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生物质热能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生物质燃料、生物质能源、清洁能源产品、设备及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能源合同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源热力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源作物种植、生产、销售;秸秆、稻壳、木屑、树皮及农林废弃物收购、加工、销售;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炭、肥生产、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专业从事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生物质热能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通过利用秸杆、竹屑、木屑和树皮等农林废弃物制成,作为一种新型的清洁燃料,其具有低碳、环保、清洁、安全等特点,产品可以作为锅炉、热风炉、熔铝炉、窑炉等工业设备的基础燃料,为客户提供热能。
(一)经营计划2018年度,公司面临南康总部项目建设投入和对外回收应收账款的双重资金压力,为进一步夯实基础,确保货款安全,放缓了拓展市场进度,业绩下降。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和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推行,生物质能源行业出现供不应求局面,给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不稳定,客户货款风险仍存在,也给公司发展带来了压力。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0.46万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度有了较大下滑,较上年下降30.57%;净利润为负21.91万元,较上年下降104.79%,主要由于:1、公司报告期内在进行南康总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自筹;2、为保障货款安全,公司根据付款信用,筛选淘汰了大量付款不好的客户,降低了应收账款同时也压缩了业绩;3、2018年整体经济形势严峻,加之国家环保、安监、消防等监管政策趋紧,造成上游行业不景气,导致原材料紧张、短缺,原材料成本增加,及客户整理业绩偏低,燃料需求量减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南康总部项目建设资金约900万元,但并未新增融资;为确保货款安全,公司进一步回收货款,主动放弃了部分付款不好的客户;对客户应收账款诉讼案,虽经法院一审判决胜诉,但大部分货款仍为未收回。
随着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政策的强力执行,和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政策扶持和鼓励下,生物质能源行业近年有了很大发展,但行业发展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存在恶性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等行业痛点也十分凸显。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此,产品和收入来源单一,因此,公司在夯实基础,拓展市场的同时,正致力于产业链的延伸发展,上下游组合,行业联盟发展的战略部署:1、在南康总部建设分布式生物质能源气化多联产项目,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通过自主研发的生物质气化技术,以实现生物质炭、生物发电、集中供热、生物质炭基肥、生物质燃料多联产,达到零排放、零污染、吃干榨尽,真正工业化、高效率实现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效果,使产业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通过承包运营能源合同管理项目,逐步拓展能源终端市场,提高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3、牵头筹建区域生物质能源行业联盟,联合业内企业及原材料供应商加入协会,以实现稳定原材料的价格,防止恶性竞争,客户信息共享,确保货款安全,对公司发展和行业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二)行业情况随着政府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政策的强力执行,国家能源结构战略调整,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扶持政策相继出台,生物质能源行业优势与行业痛点进一步突显。
2018年度,随着国家环保、安监、消防等政策的强力执行,清洁能源市场行情一路走俏,生物质能源出现供不应求局面,生物质燃料的供不应求导致原材料紧缺,品质不稳定和价格的快速上涨。
加之,国家对家具厂、锯板厂等上游企业的管控,使得公司主要原材料:锯末、刨花及边角料等林业三剩物大量减少,原材料也出现供不应求局面。
这种行业势态,对公司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鉴于公司已在生物质燃料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公司目前拥有的宜春宜丰和赣州南康两大生产基地都是布点在原材料资源丰富的地区,具有处于生物质燃料源头的优势,且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总体而言,生物质能源行业面临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作为最具性价比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始终具体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江西前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廖卫兵、李冬根共同出资组建。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廖卫兵认缴注册资本160万元,出资比例为80%,李冬根认缴注册资本4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为廖卫兵,监事为李冬根,住所为宜丰县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燃气、太阳能器具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011年2月14日,江西宜丰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赣宜丰中晟验字(2011)第0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2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廖卫兵、李冬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1年2月15日,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核发注册号为3609242100063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1572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6,956,698.62元。
2016年2月25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019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958.97万元,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263.30万元,增值率9.77%。
2016年2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6,956,698.62元,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2600万股,每股为1元人民币,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5日,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6年3月1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7965号《验资报告》,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前程公司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600.00万元,净资产余额计入资本公积956,698.62元。
2016年3月12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695.67万元为依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2016年3月15日,宜春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00568671317A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