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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丰光电 - Q260104.NQ

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Efun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14-05-30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毅丰光电
股票代码
Q260104.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庄希明
持股比例
58.05 %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章天赐;张丽霞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305801220Q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14-05-30
法定代表人
冯伯奋
董事长
冯伯奋
企业电话
0755-29191569
企业传真
邮编
企业邮箱
li_hui@efun-china.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商用显示、专业工程显示、高端家用等领域投影机产品及其他光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机电产品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彩色视频投影机、光学部品及其配件、智能家居、注塑制品、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光电产品、投影屏幕、投影设备及系统和组件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技术咨询。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彩色视频投影机、光学部品及其配件、教育多媒体设备及教育相关产品、照明灯具、消费类小家电、智能家居、电子白板及其配件;机动车驾驶训练模拟器及其配件,虚拟显示及其他视音频产品,及前述各产品的维修和售后服务;塑胶模具设计及制造、精密注塑机对外注塑加工、注塑射出成型、五金制品模具及配件设计及制造。电子专业设备软硬件、集成电路模组、电子元器件、光电互动模组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半导体光电产品相关的软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咨询;背投拼接大屏幕及组件、投影屏幕、投影设备及配件、激光显示软件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信息咨询;自产产品的工程安装、调试、维护、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显示产品、光学部件技术检验、测试;激光显示系统、信息集成系统、人工智能硬件及软件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商用显示、专业工程显示、高端家用等领域投影机产品及其他光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以ODM模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涵盖概念设计、产品研发至批量生产的全流程、全方位的投影机及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解决方案。

凭借着长期的技术积累、出色的创新能力和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的产品已进入夏普、松下、理光等国际知名的投影机品牌商供应链体系。

投影机产品基于数字微镜器件或液晶材料的光电效应,通过对光线进行系统化调节与调制,进而投射生成图像及视频。

该类产品对亮度、分辨率、对比度、色域等性能指标具有较高要求,行业整体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10余年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完整掌握了四大显示技术(包括DLP、1LCD、3LCD和LCoS),拥有一支由光学、电子、软件、结构、工业设计等组成的完整研发团队,20余名核心专家深耕投影行业15年以上,核心团队拥有投影机行业的全栈研发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7,239.83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取得专利117项,其中包括14项发明专利。

此外,公司深度参与了《前投影机通用规范工程投影机》(项目计划号:2020-0495T-SJ)电子行业标准、《前投影机通用规范商教投影机》(项目计划号:2020-0496T-SJ)电子行业标准等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体现了公司在商用投影机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得益于长期的研发投入和出色的产业化能力,公司荣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全资子公司毅丰显示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树立了良好的全球化投影品牌形象。

发展进程

2014年5月12日,庄希明、张莉共同签署《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庄希明认缴注册资本700万元,张莉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

2014年5月30日,毅丰有限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注册成立,2014年11月21日,毅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

2014年11月17日,深圳远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远东验字[2014]39号),经其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11月1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2014年11月21日,毅丰有限就上述实收资本变更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9月30日,毅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毅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整体变更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

2024年11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24〕1395号),经其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8月31日,毅丰有限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3,222,721.27元。

2024年11月20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的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4]401号),确认截至2024年8月31日,毅丰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322.27万元,评估值为41,963.15万元。

2024年11月25日,毅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2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3,222,721.27元为基础,将前述净资产中的3,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各股东按照各自在毅丰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净资产63,222,721.2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同日,毅丰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5年3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15号),确认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毅丰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3,000万元。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24年9月12日,毅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庄希明将其所持有的毅丰有限5.50%的股权以55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冯伯奋(系庄希明配偶);同意股东张莉将其所持有的毅丰有限8.00%的股权以8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梁向东(系张莉配偶)。

2024年8月28日,庄希明、冯伯奋、张莉、梁向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2024年9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予以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公司设立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6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由光达合伙、庄希明、冯伯奋、张莉、梁向东以货币方式认缴,其中光达合伙以人民币36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60.00万元;庄希明以人民币154.8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4.80万元;冯伯奋以13.2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20万元;张莉以人民币52.8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2.80万元;梁向东以19.2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9.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