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自助贩卖机及配套茶饮料。
经营范围:立体停车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安装及租赁;立体停车设备、普通机械、电子产品、交通自动控制设备、钢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自动售货机、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研发经营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的科技实业公司,集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于一体的生产企业。
公司自创立以来以生产经营立体停车设备为主,主要产品包括单臂旋转、简易升降类和升降横移类立体停车设备等。
公司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型式试验和评审认证,取得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证,拥有8项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发明专利,提供了可靠的研发生产技术保证,公司严格按照特种设备行业标准规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运营生产,确保提供质量稳定、安全,性能优异的产品。
2012年获得国家创新基金奖,昆明市创新基金奖,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单位,2013年已通过"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论证,获得"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荣誉证书,并取得"昆明市技术研发中心"的资质,列入云南省重点成长性企业培育单位。
(一)立体停车设备业务1.扩大行业范围,不再以房地产商为主导当前,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的主要客户是房地产行业。
按照行业规范,房地产开发必须要配建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开发商为达到配建标准,可以依靠机械式立体车库降低开发成本。
但近几年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势必对机械式立体车库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以及大量中小企业进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单一主业的制造商转型压力不断增强。
未来公司的客户群体将有所变动,由主要的房地产行业不断扩大市场范围,增加了企事业、银行、医院、商场等单位,积极寻求公共配套项目,重点关注投入到公共配套项目的开发。
2.技术升级,提高竞争优势立体停车库的智能化与信息化已成为业内共识,公司计划用高新技术推动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升级,随着产品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低端产品将被逐步淘汰,高端产品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
未来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发展为六大趋势——停车专业化、规模中型化、操作现代化、运转高速化、监控系统化和多功能一体化。
公司将凭借其技术、管理实力,以及对自身产品的全面了解通过参加政府的PPP项目来获得下游停车行业的利润。
(二)自助贩卖机及配套茶饮料行业1.扩大铺地范围,面向全国各地销售以泉州、厦门市场作为样板点推广,公司将在全国主要城市大力推广,开展城市区域代理,做到全国70%地级城市有代理商分公司,细分下去也会主攻华南、华北、华东、华西A类市场,如机场、动车站、三甲医院、高速服务区、高校等最具有潜力价值的城市;在技术上公司也将会进行硬件创新,远程控制硬件模组智慧大屏人脸识别,带人脸识别的传媒屏幕,用于进行大数据采集,基于人工智能技术,集成于摄像头中,可实时采集各屏前的人流量数据及人群特征,为广告客户进行精准投放提供数据支持,其中包括实时销控、远程运维、线上运营等。
虽然公司新增了自助贩卖机及配套茶饮料业务,但是,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立体停车设备业务。
公司自收购以来,致力于通过名家智微(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助贩卖机及配套茶饮料业务。
公司刚涉入该业务,虽收入占比达66.04%,但并未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由此公司主营业务仍未发生变化,仍处于立体停车设备业务,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如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汽车工业开始起步。
21世纪进入飞速发展时代。
我国立体停车设备行业虽相对于欧洲、日本、韩国而言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急剧增加的汽车拥有量和日益短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加快了立体停车设备行业的发展。
当中小城市经济起来之后,这些潜在的市场将会在未来再一次助推停车设备在整个行业的高速发展。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和公安部网站相继发布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172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其中汽车2.4亿辆,小型载客汽车首次突破2亿辆。
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给停车设备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和广阔的市场。
汽车行业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机械式停车设备对解决城市停车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对于停车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对停车位的需求也在增大,有些企业把经营范围从停车设备制造业推向停车产业,把投资、生产、管理三方面结合起来发展,这也是行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趋势。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扩张,针对公共停车需求越来越突出的情况,公司提出了“智停车.慧生活”的创新项目,让多种传感器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一个全自动的、“+互联网”的智慧立体停车库、自然停车场及室内停车场。
2010年1月,袁华、罗文华、程景合计出资1,500万元设立云南名家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有限”)。
其中,袁华以货币出资735万元,出资比例49%;罗文华以货币出资465万元,出资比例31%:程景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20%。
云南衡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宇衡验字【2010】C-1169号)对名家有限设立出资事项予以审验,2010年1月27日,名家有限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昆明市工商局”)登记设立,取得注册号为530100100179983号营业执照。
2013年11月1日,程景与袁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程景将持有的名家有限全部300万元出资份额向袁华予以转让,鉴于自然人股东程景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故该股权转让未进行股权转让款支付。
2013年11月1日,自然人股东罗文华分别与自然人袁兵、吴伟钊、余信、陈自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名家有限全部465万元出资份额向该等自然人予以转让,约定向袁兵转让195万元出资份额,向吴伟钊转让120万元出资份额,向余信转让75万元出资份额,向陈自慧转让75万元出资份额。
鉴于自然人股东罗文华出资义务由袁华实际履行,故袁兵、吴伟钊、余信、陈自慧等四人分别向袁华支付股权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