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环境监测设备系统及系统集成、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运维的一体化环境保护服务商。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生产;环保高新技术、软件的研发;环保设备及分析仪器仪表的研制销售;环保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环保设备、环境工程的维护及保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调查业务的开展;环保设备、电子元件、计算机配件、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通信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以环境监测设备系统及系统集成、 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运维的一体化环境保护服务商。
目前, 公司形成了以重金属环保业务与常规环保业务两大业务为主的架构, 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设备、第三方服务以及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服务,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工程款、环境监测设备销售的销售款以及为质保期结束的设备购买者提供持续的运行维护收取的服务费。
2018年,公司把握环保行业发展机遇,顺应政策引导趋势及市场需求,在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带领下,持续专注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切实履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及内部控制,拓展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和长远良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01.1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3.81%;实现营业利润1,350.6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85.53%;实现利润总额1731.5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5.24%;实现净利润1565.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4.58%。
1、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生态修复技术得到更多关注及认可。
基地搬迁后,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扩充,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将继续优化营销体系,确保顺利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拓展公司业务和产业链,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基地建设:公司已顺利搬迁至怡杉环保科技园,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产能、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基地,进一步优化产品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配合公司的整体部署及营销策略,按计划完成公司经营任务。
3、生产方面,努力做好生产计划和营销需求的有序衔接,进一步优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维持生产系统全年良好运转,加强产供销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销售计划和发货情况,结合生产能力,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4、研究开发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开发出智能高端环境设备20余款,不断加强技术优化及相关技术的拓展研发,重视研发队伍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究成果转化,提升公司科技竞争力;公司在实践中不断升级完善技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新增5项,软件著作权产品新增24项。
5、公司治理方面,公司致力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多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新老员工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及团队建设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业务技能及团队合作意识。
通过制度及培训双管齐下,有效促进了团队配合度及管理效率的提高。
2007年11月7日,上海怡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冷健斌共同出资设立江西怡杉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其中,上海怡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冷健斌认缴出资100万元,两位股东首期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剩余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分四次补足。
2007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选举冷健雄为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选举冷健斌为有限公司监事。
2007年11月7日,上海怡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冷健斌共同出资设立江西怡杉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其中,上海怡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冷健斌认缴出资100万元,两位股东首期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剩余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分四次补足。
2007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选举冷健雄为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选举冷健斌为有限公司监事。
2015年9月2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5】3601000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4,413,200.55元人民币。
2015年9月21日,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赣中审评字(2015)第3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4,919,100元人民币。
2015年9月22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有限公司以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4,413,200.55元按3.33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13,333,3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31,079,900.5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13,333,300元。
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2015年9月23日,怡杉有限股东会通过了本次整体变更的股东会决议,决定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36010009号),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怡杉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4,413,200.55元,折为公司股本总额1,333.33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体股东按照在怡杉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公司相应份额的股份,折股余额31,079,900.55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报告的审议议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董事并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监事(非职工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同日,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选举冷健雄担任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聘任冷健雄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聘任张初华、刘晓明、彭戈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元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晓明为公司技术总监,彭戈为公司销售总监。
2015年10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赣验字[2015]3601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15日止,怡杉环保(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江西怡杉环保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333.33万元。
2015年10月30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360106MA35F8YH6B的新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