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GLP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创于2003年,2011年与华邦健康(SZ.002004)换股吸收合并,2015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2016年入选新三板创新层,2020年7月27日正式挂牌新三板精选层。
2021年11月15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是以研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先导的农化产品供应商,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GLP技术服务。
公司秉持“担当、创新、协作”的核心价值观,以“让农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使命,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已形成品种丰富、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三大品类百余种高品质产品,业务遍布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服务于ADAMA(安道麦)、SYNGENTA(先正达)、CORTEVA(科迪华)、NUFARM(纽发姆)、LANXESS(朗盛)、BASF(巴斯夫)等众多全球知名大型农化公司,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品与技术合作关系。
2025年上半年,农化行业仍受结构性产能过剩制约,多数农药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但逢北半球春耕用药旺季叠加海外补库需求回升以及突发事件带来的监管趋严和供给冲击,推动行业细分品种产品供需好转,价格涨幅明显,行业局部回暖,分化复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966,387,661.78元,上年同期为2,878,968,888.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418,773.6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0,875.02元,上年同期为-79,384,075.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674,950.69元。
公司主业盈利能力逐步修复,业绩企稳。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从多维度深化发力。
产品研发端,公司将依托储备的差异化高效成分工艺,遵循“工艺成熟+登记先行”策略推进部分新项目实施,针对存量产品通过技术迭代、产业链配套等方式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逐步淘汰低毛利边缘产品,加速推动产品结构向精细化、高附加值升级;市场销售端,整合改革营销中心,在“对外以客户为中心、对内以协同为纽带”的全新体系下着力把握下半年南半球用药旺季的机遇,制定差异化销售策略以争取更多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在持续稳固原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潜在市场的多元需求,大力开拓新客户群体与多渠道模式,为市场增长培育新动能;运营端,公司将持续遵循年初既定的经营计划,深化精益管理改革,以全面推进降本增效为核心目标,通过优化组织架构、精简冗余环节,系统性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能。
通过产品研发端的技术提升及产品优化、市场销售端的营销体系升级和全域拓展,与运营端的精益管理形成战略协同,全力推动公司业绩修复,重新步入稳健提升的良性发展中来。
2005年6月25日,全体股东通过了《北京颖新泰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2005年7月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颖新泰康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860329)。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注册资本500万元。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19号)的规定,颖新泰康设立时取得入资资金凭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符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2015年6月20日,颖泰嘉和发起人华邦颖泰、和睿嘉业、蒋康伟、王榕、李生学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颖泰有限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华信会计师于2015年6月4日出具川华信审(2015)172号《审计报告》,确认颖泰有限截止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163,985.39万元,按2.4:1的比例折合股份67,796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全体股东以各自在颖泰有限的出资比例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出资比例不变。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5日出具了《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220号),确认截止2015年5月31日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总资产为人民币506,493.9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10,531.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5,962.15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31,976.76万元,增值率为19.50%。
2015年6月20日,华信会计师出具川华信验[2015]3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颖泰有限按此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2015年6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准了上述整体变更情况。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颖泰嘉和不存在发行股票情形。
自成立以来股权转让系双方意志真实表达,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股权转让双方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已支付完毕相关价款,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合规,不存在潜在纠纷。
公司股权明晰,现有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