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国外铀资源的勘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铀矿、贵金属矿(仅限外埠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我国核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天然铀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致力于打造“以铀为本、国际一流”的科技型矿业公司,承担着“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使命。
中国铀业前身为1989年5月设立的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1988年12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出具《关于成立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的批复》(能源人[1988]110号文),同意成立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989年1月30日,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出具资金证明,证明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00万元。
1989年5月29日,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
2008年4月2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07A9016-34-A),对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
2008年6月18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8]第072号),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703.6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6,709.26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2008年9月2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更名)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中核体发〔2008〕53号),同意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改制为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同意以除原有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以外的其余部分净资产11,709.26万元以及货币资金26,000.00万元增资;同意改制后的注册资本为42,709.26万元。
2008年12月24日,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财验字[2008]第056号),截至2008年12月24日,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已将原中国国核海外铀资源开发公司经评估的2007年12月31日的16,709.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中,除原有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以外的其余部分净资产11,709.26万元,并已收到中核集团货币增资款26,000.00万元,共计37,709.26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709.26万元。
2009年2月12日,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改制的工商备案。
2022年8月31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1-06351号),截至2022年5月31日,中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31,866.58万元。
2022年9月2日,国融兴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S[2022]第003号),以202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铀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94,903.49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2022年10月21日,中铀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铀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申报方案》等议案。
2023年3月1日,中铀有限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铀业(筹)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3月23日,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中铀有限股份制改造。
2023年3月24日,中铀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整体变更设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24日,中铀有限全体9名股东中核铀业、中国核电、中国原子能、核化冶院、中核大地、旭核基金、惠核投资、国新投资及航天投资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23年3月24日,中国铀业(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以中国铀业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公司名称由“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中铀有限以731,866.58万元母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合股份公司总股本182,000万股,折股比例为1:0.2487,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731,866.58万元母公司净资产中的182,000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549,866.58万元转为资本公积。
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82,000万元,股份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
同意公司现有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股改前后公司股东所持有股权比例不变。
2023年3月24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00014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24日,中国铀业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股本182,000万元。
2023年3月30日,中国铀业完成本次股份制改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