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LED封装及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所生产的产品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通过CE、CCC、SA等认证,产品符合欧盟RoHS环保要求,公司是广东省LED照明行业标准主起草单位,先后获得“中国LED照明应用百强”、“中国LED面板灯竞争力10强”、“广东省LED行业综合实力10强企业”,中国天花吊顶行业指定供应商”。
1、经营业绩情况: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129.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减少639.08万元,下降16.96%;营业利润降低133%,实现净利润-300.34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降低了359%。
分析主要原因是营业成本增加压缩销售毛利造成的。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更新产品线,一方面新增资源投入到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研发投入一次性归集入当期损益;同时,因常规老产品进行了促销,压缩了产品线整体毛利率空间,即表现为营业成本相对增加。
业绩下降是年内短期经营策略的微调,是对老产品的促销和清理,盘活资产的主动行为,短期内业绩下降与经营性现金流入的增加为后续公司经营打下了良性基础。
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820.88万元,负债总额为4,246.29万元元,流动比率2.86倍。
2、业绩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力度,虽然,个别主要大客户被削减了份额,但经过策略调整,下半年预计恢复到正常水平,会计年度公司业绩仍然乐观向好。
3、内部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K3ERP体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体系,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培训、修订工资薪酬体系,管理团队在管理素质稳定性方面得到了提高。
2011年1月15日,黄孟杰、黄少和共同签署《东莞市捷和光电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投资设立捷和有限,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
黄孟杰、黄少和分别以货币的形式出资400.00万元、100.00万元,分别持有捷和光电80.00%、20.00%的股权。
2011年3月7日,东莞市仁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仁智和内验字(2011)第0473号),对捷和有限设立时的出资进行审验,截至2011年3月4日止,捷和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出资1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3月22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19000010159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黄少和,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清溪镇荔横管理区横湖村厂房。
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31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18-00015号《审计报告》,确认捷和光电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6,507,986.04元。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6)第151号《评估报告》确认捷和光电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7,794.00万元。
2016年4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捷和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确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18-00015号《审计报告》以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6)第151号《评估报告》;同意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18-00015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6,507,986.04元折合股份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设立东莞市捷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元,净资产折股余额6,507,986.04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6年4月1日,黄孟杰、黄庆程、黄少和、邱俊生、曹正洪、林晓文、黄妙容、魏奕鹏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全体发起人同意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全体股东同意以在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56,507,986.04元为依据进行折股,折合成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剩余部分6,507,986.04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为50,000,000.00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6]第18-00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收到全体捷和光电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东莞市捷和光电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
201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莞市捷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变更设立东莞市捷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东莞市捷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东莞市捷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选举黄孟杰、黄庆程、黄少和、邱俊生、曹正洪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林晓文、彭诗凡为股份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昌贤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570188535A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少和,住所为: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村横湖村(厂房),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