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8日,自然人包孟方、南新达、李永良、陈建忠、叶彭海、郑华荣、杨葳等七人共同出资组建北京人民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注:2010年4月,人民电气投资更名为北京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人民电气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2003年10月17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方会验字[2003]第10-026号),经验证,北京人民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已于2003年10月17日存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注册资本入资专用账户。其中:包孟方出资1,250.00万元,南新达出资1,000.00万元,李永良出资1,000.00万元,陈建忠出资850.00万元,叶彭海出资400.00万元,郑华荣出资400.00万元,杨葳出资1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2003年10月20日,人民电气投资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2621578。
2023年7月2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8848号),截至2023年4月30日,维通利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61,779,381.37元。2023年7月24日,坤元评估出具《北京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575号),截至2023年4月30日,维通利有限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1,102,689,819.56元。2023年7月27日,维通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截至2023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61,779,381.37元,按1:0.2089的比例折为股本18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中其余681,779,381.37元计入资本公积,维通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8日,全体股东签署《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23年8月14日,维通利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2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49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北京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股本180,000,000.00元。2023年9月4日,公司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2021年12月22日,维通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黄浩云将其持有的349.4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通江通海。同日,黄浩云与通江通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通江通海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参考2021年11月末维通利有限每股净资产,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4.77元/注册资本。2022年2月16日,维通利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7月7日,维通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黄浩云将其持有的450.00万元出资额、360.0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绿色连通及通江通海。同日,黄浩云与绿色连通及通江通海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绿色连通及通江通海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参考2022年4月末维通利有限每股净资产,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5.06元/注册资本。2022年7月13日,维通利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3月10日,维通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黄浩云将其持有的80.00万元出资额、50.00万元出资额以及20.0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通江通海、绿色连通以及维三科技;黄郎云将其持有的36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新华。同日,黄浩云分别与通江通海、绿色连通以及维三科技,黄郎云与李新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通江通海、绿色连通以及维三科技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参考2023年1月末维通利有限每股净资产,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5.56元/注册资本。黄郎云与李新华系夫妻关系,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为零对价。2023年4月25日,维通利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12月15日,经维通利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维通利股本由18,000.00万元增加至18,7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越秀智源出资350.00万元、智源柒号出资200.00万元、天易云峰出资15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新增股份的认购价格为13.50元/股。2023年12月19日,维通利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