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能 - 000591.SZ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1996-02-0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CECEP Solar Energy Co.,Ltd.
成立日期
1993-04-12
注册地
重庆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太阳能
股票代码
000591.SZ
上市日期
1996-02-08
大股东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1.21 %
董秘
郭毅
董秘电话
010-83052461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梁轶男;刘勇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00000202819532B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注册地
重庆
成立日期
1993-04-12
法定代表人
张会学
董事长
张会学
企业电话
010-83052461
企业传真
010-83052459
邮编
100082
企业邮箱
cecsec@cecep.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销售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太阳能发电为主、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为辅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太阳能,证券代码:000591)。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具备强大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目前包括地面、水面、滩涂及分布式、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模式,截至目前包含运营、在建、拟建或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0.682吉瓦。

公司在江苏镇江投资建设了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基地,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改升级和合作模式创新,其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并努力成为行业主流高效电池制造商。

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人才、科学的维护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秉承高水平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拼搏奉献、求实创新、雷厉风行、团结协作”的阳光精神,旨在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

商业规划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市场和产业链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我国2025年1-6月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12.21GW,同比增长107%,5月份的月度装机量超过了90GW,创月度历史新高。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太阳能装机量1,100GW,正式进入太瓦时代。

产业链制造端: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主材(硅片、电池、组件)累计实现出口额138.2亿美元,同比下降26%。

在国家治理低价竞争、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驱动下,各环节产品产量增速下降,部分环节负增长。

2025年上半年,多晶硅产量59.6万吨,同比下降43.8%;硅片产量316.0GW,同比下降21.4%;电池片产量334.0GW,同比增长7.7%;组件产量310.0GW,同比增长14.4%。

一是,新兴市场逐渐成为组件出口亮点。

2025年上半年组件出口额实现同比增长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15个,对其中51个国家的出口额的增长率更是超过100%。

新兴市场的增长非常稳定,而且出现了大量的小规模市场同步爆发的趋势,其中以非洲地区最为明显。

二是,产品价格出现小幅波动,各环节价格触底回升。

上半年由于新增装机增长,价格出现了小幅波动,7月10日之后组件价格出现小幅回升。

三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5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规模约270-300GW,从国内市场看,对于光伏产品未来发展的需求还是能够起到相当程度的托底作用的。

发电端:2025年2月9日,《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的发布标志新能源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释放三重积极信号:市场化打破价格刚性,让电价精准反映供需;差价结算机制平衡收益与风险,激励优化调度;分类施策保障存量稳定、推动增量提质,促进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优先。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5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上新台阶,接近全国总发电量的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

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1,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3.7%,较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

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

光伏发电行业尽管面临电力市场改革需要一定的适应期,以及因新能源电网配套建设等原因存在消纳困难,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在碳中和碳达峰大背景下、经济发展的需求下,光伏产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2.行业重点政策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发布多项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

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

《方案》指出,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2025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就分布式光伏在备案、并网等方面给出新的要求。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的发展周期。

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

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

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对电力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三是有利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改革后,新能源与煤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扩围,同时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将按照国家要求相应完善,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并发布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为: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

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

统筹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积极推动中欧能源务实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风电、光伏、氢能等领域合作。

3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围绕能源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明确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立项重点方向和工作要求,重点方向包含电力市场、电力系统、新能源(风电、光伏、光热),新型储能等。

在电力领域方面,增加了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绿色低碳系统、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电力市场运行等相关标准。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意见提出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加快提升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通知指出,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向进一步深化拓展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

在完善支持政策中提到,支持现役煤电改造升级机组、新建机组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与新能源实施联营,鼓励联营的新能源项目优先并网。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文件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支持“沙戈荒”大基地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应用一定规模的前沿技术光伏组件,助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民营企业推进风电场、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高出力预测精度、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

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培育壮大智能化绿色化融合产业。

持续挖掘能源电子增长新动能,加快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锂电池、光伏产品研发及制造过程应用;推进智能功率预测、智能场站运营等新模式,促进光伏发电和储能的数据共享,培育壮大数字化绿色化协同的融合产业。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重点在保供偏紧或消纳压力较大地区,新建或改造一批新能源电站,通过长尺度高精度功率预测、风光储智慧联合调控运行等,提升系统友好性能,电站在高峰时段(不低于2小时)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

氢能制取要求在风、光、水电、核电、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核电制氢项目建设,并适应风电、光伏等波动特性;配套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节资源,制氢电解槽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兆瓦,电解槽运行负荷调节能力不低于50%~100%水平。

6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27年,推动制修订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百项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牢固,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对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6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规划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010万亩。

《规划》提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气候特征和适建区域,以风光资源为基础,以区域电网、输电通道、调节电源为保障,明确了三大气候区和五大重点发展区域。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第十五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14家光伏行业企业及光伏行业协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李乐成强调,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行业企业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锚定正确方向,致力技术创新,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拓展光伏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塑造我国下一代光伏产品的竞争优势,努力成为全球光伏产业的技术引领者和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参与者。

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相关光伏制造企业及发电企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光伏产业各方要深刻认识规范竞争秩序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共同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调控。

强化光伏产业项目投资管理,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二是遏制低价无序竞争。

健全价格监测和产品定价机制,打击低于成本价销售、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规范产品质量。

打击降低质量管控、虚标产品功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四是支持行业自律。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公平竞争、有序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综上所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就能源行业标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电直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绿色低碳标准化、光伏治沙规划等方面发布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

工信部召开光伏企业座谈会,治理低价竞争、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为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光伏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投资与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同时,公司还从事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海外主要市场为欧洲、巴西及亚太等地区;公司推动制造业务向科技型、轻资产竞争模式持续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已成立购售电工作组,申报售电资质、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公司2家下属子公司取得售电资质,在2025年上半年均有售电合同落地,另4家子公司正在申请售电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两大主营业务,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

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

公司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光伏发电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与资源储备深度,聚焦光伏发电优质项目。

重点推进高负荷用电区域的项目开发工作。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647吉瓦。

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18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将持续研究行业政策及电力交易市场情况,稳健推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工作,促进光伏电站业务健康发展,装机规模持续提升。

公司已开始积极开发海外光伏发电项目,已挖掘东南亚和中亚等地潜在海外项目;已与斯里兰卡能源部、乌兹别克斯坦能源部以及吉尔吉斯斯坦总统下属投资署建立合作联系,2025年上半年,对中亚地区开展了深入现场调研,为后续优质项目投资奠定了基础。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完成全部存量电站接入智能运维平台的基础上,同步布局增量电站实施接入;公司加快智能故障诊断功能及大数据平台开发,提升数据化分析能力,设备故障智能诊断系统已完成电站全面部署;持续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优化巡检算法逻辑;推进先进新型储能技术的探索及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平邑3MW/0.3MWh钛酸锂超级电容储能系统进入单机调试阶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

公司持续推动制造业务向科技型、轻资产竞争模式转型:一是,通过技术输出和管理输出,不断创新轻资产合作经营模式;二是,加速向节能光伏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三是,加强科技研发,采取差异化产品技术竞争路线,柔性组件、阳台组件已进入欧洲多个国家;四是,推动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关键技术研发,保持主流技术水平;五是,持续推进智慧管理、智能运维和智能制造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司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公司本部已成立购售电工作组,申报售电资质、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

公司将向目标省份推送相关资质,为售电业务拓展提供支撑。

公司持续强化全系统电力交易团队建设,提高电力交易管理水平;培养交易人才,组织开展对136号文等重要政策的深度分析与专题研讨,全面提升团队人员的规模与专业素养;与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电力交易营销管理平台,加快电力交易辅助决策平台建设步伐,推动公司电力交易管理水平走实走深;持续开展组件回收技术开发,完善第一套集装箱式智能组件回收设备,联合设备厂家研发第二套可兼容处理单双玻组件的集装箱式智能设备的技术路线,计划2025年底形成成果落地。

(三)2025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全国范围内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光伏发电上网平均电价下降,同时光伏产品制造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单价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7亿元,同比下降1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亿元,同比下降16.89%;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541.84亿元。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22.79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84.48%,较去年同期增加4.71%;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4.0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5.10%,较去年同期减少61.61%。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6.535GW、在建电站约2.365GW、拟建设项目电站约2.217GW、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529GW,合计约12.647GW(四舍五入)。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子公司进行运维管理。

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91.80兆瓦,在建电站500.0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424.10兆瓦,在建电站230.0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870.43兆瓦,在建电站450.0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984.17兆瓦,在建电站20.00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57.29兆瓦,在建电站357.91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1,180.00兆瓦,在建电站528.12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620.95兆瓦,在建电站279.05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43兆瓦。

公司2025年上半年全部销售电量约41.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7.58亿千瓦时,增幅约22.32%。

上半年平均售电含税均价为0.624元/千瓦时(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摊薄所致)。

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8.21亿千瓦时,西中区约6.38亿千瓦时,西北区约6.56亿千瓦时,华北区约6.07亿千瓦时,新疆区约7.59亿千瓦时,华中区约3.85亿千瓦时,华南区约2.88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02亿千瓦时。

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1近期贵州省能源局对省内光伏项目截至2025年6月1日前的建设并网情况进行了确认,并结合"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未全部并网项目以6月1日为节点进行了划分,已并网部分拟按照存量项目管理,未并网部分按照新增项目管理。

涉及公司贵州地区光伏发电项目6个,对应原备案规模800兆瓦(其中527.05兆瓦已认定为6月1日前并网)。

公司将进一步跟踪贵州省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后续建设及协调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决策。

2今年上半年,因市政建设需要,地方政府商请公司将18.1902兆瓦发电设施拆除腾退,并将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目前公司按照政府要求已将对应部分发电设施拆除完毕。

3与2024年度报告相比,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3兆瓦中60兆瓦调整至西中区,镇江公司运营电站规模相应减少,西中区运营电站规模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2025年上半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1.6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26亿千瓦时,约占公司上半年总销售电量的52.09%;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234元/度(该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同比增长7.25%,比2024年度平均交易电价增加0.0062元/度,增长2.85%。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4.16亿千瓦时;公司累计销售绿证共41.05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2.36元/张。

2025年上半年平均限电率为14.88%。

2025年1-6月,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12亿元,其中国补0.76亿元。

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35.83亿元,其中国补131.03亿元(公司8月6日发布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6.27亿元;其中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5.72亿元)。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于2025年01月16日获得证监会批复(批复日期为2025年1月8日)。

发行方案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5亿元。

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项目已获得证监会批复(批复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注:1.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摊薄所致。

公司上半年市场化交易部分平均交易电价同比增长7.25%。

2.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弃光限电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通过自建和收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优质项目资源,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

同时,制造业务向科技型、轻资产竞争模式持续转型,提升竞争力。

发展进程

公司原名"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86]288号文批准成立。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6,338万元,其中国家股4,338万元,社会公众股2,000万元。

1996年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2,000万流通股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2016年3月23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19532B)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进行相应变更。

原公司名称: 名称: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TONGJUNGECO.,LTD. 现更名为: 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CEPSolarEnergyCo.,Ltd. 原证券简称:桐君阁原证券英文简称:TJG 证券简称变更为:太阳能证券英文简称变更为:TYN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自2016年3月28日起,启用新的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司的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