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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 - 000591.SZ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1996-02-0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CECEP Solar Energy Co.,Ltd.
成立日期
1993-04-12
董事长
张会学
注册地
重庆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太阳能
股票代码
000591.SZ
上市日期
1996-02-08
大股东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1.32 %
董秘
张会学(代)
董秘电话
010-83052461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梁轶男;代振强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00000202819532B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注册地
重庆
成立日期
1993-04-12
法定代表人
张会学
董事长
张会学
企业电话
010-83052461
企业传真
010-83052459
邮编
100082
企业邮箱
cecsec@cecep.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销售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太阳能发电为主、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为辅的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太阳能,证券代码:000591)。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具备强大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目前包括地面、水面、滩涂及分布式、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模式,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647吉瓦。

公司在江苏镇江投资建设了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基地,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

并通过技术不断升级和创新合作模式持续推动制造业务向科技型、轻资产竞争模式转型。

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人才、科学的维护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秉承高水平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拼搏奉献、求实创新、雷厉风行、团结协作”的阳光精神,旨在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

商业规划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市场和形势分析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我国2026年1-6月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72.07GW,同比下降66%。

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累计太阳能装机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5.8%。

当前,光伏行业正处于周期性深度调整与高质量发展新周期深度交织的关键节点,行业逻辑已从高速扩张、低价竞争全面转向技术精进、成本管控与全球化多维博弈。

这一变革既给公司经营带来严峻挑战,也为公司加速转型升级、构筑核心竞争力创造了宝贵的战略机遇。

(1)行业面临的挑战行业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挑战贯穿上下游。

行业围绕电价机制重塑、供需结构优化、全球贸易格局调整稳步推进结构性变革,短期阶段性调整将夯实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根基。

应用端收益模型调整: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光伏项目告别固定电价保护,尽管有机制电价保障,但现货交易电价相对偏低;叠加部分区域消纳受限,终端收益持续动态调整。

政策磨合期的区域执行差异加剧投资方观望情绪,2026年1-6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72.07GW,同比下降66%,需求侧失速导致光伏制造企业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下降。

制造端成本与盈利双重承压:全球组件产能供大于求,企业盈利空间普遍收窄;与此同时,光伏银浆等核心辅材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限制了制造端的提效降本成果。

出海端,欧美通过加征关税、设置碳壁垒抬高出口门槛,已难以单纯依靠“国内生产、海外销售”的模式维持高利润,海外产品业务布局及模式亟待调整。

(2)行业蕴含的重大战略机遇行业正脱离单纯装机规模和产能扩张的旧范式,迈入“光储深度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新周期,政策端密集释放中长期信号夯实行业运行逻辑。

顶层设计定调,年度新政精准发力。

从五年规划到三年行动、从装机目标到消纳路径,政策组合拳密集落地,为光储行业打开了确定性的万亿级市场空间。

这一空间并非空中楼阁,而是由2026年以来密集出台的政策文件一块块铺就的。

6月25日,《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定调2030年风光装机占比超50%、成为装机主体。

在此基础上,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给出清晰而有力的可再生能源增长目标: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装机28亿千瓦以上、占全国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风光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占全国发电量约30%。

7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

与此同时,上半年电力能源市场化改革文件陆续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光储行业的发展:4号文(国办发〔2026〕4号)明确分布式新能源可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模式参与市场、现货交易2027年前基本转为正式运行,与114号文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底薪”(清单制、按当地煤电标准折算)形成呼应——前者给光储“市场主体身份+多维价值释放”通道,后者给独立储能“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三重收益闭环,储能经济性拐点确立。

688号文把绿电直连从“一对一”升级“一对多”,分布式光伏可集中汇流参与、优先向算力/氢氨醇/零碳园区开放;734号文在云霄直流(闽粤联网)启动输电权市场化交易,作为国网南网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首个样本,为西部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市场化消纳打开切口。

应用端国内国际市场多点开花。

国内“沙戈荒”大型基地在特高压护航下保持可观建设规模,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模式的跨省跨区复制值得跟踪;“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潜力巨大,海外电站投资与EPC建设成为对冲传统市场壁垒的有效路径;制造端技术与标准升级加速行业洗牌;N型电池确立绝对主导地位,钙钛矿晶硅叠层技术持续突破;两项光伏组件新国标强制实施将加速淘汰低效产能,碳壁垒倒逼下的组件回收循环体系成为新的价值增长点。

2.行业重点政策报告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陆续发布多项重磅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

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10年发展蓝图和目标,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2026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光伏组件退役潮下的“绿色回收”正式进入顶层设计轨道。

《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国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25万吨,关键拆解分离技术取得突破,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到2030年,形成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综合利用能力,产业链协同紧密、产能布局合理,为光伏产业闭环循环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3月13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七章提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

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

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积极推进光热发电和地热能利用。

2026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意见表示,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

2026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动方案》要求,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方案》表示,统筹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

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布局,推动算力设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合理汇集,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2026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

通知明确:新能源发电可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开展多能互补等方式,提升就近消纳能力。

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

并网型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

2026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在云霄直流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发改体改〔2026〕734号)。

自2026年6月1日起,按照《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

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安全为锚、稳妥为要、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原则。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深化合作,依托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充分挖掘输电通道潜力、提升通道利用效率,更好支撑网间互济互保和常态化交易需求,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2026年5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光伏组件安全要求》和《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202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规范光伏行业竞争秩序、推动产业升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光伏组件安全要求》规定了光伏组件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安全、有害物质限制等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规定了光伏组件铭牌的基本要求、标识内容和电性能参数的标注要求。

重点对标称功率、标称短路电流、标称开路电压的公差范围及验证方法进行了明确。

2026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

主要目标是: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2026年7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统筹开发布局和消纳利用,扩大非化石能源有效供给。

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推动光热发电、海洋能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布局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

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

2026年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围绕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支撑等重点,系统部署未来三年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一批煤电、气电与新能源融合项目,支持煤电与新能源通过储热储能耦合调峰及顶峰、一体化汇集送出等方式,达到融合降碳效果。

《行动计划》提出,有序推动“沙戈荒”、水风光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论证试点开展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

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探索长时储能应用,积极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

《行动计划》提出,布局建设一批自用消纳的新能源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动电力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协同布局。

202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给出清晰而有力的可再生能源增长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和太阳能装机28亿千瓦以上、占全国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风光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占全国发电量约30%。

预期“十五五”期间,“三北”风光基地将新增装机3.7亿千瓦以上,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公司以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业务为根基,优化经营模式,逐步向综合能碳服务商转型;主要产品为光伏绿色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同时,公司还从事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加速向“智造+服务”转型,开展综合能源数智化服务相关业务,产品及服务销往国内外市场,海外主要市场为欧洲、亚太等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聚焦光伏发电优质项目,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与资源储备深度。

大型光伏项目稳步推进,其中申报的鄂托克前旗100万千瓦荒漠化防治和光伏一体化实验项目成功进入《鄂尔多斯市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实施清单》;绿电直连业务实现突破性进展,50MW绿电直连项目顺利取得备案。

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384吉瓦。

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5.4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聚焦中亚、中东欧、非洲及东南亚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顺利拓展推进,后续公司将继续深化开发,逐步拓展海外市场覆盖面。

光伏制造方面,公司在平邑规划建设的1.4GWTOPCon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工艺参数与良率指标稳步提升,下半年正式量产。

公司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技术迭代提速,现阶段小面积钙硅叠层电池效率成功突破34%;210半片叠层电池效率超过29%,为大尺寸、高效率叠层组件量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规划建设的10MW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中试线已启动建设,预计2026年底全面建成投用,中试产线建成后,将加速前沿技术向量产产品转化。

公司光伏制造板块正以制造为基础,加速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能碳综合能源业务、工业微网系统集成业务、源网荷储一体化业务,加快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落地,目前已签约或中标多个项目,涉及合同金额超5,000万元。

新业务拓展方面:关于购售电业务,2026年持续拓展市场,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已取得11个省份的售电资质,累计签约客户56户次,购售电业务增长空间持续释放。

虚拟电厂业务,已落地虚拟电厂平台系统业务,突破传统业务体系局限,实现从传统配套服务向新型电力系统数字化运营跨越式升级,日后将持续推进虚拟电厂试点,探索虚拟电厂与电力交易、储能的协同运营模式,为未来规模化运营做好准备。

拓展独立储能,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250MW/500MWh,2026年上半年取得备案2920MW/8802MWh,累计在手独立储能备案容量4470MW/12902MWh,公司将综合行业政策以及市场因素等情况逐步推进投资建设。

组件回收业务产业化提速,第二套万吨级组件回收设备顺利验收,目前公司组件回收设备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年。

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光热及光伏制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模式,寻找新的业务发展方向。

(三)2026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电站规模持续扩大,上网电量同比提升,但由于新建电站及固有电站非补贴部分电价全面转由市场定价,光伏发电上网平均电价下降。

光伏产品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布局的转型升级业务正有序推进落地,目前处于前期阶段,盈利尚未释放。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6亿元,同比下降1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亿元,同比下降27.45%;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550.03亿元。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21.4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90.16%,较去年同期下降6.00%;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8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60%,较去年同期下降55.64%。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7.908GW、在建电站约1.306GW、拟建设项目电站约3.12GW、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0.05GW,合计约12.384GW(四舍五入)。

其中运营电站规模较2025年末增长10.30%。

公司太阳能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为3.5吉瓦,光伏高效TOPCon电池年产能为1.4吉瓦;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为250MW/500MWh;两套组件回收移动式集装箱处理装备年处理能力合计2万吨。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子公司进行运维管理。

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1,291.8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2,002.86兆瓦,在建电站28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1,191.95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980.40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42.03兆瓦,在建电站371.92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1,247.14兆瓦,在建电站460.98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545.66兆瓦,在建电站193.12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42兆瓦。

公司2026年上半年全部销售电量约46.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5.19亿千瓦时,增幅约12.49%。

上半年平均售电含税均价为0.527元/千瓦时,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摊薄所致。

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0.13亿千瓦时,西中区约9.09亿千瓦时,西北区约6.37亿千瓦时,华北区约7.80亿千瓦时,新疆区约7.86亿千瓦时,华中区约2.84亿千瓦时,华南区约2.64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02亿千瓦时。

未来公司将在不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同时,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2026年上半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43.0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41亿千瓦时,约占公司上半年发电量的92.11%;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082元/度(该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同比下降6.80%。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1.62亿千瓦时;公司累计销售绿证共112.38万张,同比增长173.76%,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5.1433元/张,售价同比增长117.94%。

2026年上半年平均限电率为21.55%。

2026年1-6月,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6.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75.93%,其中国补5.9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87.46%。

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21.57亿元,其中国补116.67亿元。

(公司8月5日发布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15.86亿元;其中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15.25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62号,以下简称《批复》),2026年4月3日,公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524739;债券简称:26太阳GK01),发行总额为10亿元,并于2026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批复》剩余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债券发行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2.“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为公司自有电站上网电量,不包含购售电业务代理的销售电量。

未来公司多措并举统筹各项业务布局:一是做强做大光伏主业,通过自建与收购布局光伏资产、开拓海外市场以扩大装机规模,存量电站按需配储以提升产能利用率。

二是新业务同步发力,深挖购售电业务增长潜力;择机投建优质独立储能项目;推进虚拟电厂试点。

三是新增长曲线同步培育,持续探索电力交易、储能协同运营,及光热、光伏制氢氨醇等新业态。

发展进程

公司原名"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86]288号文批准成立。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6,338万元,其中国家股4,338万元,社会公众股2,000万元。

1996年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2,000万流通股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2016年3月23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19532B)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进行相应变更。

原公司名称: 名称: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TONGJUNGECO.,LTD. 现更名为: 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CEPSolarEnergyCo.,Ltd. 原证券简称:桐君阁原证券英文简称:TJG 证券简称变更为:太阳能证券英文简称变更为:TYN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自2016年3月28日起,启用新的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司的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591”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曹子君 2025-12-10 45100 4.43 元 393900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