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汽车灯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灯及灯具、汽车配件及用品、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车灯、汽车内外装饰件及各种模具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公司子公司中山翊能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灯及灯具、汽车配件及用品、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灯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子公司中山翊能目前的业务是为本公司加工模组等产品,未独立对外销售。
公司生产各类乘用汽车灯具,目前的产品系列包含高位刹车灯、组合灯、雾灯等。
产品销售主要面向全国乘用车前装市场,适用于长城汽车、 北汽福田、 吉利汽车、 比亚迪等乘用车车系。
一、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及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9,037.74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38,760,284.76元,降幅68.99%。
主要原因是因客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旧车型迭代,老车型订单量的按计划逐月下降,而新车型的项目进度还处于开发试制阶段,未形成批量供货,导致高位字符灯、雾灯、昼间行车灯等产品装车量减少。
2、报告期内毛利率为11.00%,上年同期毛利率为35.00%,降幅220%。
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下滑,但固定成本变动不大,导致毛利率下降。
3、报告期内净利润为-5,366,911.67元,上年同期为4,896,587.53元,下降209.61%。
主要原因为公司的研发投入增加,共计3个客户、12个车型、28个新项目进入开模阶段、试制阶段,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9.57万元。
二、公司新项目进展说明1、报告期内,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2个车型3个项目完成数据设计与验证,获得客户的开模批准指令。
2、报告期内,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9个车型22个项目展开同步开发工作,其中1个车型6个项目在报告期内完成数据设计与验证,获得客户的开模批准指令;5个车型12个项目完成开模,进展到过程开发的第一次试模阶段;3个车型4个项目完成工装样件试制,通过客户的达产审核,于2017年的下半年陆续进入批量生产供货阶段。
3、报告期内,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的1个车型3个项目进展到过程开发的第二次试模阶段。
三、公司市场开发状况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获选为比亚迪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定点的零部件供应商。
2、报告期内获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个车型3个项目的定点开发权。
3、报告期内获得比亚迪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个车型1个项目的定点开发权。
4、报告期内获得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个车型13个项目的定点开发权。
四、公司的专利情况说明1、报告期内获得“一种多功能LED前雾灯”的灯具专利。
2、报告期内获得灯具核心零部件模组的“一种背光LED驱动电路”及“一种稳流LED驱动电路”两项专利。
2000年11月20日,裴爱国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吴建威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共同设立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裴爱国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吴建威任公司监事。
2000年11月27日,珠海市永安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永安达验字2000-B01-0151《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0年11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裴爱国、吴建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年12月28日,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44040020230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裴爱国;住所为珠海市金山二巷5号4楼;经营范围为“车灯的生产、销售。
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2003年5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裴爱国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5.00%的资本额(5.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杨传银,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0%的资本额(1.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薛银良;同意原股东吴建威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4.00%的资本额(4.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薛银良。
2003年5月21日,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2003年6月5日,公司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不变。
2004年11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9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方式出资。
有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本公积系公司股东裴爱国、吴建威、杨传银、薛银良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于2004年分批投入形成,真实有效。
2004年1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各股东于2004年分期向公司投入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万元,作为股权投资准备使用,股东名下已借入公司的资金可一并计算在内,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择机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各股东投入的资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利息。
2004年12月28日,珠海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珠海正德验字[2004]W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00.00万元,均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出资,其中,裴爱国转增资本486.00万元,吴建威转增资本324.00万元,杨传银转增资本45.00万元,薛银良转增资本45.00万元。
2005年3月14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不变。
2016年3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1)同意原股东裴爱国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3.00%的资本额(90.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裴爱伟,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1.00%的资本额(330.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集创投资;(2)同意原股东赵宝瑞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00%的资本额(60.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裴爱伟,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3.60%的资本额(108.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集创投资;(3)同意原股东范现军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00%的资本额(60.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裴爱伟,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3.60%的资本额(108.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集创投资;(4)同意原股东刘世鹏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0%的资本额(30.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裴爱伟,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80%的资本额(54.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集创投资。
同日,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2016年3月29日,公司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25997936E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一致同意董事会承担股份公司筹备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份公司设立事宜。
2016年6月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52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000.00万元,均系以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7,390,708.5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6月22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裴爱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2599793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