培训基地。
新余泰达长林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具备筒式封堵、皮碗(塞式)封堵、气囊封堵等多项新技术,开发了管道爬管机、堵漏盖板和注胶堵漏夹具等新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曾先后在南京、北京、湖北荆门、洪湖、天津、西安、内蒙、成都、湘潭、青岛等地承揽过几十项石油及天然气管道开孔封堵工程作业,在新余本地也参与了LDK化工管道和市政煤气管线封堵施工,所做工程都取得了圆满成功。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2514.30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2.76%;营业成本为1388.50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35.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48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96.45%。
主要变化的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2.7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178.90%,营业外收入即政府补贴及奖励较上年增加186.71%,从而使公司本期的未分配利润取得了较大的增长。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529.54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加了142.82万元,增加幅度为36.93%,主要原因是本期货款回笼的增加及获得政府补贴款比上期增加,从而增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7.50万元,下降比例为-105.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及上期投资理财未赎回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7.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53.91万元,下降幅度为1229.45%,主要原因是短期贷款较上年减少300万元及本期股利分配140万元所致。
公司经营计划回顾:1、公司始终以财务经济指标为抓手开展管理工作。
在确立了五个管理团队架构的情况下,各团队以管理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凝聚团队力量,在工作中常见指标,围绕改善提升经济指标,贯彻“职务管好人,职称做好事”的管理理念。
2、公司坚持市场营销有标准、有目标,坚持以在重点城市设立区域分公司或项目部来发展合作伙伴,贴近服务客户。
坚持全方位服务燃气客户,发展化工石油管道工程服务;控制同行竞争,争取良好行业生产空间;重视产品及施工服务质量。
3、根据公司产品量小,品种多的特点,研发中心和市场部以实际工程需要为出发点,按开孔主机类别、产品压力等级实施跨规格配套,有效地减少了配置,解决了施工作业装备存储量大的困难,为市场竞争扩大了价格调节空间。
4、公司在技术产品创新、设备技改升级方面加大投入。
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理念争取市场竞争优势,通过高效率,精细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树立品牌。
2003年10月20日,天津燃气、泰达国际和邓华蛟先生签署《合资设立江西泰达长林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书》,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8日,新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泰达长林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余外经贸字[2003]73号)批准了上述事项。
同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赣余外资字[2003]0020号)。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4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
股东泰达国际以货币出资142.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2.00%;股东邓华蛟先生以货币出资68.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00%;股东天津燃气以实物出资129.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8.00%。
2004年1月9日,新余金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余金会验字[2004]第05号),截至2004年1月6日止,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出资。
2016年9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第48080031号)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3,682.81万元。
2016年9月2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16092号)确认,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5,657.09万元。
2016年9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约定各发起人同意将有限公司净资产3,682.81万元按1.10:1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总额3,355.95万元(每股面值1.00元),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净资产额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080012号)确认:公司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5月31日止江西泰达长林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3,682.81万元。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为3,355.95万元,折股后的余额326.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0月6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5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第48080031号)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682.81万元,折合股份总额为3,35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326.86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10月18日,新余市商务局作出编号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赣余商务资备20160001号),准予对公司企业类型等变更事项进行备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取得了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5424166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