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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药业 - 834435.NQ

重庆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11-2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成立日期
1996-02-07
注册地
重庆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东田药业
股票代码
834435.NQ
上市日期
2015-11-24
大股东
田秀东
持股比例
66.8 %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卢秋平、吴灿
律师事务所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重庆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00240213954684A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重庆
成立日期
1996-02-07
法定代表人
支太康
董事长
田秀东
企业电话
023-89072588
企业传真
023-89072588
邮编
401122
企业邮箱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东湖南路3号中铁峰汇国际B座22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以妇炎康复片为龙头产品,未来将重点发展治疗Ⅱ型糖尿病及血管并发症的国家六类新药五黄养阴颗粒,其他产品包括舒胸片、消栓通络片、炎可宁片、消炎退热颗粒、益肺胶囊、愈伤灵胶囊等多个品种。其中,独家品种1个,国家六类新药1个,国家三类新药2个,医保目录药品5个,OTC药品5个。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煅制、炒制)(按行政法规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

公司地处中国著名的“黄连之乡”石柱县,是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以妇炎康复片为龙头产品,未来将重点发展治疗Ⅱ型糖尿病及血管并发症的国家六类新药五黄养阴颗粒,其他产品包括舒胸片、消栓通络片、炎可宁片、消炎退热颗粒、益肺胶囊、愈伤灵胶囊等多个品种。

其中,独家品种1个,国家六类新药1个,国家三类新药2个,医保目录药品5个,OTC药品5个。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新厂建设及点火仪式,并于 12 月通过了国家药监局药品新版GMP 认证,现已形成妇炎康复片等片剂 5 亿片、五黄养阴颗粒等颗粒剂 5 亿袋、愈伤灵胶囊等胶囊剂3亿粒及外用洗液4 条生产线的年生产产能,预计2016年实现产能释放。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5 万元,同比下降 17.55%,实现净利润-371 万元,同比下降-560.81%,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1,083万元,同比下降-34.42%。

发展进程

东田药业的前身为1996年2月设立的四川省川东药业有限公司,川东药业1998年2月更名为重庆东田药业有限公司,东田有限2015年6月整体变更为重庆东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川东药业成立于1996年2月7日,系由石柱三峡移民开发建设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药总公司、四川省黔江地区长江轮船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四川省石柱县丝绸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总公司等6家法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该6家法人机构均为石柱县县属国有企业。

1996年12月12日,川东药业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省债券贴息资金作为国有资金投入并由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的协议》,约定按原四川省计划委员会文件川计(1996)财金1472号文拨付的债券贴息资金24万元作为川投公司对川东药业的股本投入。

1996年12月18日,川东药业收到川投公司支付的2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是根据当时中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精神,进一步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国有股权整体转让事宜。

除川投公司外,原川东药业的其他股东均属于石柱县县属国有企业。

1997年11月13日,石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对川东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石国资[1997]字第23号),同意川东药业为股份出让进行评估立项,同意以1997年10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由重庆地价事务所对川东药业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专项评估,由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对川东药业除房屋和土地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

1997年11月,上述评估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由于川东药业为老国有企业、股东分散、产权结构不够明晰、公司管理相对混乱,县国资办、川东药业、原公司股权收购方对评估结果认识不一致,公司资产价值确认过程曾有一个反复论证、最终达成一致的过程。

1998年2月11日,川东药业公司出让与收购领导小组召开办公会议,最终确认原川东药业股份出让价格为420.759万元。

1998年2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将现有股东的全部股份转让给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太平洋物资贸易总公司。

1998年2月,川东药业原股东石柱三峡移民开发建设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药总公司、四川省黔江地区太昇轮船公司(原四川省黔江地区长江轮船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四川省石柱县丝绸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总公司与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太平洋物资贸易总公司签订《川东药业股份出让和购买协议书》,约定:(1)原股东将所持川东药业100%的股权以420.7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田秀东实际控制的东田实业以及太平洋物资;(2)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股权转让完成后可根据实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及企业情况调整股权转让价款;(3)股权转让款不直接支付给川东药业各股东,而是支付至石柱县财政局专用账户,由石柱县财政对上述股权转让款进行统筹安排。

2005年7月28日,结合协议签订后实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及企业情况,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川东药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264.79万元。

2015年5月1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渝专审字[2015]50060009号《审计报告》,以东田有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6,946,971.50元为基础,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成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25,050,000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东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重庆东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5月1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渝验字[2015]50060005号《验资报告》,确认各股东出资到位。

2015年5月16日,东田药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

综上,公司设立年代较为久远,早期因各方规范意识不足以及特殊历史背景等原因导致股东出资以及股权转让等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但上述瑕疵主要发生于公司的前身川东药业,1998年川东药业国有股权整体转让后至今,公司增资以及股权转让事宜除部分因还原历史上的程序瑕疵而导致事实情况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之外,其余过程较为规范。

律师认为,由于东田药业及其前身存续期较长,公司历史沿革方面工商备案登记、增资、股权转让等存在一定瑕疵,但石柱县人民政府、石柱县工商局就历史沿革方面问题已做确认,川东药业股权转让过程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及要求,石柱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协调解决可能发生的历史沿革遗留问题,公司亦不会因历史沿革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同时公司针对历史沿革问题采取了整改、调整措施,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设立至今的出资情况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

为充分保证公司资本的充足性、完整性、真实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历史沿革问题产生相关事宜,公司将积极配合石柱县人民政府处理相关解决,就历史沿革问题对公司及股东可能造成产生的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由此,东田药业历史沿革方面存在的瑕疵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