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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富照明 - Q250106.NQ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Eastfield Lighting Co., Ltd
成立日期
2004-11-17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裕富照明
股票代码
Q250106.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陆群
持股比例
94.5 %
董秘
陈德华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章顺文、米建舟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769157613A
组织形式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04-11-17
法定代表人
陆群
董事长
陆群
企业电话
0755-29512662
企业传真
0755-29512662
邮编
企业邮箱
yufu@eastfield.cc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和特种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五金塑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的生产及购销。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高性能LED照明产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和特种照明领域,主要销售区域覆盖北美洲、欧洲、大洋洲等境外发达国家和地区。

公司坚定执行“大客户”战略,主要以ODM模式为客户提供从概念到开发再到生产的全流程、全方位的LED照明解决方案。

凭借着长期的技术积累、出色的创新能力和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的产品已进入家得宝、施莱德、昕诺飞等国际知名的照明品牌商和大型建材零售商的供应链体系。

发展进程

自然人黄加华、赵利佳于2004年11月15日签署《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公司,黄加华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赵利佳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

深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1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深大信验字[2004]第1094号),经其审验,截至2004年11月15日,黄加华、赵利佳已足额缴纳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2004年11月17日,裕富有限获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

2023年12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6号),经其审计,截至2023年10月31日,裕富有限的净资产为19,631.54万元。

2023年12月13日,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国策资评字SZ[2023]120003BE3号),确认截至2023年10月31日,裕富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631.54万元,评估值为36,120.03万元。

2023年12月19日,裕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裕富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裕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裕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发起人按各自在裕富有限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同日,各发起人就前述整体变更事宜签订了《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9号),经其审计,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裕富照明(筹)已按规定将裕富有限的净资产折股,共计3,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饶汉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15万元出资额)以418.5804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赵利佳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15万元出资额)以418.5804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郑代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3%的股权(3万元出资额)以83.7161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程靖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4%的股权(4万元出资额)以111.6214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黄加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51%的股权(5.1万元出资额)以113.8539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李小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9%的股权(9万元出资额)以200.9186万元转让给陆群。

2023年1月31日,上述转让方分别与陆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黄月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9%的股权(9万元出资额)以200.9186万元转让给陆群,同意陈元涛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10万元出资额)以223.2429万元转让给陆群。

2023年1月31日,上述转让方分别与陆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2023年3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予以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叶锦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8%的股权(12.80万元出资额)以357.5万元转让给陆群。

2023年10月23日,叶锦柏与陆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并办理了公证手续,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于2023年10月23日出具了《公证书》([2023]深先证字第44922号)。

2023年10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予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