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池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
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是一家提供锂离子电池技术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我们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拥有超过2500名员工,服务逐步覆盖全球各地。
为应对日益增长的锂电池应用,明美新能源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致力于在锂离子电池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可靠的、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发行人前身明美有限1由明美制品于1998年7月出资设立。
1998年6月5日,明美制品签署《外资企业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章程》,设立明美有限。
根据该章程,明美有限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400.00万港元。
其中,固定资产出资390.00万港元,现金出资10.00万港元,该等出资应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完毕。
1998年6月11日,明美有限取得了广州市荔湾区对外经济贸易局下发的《关于外资企业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项目立项的批复》(荔外经字〔1998〕29号)。
1998年6月16日,广州市荔湾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荔外经字〔1998〕31号),同意明美制品设立明美有限,批准明美制品签署的章程和可行性报告生效,同意明美有限按设备清单进口所需设备。
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00.00万港元,注册资本400.00万港元,明美制品应按章程规定的期限出资完毕。
1998年6月16日,明美有限取得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穗外资证字〔1998〕0038号)。
1998年7月6日,明美有限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明美有限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广州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华兴所〔2020〕审字GD-02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1月31日,明美有限的经审计净资产值为388,324,794.33元。
2020年3月30日,广东联信出具了《广州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其经审计后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0]第A0190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明美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2,328.89万元。
2020年3月31日,明美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88,324,794.33元按照1:0.3285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27,562,050.00元,差额部分直接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0年4月13日,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华兴所〔2020〕验字GD-009号),经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4月13日,明美新能(筹)已收到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明美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2,756.205万元。
2020年4月15日,明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明美新能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全体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明美有限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88,324,794.33元按照1:0.3285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27,562,050.00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2020年5月7日,公司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