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锂锰电池、锂铁电池等锂一次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客户提供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适用温度范围广、绿色环保电池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一次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11月,登录北京证券交易所,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
主要产品包括:3.0V锂锰电池、3.0V超薄锂电池、1.5V锂铁电池等。
具体型号有CR123A,CR2,CR17450,CR15270,2CR5,CRV3,CP9V,CR14250,CR14505,CR-P2,AA,AAA等。
产品性能优异,与松下等世界一流企业在国外市场同台竞争。
公司研发力量强大,有多名极富经验的高学历电池及设备专家,并拥有多项专利。
公司及产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BSCI、Sedex、CE、UL、UN、SGS(RoHS)等认证。
我们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水、气和热表、安防、医疗、GPS、物联网、军事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整体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稳步上升。
宏观方面,全球多地地区冲突阻碍国际贸易顺畅开展,加剧全球通胀压力,推动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抬升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国内出口退税税率再度下调,压缩出口盈利空间,多重因素叠加,对公司出口业务带来不小的压力。
经营方面,为应对市场的不利变化,公司加强与供应链沟通与合作,积极布局,提前锁定重要原材料的价格,尽可能减少原材料价格快速波动带来的冲击。
另一方面加快新产能落地,全面缓解部分产品产能紧张的局面,确保订单能够按时交付。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计划的实现情况如下:1、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7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6.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801.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95%。
2、资产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4,930.2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70%;净资产72,769.8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55%。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30.65%,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保持良好。
3、现金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7.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47%。
4、产能建设与利用情况2026年3月,惠德瑞高性能锂电池研发生产项目首期投入的锂一次电池生产线正式投产试运营,产品类型仍是公司现有的锂锰圆柱、锂锰软包等锂一次电池。
截至报告期末,锂锰圆柱电池生产线已基本完成产能爬坡,月产能突破500万粒,能够有效地缓解部分产品产能紧张的状态。
软包生产线已完成了小批量试产,正在开展产品检测验证。
惠德瑞有限是吉瑞科技、艾建杰、何献文出资设立,于2012年5月7日取得惠州市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企业名称为“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
2012年4月26日,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会验字(2012)第595号),验证截至2012年4月24日止,惠德瑞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资本金1,000万元,占应认缴注册资本100%,其中吉瑞科技出资300万元,艾建杰出资300万元,何献文出资4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经惠德瑞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将惠德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圆全审字[2015]000886号),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5,860,329.00元。
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前述经审计净资产超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5月15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15]000025号),经审验截止2015年5月15日,惠德瑞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500.00万元,均系以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份额折合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