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集园林景观项目工程施工及绿化管理于一体的园林施工企业。自成立以来,主要面向中高端地产(如别墅、洋房及高层等)进行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核心业务为地产景观工程的园林工程施工,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核心业务未发生变化。。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养护;花木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是一家集园林景观项目工程施工及绿化管理于一体的园林施工企业。
工商登记显示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养护;花木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集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苗木销售、绿化管理于一体,主要面向中高端地产(如别墅、洋房及高层等)进行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业务为地产景观工程、园林工程施工,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41,271.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9%;利润总额为439,108.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54%;净利润为363,168.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88%。
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3,294,218.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0%;净资产为30,528,129.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
2017年营业收入预计为100,000,000元,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20,741,271.29元,完成比例超过20.74%。
近年来,市政公共园林以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许多园林企业是由各地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改制设立而成,该类企业因历史原因与政府部门存在广泛的联系,普遍将主营业务放在市政公共园林项目领域,进而通过在该项目类型上的区域垄断优势扩展其他领域的业务,这类企业在所处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行政区域形成了一道天然壁垒,阻挡了其他地区园林企业的进入。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业务拓展渠道、积极拓展市政业务,规范内控管理、稳步的推进企业发展,并且积极申请设计及建筑资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且积极申请设计及建筑资质,进一步重点拓展向市政园林绿化方面的业务。
(二)行业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化水平在这20多年间几乎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
受益于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城市绿化配套建设需求的增加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城市环境改善需求的日益增强,以及政府对城市绿化建设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绿化建设投资的持续加大,我国市政园林市场近年来得到较快的发展。
目前园林行业整体集中度低,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
园林绿化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发展前景广阔。
总体来说,国内园林绿化行业集中度较低,任何一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占整个行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大型企业;但在各区域市场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地区性行业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00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由石荣浩出资900万元。
2009年8月12日,深圳诚至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诚至信验报字[2009]05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
公司就本次变更修改了公司章程,2009年8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身,下同)向公司核准《准予登记通知书》(2260319),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换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42201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6日,木雅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深圳市木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确定2015年6月30日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以审计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按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为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木雅园林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015年8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6229号《深圳市木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木雅园林净资产值为2,562.65万元为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木雅园林聘请了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
2015年8月28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5】356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以成本法评估的净资产为值为人民币2,653.33万元。
2015年9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960号),验证木雅园林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按1.2813: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万股。
2015年9月16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5,626,469.77元,1.2813: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万股,每股1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剩余净资产额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关议案。
2015年9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56368R)。
股份公司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