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商户及银行提供电子支付、行业特色应用及数字化营销的产品与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主营业务为提供电子支付IT解决方案,2021年2月9日上市。
公司以软件及云平台为驱动,以终端设备为载体,聚合各种支付渠道,为商户实现统一支付统一对账,并结合行业特色应用,提升商户数字化水平。
(一)主要业务概述公司逐步从一家电子支付IT方案商提升成为行业数字化方案商,为商户及银行提供电子支付、行业特色应用及数字化营销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以软件及云平台为驱动,以终端设备为载体,聚合各种支付渠道,为商户提供统一支付和统一对账解决方案;并以支付为联结,结合行业特色应用、场景建设以及个性化营销,为商户提供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坚持技术创新,推出了涵盖商超、医院、养老、景区、酒店、交通、烟草、石油石化、专业市场、大型综合体、财政非税(房管所、法院、警务、监狱等)等行业支付解决方案,包括支付应用软件、行业特色应用软件、自助终端、POS终端、扫码设备、云音箱、智能收银机、刷脸支付终端等产品。
目前产品及服务可覆盖大、中、小、微商户、“线上+线下”等主要支付场景。
公司的电子支付客户主要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联、中石化、得力等。
产品及服务的用户除了银行外,还包括中石化、中国铁路总公司、万达广场、永辉超市、甘肃烟草、四川烟草、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南部战区陆军总院、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青海省高院、江苏地市车管所、骏途网、嵊泗县交通局、湛江徐闻港、周大福、义乌副食品批发市场、海南免税店等三千多家大型商户及百万量级的中小商户。
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是通过整合银行、运营商、商户资源和头部互联网流量,融合线下商圈和线上商城,打造以用户为中心、跨业态的互动营销体系,进一步直达商户,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新行业的拓展,公司的营销业务将从银行拓展到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物流、消费行业等中大型企业商户,提供包括营销策划、品牌营销、技术对接等一站式活动营销解决方案,数字营销客户主要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广电、京东、农夫山泉等。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1、公司主要产品公司产品按照用户不同可分为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银行端产品及其服务、数字营销业务。
(1)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是为商户提供电子支付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采用“公司自主开发软件+云平台+外购/OEM硬件+服务”的方式,其用户为商户,根据付费对象不同,存在“银行付费,商户使用”及“商户付费,商户使用”两种模式。
图: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按照服务模式不同,商户规模大小,方案的个性化程度,技术实现难易程度,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分为行业支付解决方案及中小商户支付解决方案。
行业支付解决方案服务的商户规模大,方案的个性化程度高,技术实现难度大,需要深入了解商户需求,直接对接商户,针对商户开发个性化软硬件产品,在商户现场进行软硬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业务拓展方式为试点后在同行业推广应用。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坚持技术创新,推出了涵盖商超、医院、景区、酒店、交通、烟草、专业市场、石油石化、财政非税等近30个行业支付解决方案及中小商户支付解决方案。
中小商户支付解决方案面向的商户数量大,单体规模小,需求相对简单同质,公司提供相对标准化、平台化的软硬件产品,如POS终端、扫码设备、智能收款云音箱、云打印机等终端及应用软件,业务拓展方式为通过银行渠道批量销售,终端安装及后续服务主要由银行或POS专业化服务商承担,软件安装及维护通过云平台提供。
(2)银行端产品及其服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端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如银行端网控器和制卡设备及其服务等。
网控产品是一套专门用于金融交易传输系统的智能通信设备,其部署于银行或其他收单机构,提供POS终端与业务中心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讯协议转换等功能,用于与POS终端互联或者与其他网控器级联,实现POS终端、各网络节点的交易数据的安全、稳定传输。
公司提供制卡设备及其相关维护服务,用于银行集中批量制卡。
公司开发了即时发卡系统,为银行实现借记卡的即时发卡,并为VIP客户提供自主选号、个性DIY等增值服务。
(3)数字营销以一站式数字营销解决方案为核心产品,通过安全灵活的营销平台,聚合数字化产业上下游资源,提供从公域向私域引流的全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头部平台的“流量”,开辟了“效果广告”营销合作,进一步实现APP的获客、活客引流。
通过多元个性化营销场景,匹配银行等大客户的营销需求,促进客户规模持续增长并保持活跃,提升客户的线上经营能力,实现用户价值的深度挖掘和持续增长;数字营销运营商团队以通讯行业头部运营商为依托,建立包含了互联网端各类主流获客渠道,包括信息流、直播、短视频、电商、达人、互联网媒体资源位等,结合不同媒体平台的特点,精准投放各类产品,达到预期效果,带来规模性收入和利润。
数字营销业务主要包括权益营销、公域引流、数据分析、品牌营销、产品营销效果收费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商户提供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大部分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方并非付费方。
在商户、银行及公司三方合作模式下,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方是银行特约商户,付费方是银行;在公司-商户模式下,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方和付费方均为商户。
1、商户-银行-公司模式在商户-银行-公司模式三方合作模式下,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方是银行特约商户,付费方是银行。
该模式将商户、银行、公司构筑成为利益共同体,形成多赢局面。
商户可免费获得银行与公司提供的“金融+科技”综合服务,能够有效地帮助商户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保证交易安全。
银行通过为商户提供电子支付相关产品及服务扩大优质商户规模、增强商户粘性,进而吸收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沉淀资金,充分挖掘商户需求为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取得金融收益。
公司可充分利用银行的渠道快速、批量拓展商户,有助于业务的持续增长,降低了公司的业务开拓成本和财务风险。
图:商户-银行-公司合作模式2、公司-商户模式在公司-商户模式下,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方和付费方均为商户。
图:公司-商户的合作模式在“公司-商户”模式下,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购买对象和使用对象均为商户,该种商户一类为公司直接开发的大型商户,以大型国企事业和政府单位为主,资金实力强,倾向于直接购买支付类产品及服务;另一类为公司通过“2C”模式发展的电商客户,其通过线上商城购买公司云音箱产品等。
(四)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沿着既定的目标和战略,以软件、云服务为核心,以各类支付终端为载体,为商户提供全渠道支付解决方案;以支付为联结,发展商户对账及差错处理系统,发展商户核心业务系统,结合行业特色应用、场景建设以及个性化营销,为商户提供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同时以云平台为支撑,大力拓展海量中小微商户市场,拓展三方模式,直接触达商户。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积极推进银医、养老行业和旅游景区解决方案,以及会员营销、以旧换新、市政缴费、智慧食堂等新场景项目;扩充非农专门团队,开拓建行、工行、中行、邮储、交行、广发、银联、连通等农行以外的行业市场。
加快研发数字化智慧养老系统进度,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提供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智慧养老系统和养老服务补助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的数字营销团队,通过整合银行、运营商、商户资源和头部互联网流量,融合线下商圈和线上商城,打造以用户为中心、跨业态的互动营销体系,支付+营销将丰富公司的商户解决方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数字营销运营商团队通过大数据的应用,结合不同媒体平台的特点,人群的画像等方面定位,保证了产品投放的精准性,提升投放转化效果,降低获客成本,结合运营商相关产品并引流互联网需求用户。
合作客户从运营商总部集团拓展到省市级分公司,数字营销业务增长迅速,正逐步成长为公司业务双引擎之一。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7.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3,231.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26%。
在新经济周期,新增商户数大幅放缓,商户端单价下降明显,银行对商户越来越重视投入和产出比,银行针对商户的投入减少,公司在报告期内,涉及的收入下降49.81%,公司为应对此局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数字营销业务的开拓,报告期内,公司的数字营销业务增长迅速,正成为公司业务的双引擎之一,数字营销收入达4,57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27%,数字营销业务增量弥补了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收入的下滑,但同时由于数字营销业务的毛利率低于商户端支付解决方案,造成报告期内利润下滑明显。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电子支付和数字营销为双引擎,不断开拓新产品、新业务、新客户;加大开拓新行业,拓展横向广度;公司以养老、景区、银医等作为重点行业,加大拓展业务纵深,逐渐形成公司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优势行业;全面跟进全国各个省级分行的数字营销业务,支付+营销将丰富公司的商户解决方案,成为公司触达商户的有力手段,有助于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直达品牌商户,从而增加商户的粘性,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通过将AI技术融入传统行业解决方案,加速推进数字化智慧养老系统和银医产品的落地。
加快数字营销业务多行业布局,营销业务正逐步从金融机构拓展到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及各类商户,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新引擎。
2024年7月,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相契合,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和重要引擎。
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数字支付,即“电子支付”,是经济生产生活各个环节的联接器,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部分。
在数字经济新浪潮下,电子支付的内涵正在被重新定义,以支付为入口和纽带,其联结价值日益凸显,“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数据要素推动数字支付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随着金融科技不断创新与支付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支付产业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试验场,成为科技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科技创新促进了支付发展,数字支付技术的快速发展,能够有效降低支付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和商户高效经营。
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深化,数字中国建设步伐加快,电子支付的经济联接器作用正在释放更大的价值,正在勾勒出行业新的图景。
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将重现活力,数字营销,作为一种依托互联网、计算机通信技术以及数字互动媒体来达成营销目标的策略,它充分利用前沿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力求以最高效、成本最优的方式探索新市场并吸引新客户。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传统企业若欲在数字经济时代立足,必须将数字营销置于战略高度,摒弃陈旧的营销观念、模式与策略,拥抱全新的营销范式。
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的推广,数字营销已经成为现代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营销市场正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对传统营销模式进行了颠覆和重构。
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大趋势下,数字营销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中最核心、市场受众最广、发展潜力和空间最大的一个版块。
1、公司所处产业链位置(1)支付业务公司是一家行业数字化方案商,其支付业务处于商户收单业务产业链。
商户收单业务产业链上下游的主要参与者为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单机构、支付IT服务商、支付设备厂商、商户,各机构分工差异如下:(2)数字营销业务:数字营销,就是指借助于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
数字营销将尽可能地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最有效、最省钱地谋求新的市场的开拓和新的消费者的挖掘。
数字营销是基于明确的数据库对象,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渠道,比如电话、短信、邮件、网络平台等数字化媒体通道,实现营销精准化,营销效果可量化,数据化的一种高层次营销活动。
数字营销产业链由客户、营销服务方案商、互联网媒体和互联网用户组成。
客户向营销服务方案商提出营销需求,营销方案商通过互联网媒体引入优质流量资源,实施营销方案投放给互联网用户。
在这个过程中,客户可以通过参与营销互动等方式提供营销活动反馈,同时,营销方案商也直接与互联网用户互动,通过数据收集、挖掘和分析,不断提高营销质量。
数字营销服务行业是连接互联网媒体与企业客户的桥梁,其上游是各类网络媒介运营商,提供各类网络媒体资源;中游为提供数字营销策划、投放、数据分析的营销服务方案商;下游是各类具有数字营销服务需求的企业客户。
2、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1)2025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5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2025年第二季度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
全国共开立银行卡100.68亿张。
其中,借记卡93.54亿张,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15亿张,较今年一季度减少了600万张;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1,466.62亿笔,金额226.70万亿元;全国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800.53亿笔,金额858.16万亿元。
其中,移动电子支付业务583.86亿笔,金额136.06万亿元。
(2)收单业务可拓展的商户群体情况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商户收单业务实现对经营类商户(如商超、景区、烟草等)、公益类机构(医院、学校、公益组织等)、政务类机构(政府机关、法院等)的全面覆盖。
电子支付不断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城镇向农村、由大商户向广大的中小商户渗透。
同时,在经济新周期,线下商户受到冲击,新增商户数放缓,客单价下降明显,收单业务竞争日趋激烈。
(3)商户收单业务已经从单一的支付服务升级为综合性数字化服务,价值链不断延伸,促进商户数字化转型商户收单业务已经从单一的支付服务升级为涵盖会员管理、营销、信用、数据、金融、安全的综合性服务,其价值自然也不再是以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主的单一价值。
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纵深发展,商户收单业务还会呈现出更大更多的综合价值。
支付技术发展对赋能商户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数字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新交互模式、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商户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
在便捷安全支付之外,商户更重视一站式、场景化、好体验、高附加值的综合服务,商家也希望同步获得获客营销、会员管理、对账服务、数据服务、客流分析、金融服务等,全经营周期的服务。
以支付技术应用为抓手,并通过由此衍生出的各类产品,帮助解决商户经营上的难点和痛点,更好地为商户赋能。
(4)数字人民币时代的到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最新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3-2024年)》,我国数字人民币处于稳步扩大试点阶段,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已扩展至17个省市的26个试点地区,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和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金额持续增长,数字人民币已在生活消费、交通出行、工资支付、理财投资、电子商务、跨境支付等领域广泛推广应用,交易规模显著增长。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中共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化了数字人民币的重要性,提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与应用”,这表明国家在未来几年将继续推进数字人民币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发展。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在持续提升数字人民币服务水平,一方面不断丰富数字人民币产品体系,研发应用无障碍适老化、智能合约等创新产品和功能,完善数字人民币的受理环境以扩大覆盖面,提升使用的便利度。
另外一方面不断完善数字人民币的服务体系,提升境外来华人员使用数字人民币的便利度。
2025年5月21日,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
过去几年,全球范围内掀起了稳定币热潮。
从Libra,到Circle的USDC,再到监管趋严下的Tether等,稳定币正成为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重要一员。
香港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标志着其在全球虚拟资产监管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不仅填补了法币挂钩稳定币的监管空白,更通过明确规则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
数字人民币与稳定币具有先天性的协同发展基础,并呈现独特的制度创新价值与技术互补特征。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与市场化数字资产的典型样本,数字人民币与稳定币在技术架构、政策环境和市场应用三个方面均形成了一种有机的协同。
从技术上看,数字人民币的“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架构,可以为稳定币发展提供合规高效的底层支撑;从政策上分析,数字人民币的跨境试点可以为稳定币国际化探索监管沙盒;而从市场上看,二者的功能定位差异与互补性,共同构建了一个“法定数字货币+市场稳定资产”的完整数字金融生态。
(5)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银发经济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意见提出:发展民生事业,解决急难愁盼;扩大产品供给,提升质量水平;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共26项举措,以期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
这是我国首个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
该意见作为国办2024年1号文件,提出的“银发经济”概念超出“养老服务业”“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康养产业”等范畴,包含“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和“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等。
根据《中国银发经济发展报告2024》,在高增长方案下,假设老年居民消费增长率为6.32%,到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将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25.5%;到2050年,该数字将增至119.5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88%。
银发经济已彰显其作为中国经济新引擎的巨大潜力与深远影响。
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
意见提出,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意见部署了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强化有力有效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是以智能产品和信息系统平台为载体,面向人民群众的健康及养老服务需求,深度融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产业形态。
为进一步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造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动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健康及养老需求,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数字营销蓬勃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创新和飞跃2025年1月,《2024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数据显示,2024年,在整体市场压力的大背景下,广大互联网营销企业不断开拓创新,互联网营销市场规模将达到7,7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04%,广告与营销市场规模合计约为14,2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5%,显示出较强的市场韧性及锐意创新的成果。
数字营销与数字管理和智能制造并驾齐驱,数字营销已成为数字企业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之一,备受瞩目。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若想超越常规利润,实现超额回报,创新是必由之路。
这种创新不仅局限于技术层面,更涵盖了营销领域的深刻变革,其中,数字营销正是这一创新浪潮中的佼佼者。
数字营销不仅标志着技术手段的飞跃,更深层次地,它是一场营销观念的革新。
它融合了目标导向、直接触达、分散布局、客户中心、双向互动、远程乃至全球覆盖、虚拟化、无纸化交易以及客户参与等多种营销理念于一体。
这一变革为传统的营销组合注入了新的活力,涵盖了信息流通、在线购物、网络出版、电子支付、网络广告、企业公关等多重功能,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企业营销的主流模式与未来趋势。
简而言之,数字营销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营销思维与策略的全面升级。
1995年8月8日,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核准企业名称为“福州开发区创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同日,股东张更生、郑吉昌、翁毅、林翔、郭尚斌、黄忠恒、郑崇东、林荣杰、傅耿忠、彭宏毅、叶树新、王法军、许琳签署公司章程。
1995年8月15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1995)榕开会师国内字075号),验资报告显示,张更生、郑吉昌等13位股东已实缴注册资本额1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0年7月21日,创识有限全体7名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创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以截至2000年6月30日经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36,048,294.42元(厦门天健所审(2000)GF字第5024号《审计报告》)中36,000,000元折合为等额股份36,000,000股(余额48,294.42元作为资本公积),折股后原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不变。
同日,创识有限全体7名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关于设立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00年7月25日,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厦门天健所验(2000)GF字第5007号),经审验,截至2000年6月30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拥有的截至2000年6月30日创识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36,048,294.42元。
其中,3,600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余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6月10日,立信会计师对创识有限变更设立为创识科技的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情况的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731号),经复核,截至2000年8月29日,创识科技已将创识有限的账面净资产36,048,294.42元中的36,000,000元折合为等额股份36,000,000股。
2000年8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政体股【2000】21号),同日,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改革开放办【2000】98号),同意福建创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8月28日,创识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和《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决议。
同日,创识科技全体股东签署《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0年8月29日,创识科技获得福建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000200106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等议案,同意以2017年10月25日为权益分派登记日,对该日下午股转系统收市后中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2.50股。
同日,创识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2,375,000元。
2017年10月26日,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完成,公司总股本增至102,375,000股。
2017年11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资本10,237.50万元的营业执照。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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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 | 2025-08-05 | -571600 | 26.6 元 | 3044600 | 董事 |
王其 | 2025-08-04 | -90000 | 26.34 元 | 3694600 | 董事 |
丛登高 | 2025-08-04 | -530000 | 26.34 元 | 2180000 | 董事、高管 |
彭宏毅 | 2025-07-31 | -1800000 | 26.43 元 | 5465100 | 董秘、董事 |
王其 | 2025-07-28 | -90000 | 27.8 元 | 3784600 | 董事 |
王其 | 2025-07-18 | -30000 | 28.28 元 | 3874600 | 董事 |
丛登高 | 2025-07-18 | -154000 | 28.14 元 | 2710000 | 董事、高管 |
王其 | 2025-07-17 | -20000 | 28.37 元 | 3904600 | 董事 |
丛登高 | 2025-07-17 | -6000 | 28.8 元 | 2864000 | 董事、高管 |
王其 | 2025-07-16 | -20000 | 28.4 元 | 3924600 | 董事 |
丛登高 | 2025-07-16 | -30000 | 28.29 元 | 2870000 | 董事、高管 |
彭宏毅 | 2024-09-30 | -150000 | 18.89 元 | 7265100 | 董秘、董事 |
彭宏毅 | 2024-09-27 | -738100 | 17.62 元 | 7415100 | 董秘、董事 |
彭宏毅 | 2024-09-25 | -6900 | 16.35 元 | 8153200 | 董秘、董事 |
彭宏毅 | 2024-09-06 | -500000 | 17.85 元 | 8160100 | 董秘、董事 |
黄忠恒 | 2024-01-03 | -513400 | 25.36 元 | 12716000 | 董事、高管 |
杨六初 | 2024-01-03 | -100 | 25.03 元 | 414300 | 监事 |
丛登高 | 2024-01-03 | -100000 | 25.29 元 | 2900000 | 高管 |
黄忠恒 | 2024-01-02 | -157400 | 25.05 元 | 13229400 | 董事、高管 |
丛登高 | 2024-01-02 | -160000 | 25.03 元 | 3000000 | 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