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国外铀资源的勘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铀矿、贵金属矿(仅限外埠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我国核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天然铀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致力于打造“以铀为本、国际一流”的科技型矿业公司,承担着“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使命。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公司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的保障主体,是我国核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天然铀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致力于建设“以铀为本、国际一流”的矿业公司,承担着打造“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使命。
公司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先后攻克多层矿协同开采、“三高”(高钙、高铁铝、高矿化度)铀矿浸出、零散矿体回收等采铀难题,形成了以CO2+O2第三代地浸采铀技术为标志的复杂砂岩铀矿地浸开发技术体系。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具备了天然铀经营各环节完整高效的组织体系、队伍体系、能力体系、技术体系,形成了以砂岩铀矿为主体、硬岩矿山为补充的国内天然铀产能布局。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海外铀资源开发业务,重点布局非洲、亚洲等主要产铀区。
其中,公司位于纳米比亚的罗辛铀矿产量位列全球前列。
公司是推动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
公司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在湖南衡阳建成的以独居石为原料、高效回收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在江西赣州建设的国内单体产能最大的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公司具备稀土能源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系统处理能力,实现战略资源管控、资源综合利用相统一,具有资源利用节约化、集约化、高效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效能,填补了产业空白,推动了放射性共伴生产业发展。
公司创新性使用绿色高效氧压浸出冶炼技术,成功应用于河北张家口极难选、复杂的包裹型胶硫铀钼原矿处理,实现铀、钼规模化高效浸出、有效利用。
公司在湖南耒阳建设的钽铌矿综合利用项目正式投产,进一步引领产业绿色、高速、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天然铀采冶、销售及贸易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天然铀、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铀、稀土、钼、钽铌均属于战略性矿产资源。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1、天然铀业务公司的天然铀业务包括国内外采冶、销售和贸易业务,天然铀产品有重铀酸盐、八氧化三铀两种产品形态。
天然铀是保障核能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用于核电及国防等领域。
2、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公司的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包括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业务,产品主要为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氯化稀土是稀土氧化物的主要原料,应用于稀土冶炼领域;四钼酸铵是钼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作为钽铌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电子、航空航天、医疗、超导等多个领域。
(三)主要经营模式公司以资源优势和生产能力为基础,围绕天然铀采冶和铀钼矿、独居石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1、销售模式(1)天然铀业务公司天然铀销售采用直销模式。
按业务模式,公司天然铀业务划分为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和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
三类天然铀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业务模式如下:1)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公司自产天然铀产品主要包括境内生产单位自产天然铀和境外生产单位罗辛铀业自产天然铀,主要用于境内核电和国防领域。
境内自产天然铀的业务订单主要来自于中核集团等;罗辛铀业自产天然铀的业务订单主要来自于公司并通过公司向境内客户销售,以及新加坡力拓等客户。
公司与中国核电等主要客户签订了长期天然铀供应协议,主要采取固定价和行业公认的两家咨询机构(UxC公司、TradeTech公司)定期发布的U3O8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机制。
除上述长贸模式外,公司还签署了少量零星天然铀销售协议,亦主要采取固定价或参照UxC公司、TradeTech公司定期发布的U3O8价格的市场定价机制。
2)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公司开展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指公司对外采购实物天然铀产品并进行销售的业务,在自产供货量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外购天然铀作为补充以保障对下游客户的供应。
公司向境内客户销售外购天然铀面向国内核电客户需求,业务订单主要来自于中国核电等,定价模式同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
3)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公司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指购销均在境外转化厂的参考天然铀现货市场价格定价的外购天然铀贸易销售。
公司开展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的目的是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提高国际天然铀行业市场地位,增强对天然铀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力、议价能力和影响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价值链中的参与度和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国际天然铀市场特点和行业惯例。
公司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的客户包括天然铀生产商或供应商、贸易商、投资机构等。
(2)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公司氯化稀土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国内稀土深加工企业。
公司氯化稀土产品价格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调整,并通过与客户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为抵御风险,建立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公司也会与重要客户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公司四钼酸铵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国内钼酸铵深加工企业。
四钼酸铵产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和供需情况,由公司与客户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公司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国内钽铌深加工企业。
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产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和供需情况,由公司与客户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2、采购模式(1)与生产相关的采购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招标管理办法》《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
为提高集约化程度,发挥规模优势,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对全级次单位的全口径采购业务均实施集中采购,将分散的采购需求进行整合,开展集中实施与管理。
公司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对外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物资以及矿山服务等。
对于境内天然铀生产单位,其采购方式分为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对于依法必招的采购项目,公司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对于非依法必招的采购项目,公司根据采购内容和采购具体情形采用适当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谈判、询比、竞价、直接采购等。
对于境外天然铀生产单位罗辛铀业,其主要基于采购规模选择谈判、询比或公开市场招标的采购方式;对于生产常用的大宗化工原材料和主要消耗品,一般通过研究市场供需关系、分析价格波动和需求消耗规律,执行相应采购程序后,与供应商签署长期(1-3年)框架协议,并通过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形式执行。
公司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对外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独居石、钽铌矿、其他生产物资以及独居石相关服务等。
公司独居石和钽铌矿来源包括境外进口和境内采购,结合港口价、网站价等评估供应商的报价,并通过招标、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以及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条款。
除独居石和钽铌矿采购外,其他生产物资和独居石相关服务采购模式与天然铀采冶业务相同。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柴油、水等,电力、水主要由当地公用事业企业提供,采购价格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2)天然铀采购为保障国内天然铀稳定供应及参与国际天然铀贸易,公司向国际其他天然铀生产商或供应商、贸易商采购天然铀产品。
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下,公司结合国际市场供需、价格现状及预测等因素在国际市场开展天然铀采购。
公司天然铀产品采购主要包含长协及现货两种模式。
为保障国内天然铀供应稳定,公司同境外主要天然铀供应商签订了长期采购协议,天然铀产品的交付价格通常基于固定价格、一段时期市场均价、交货当期现货价/长贸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模式下,对于参与国际天然铀现货市场交易所需的天然铀,中国铀业主要通过国际天然铀现货市场采购,主要依据行业公认的两家咨询机构(UxC公司、TradeTech公司)定期发布的U3O8价格定价。
3、生产模式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生产规划和设计能力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向各子公司下达年度生产任务,子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进行月度分解。
公司的天然铀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采矿和水冶加工环节,公司天然铀矿山开采方式包括地浸开采、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
公司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包括铀钼矿、独居石和钽铌矿综合利用,铀钼矿综合利用包括自有铀钼矿开采和水冶加工环节,铀钼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独居石、钽铌矿综合利用包括对外采购独居石、钽铌矿和独居石、钽铌矿综合利用环节。
公司天然铀水冶加工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均在公司自有生产厂房内进行。
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天然铀采冶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将采掘、运输、破碎等部分简单工序环节进行劳务外包。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主要业绩来源于天然铀产品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国际天然铀市场价格、公司天然铀产品采购价格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均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全力以赴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产能规模以及供应保障能力的稳步增强,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4%;实现利润总额25.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2%。
报告期内,天然铀业务收入及毛利水平同比增长带动公司业绩水平提升,2025年度,公司对主要客户中国核电销售天然铀产品的数量同比增加,加之销售定价相较2024年度有所上升,2025年度公司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及毛利水平相应增长,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亦同比增长。
(五)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以及相关的勘探支出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勘探情况及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勘探投入14,656.61万元,其中,资本化金额8,688.06万元,费用化金额5,968.55万元。
资源勘探的投入,有力支撑了公司持续稳定的采矿生产工作。
2、公司下属各矿山企业保有资源量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海外天然铀保有矿石量97,149万吨,铀金属量225,306.5吨。
公司对国内天然铀资源保有量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
1、概述2025年,公司坚守“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职责使命,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落地,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2025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8.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2%;报告期内,天然铀业务收入及毛利水平同比增长带动公司业绩水平提升,2025年度,公司对主要客户中国核电销售天然铀产品的数量同比增加,加之销售定价相较2024年度有所上升,2025年度公司自产及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及毛利水平相应增长,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亦同比增长。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321.71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55.55%;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3.31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54.21%,主要系2025年1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及盈利水平持续提升所致。
截至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38.40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57.34%,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日常运营周转资金需求提升,债务规模匹配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所致。
中国铀业前身为1989年5月设立的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1988年12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出具《关于成立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的批复》(能源人[1988]110号文),同意成立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989年1月30日,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出具资金证明,证明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00万元。
1989年5月29日,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
2008年4月2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07A9016-34-A),对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
2008年6月18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8]第072号),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703.6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6,709.26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2008年9月2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更名)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中核体发〔2008〕53号),同意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改制为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同意以除原有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以外的其余部分净资产11,709.26万元以及货币资金26,000.00万元增资;同意改制后的注册资本为42,709.26万元。
2008年12月24日,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财验字[2008]第056号),截至2008年12月24日,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已将原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经评估的2007年12月31日的16,709.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中,除原有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以外的其余部分净资产11,709.26万元,并已收到中核集团货币增资款26,000.00万元,共计37,709.26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709.26万元。
2009年2月12日,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改制的工商备案。
2022年8月31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1-06351号),截至2022年5月31日,中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31,866.58万元。
2022年9月2日,国融兴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S[2022]第003号),以202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铀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94,903.49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2022年10月21日,中铀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铀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申报方案》等议案。
2023年3月1日,中铀有限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铀业(筹)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3月23日,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中铀有限股份制改造。
2023年3月24日,中铀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整体变更设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24日,中铀有限全体9名股东中核铀业、中国核电、中国原子能、核化冶院、中核大地、旭核基金、惠核投资、国新投资及航天投资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23年3月24日,中国铀业(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以中国铀业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公司名称由“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中铀有限以731,866.58万元母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合股份公司总股本182,000万股,折股比例为1:0.2487,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731,866.58万元母公司净资产中的182,000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549,866.58万元转为资本公积。
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82,000万元,股份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
同意公司现有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股改前后公司股东所持有股权比例不变。
2023年3月24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00014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24日,中国铀业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股本182,000万元。
2023年3月30日,中国铀业完成本次股份制改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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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概况与历史沿革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旗下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矿业公司。公司承继了中核集团全部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