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金龙稀土 - 874673.NQ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5-02-28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Fujian Golden Dragon Rare-Earth Co., Ltd.
成立日期
2000-03-03
注册地
福建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金龙稀土
股票代码
874673.NQ
上市日期
2025-02-28
大股东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5.2 %
董秘
于永纯
董秘电话
0597-3160681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林隽;范言长
律师事务所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5082115791410XF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福建
成立日期
2000-03-03
法定代表人
钟可祥
董事长
钟可祥
企业电话
0597-3160681
企业传真
0597-6832800
邮编
366300
企业邮箱
jlir@cxtc.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稀土精深加工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钛酸钡及其相应的电子材料、新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及相应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咨询;电镀、电镀加工;电镀、检测等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稀土、环境、化工材料、废料及产品的检验;稀土类检测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稀土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厦门钨业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精深加工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目前公司已建成2,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3,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1,300吨三基色荧光粉、20,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线,并已经布局稀土资源回收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稀土精深加工产业链,是稀土行业深加工比例高、产业链全、极具综合竞争力的稀土企业。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所生产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广泛的应用于冶金化工、功能陶瓷、光学玻璃、激光晶体、节能电灯、风力发电、汽车电驱、家用电器、IT通讯、节能电机、工业机器人等各大领域。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20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省稀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实验检测中心等荣誉,并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众多客户的好评和信赖。

公司树立了“打造世界一流的稀土材料产业基地”的愿景,秉承“传承红色文化、创新稀土科技、创造美好未来”的使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产业链优势、装备及技术优势、研发优势、专利优势五大优势,推进稀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成就中国稀土材料产业标杆企业。

发展进程

2000年1月1日,张有荣、周有华共同签署《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成立金龙有限,注册资本168万元,张有荣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额155万元,出资比例为92.26%;周有华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13万元,出资比例为7.74%。

张有荣以个人所有的坐落于原长汀县腾飞工业区的土地和房产(原登记在张有荣投资的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公司名下,现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坐落为长汀县腾飞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汀县不动产权第0004178号)作价155万元实缴出资。

根据长汀县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于1999年7月8日出具的(1999)汀房估价字第11号《房地产现值评估报告》,上述土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55万元。

2000年2月16日,连城财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会[2000]验字第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0年2月16日,金龙有限实收资本16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3万元,实物资产155万元。

至此,股东张有荣、周有华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

2000年2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汀名称预核个字[2000]第0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名称。

2000年3月3日,金龙有限在福建省长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3508212300045)。

(1)2023年6月6日,金龙有限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出具《关于金龙稀土股份制改制的函》(闽冶企〔2023〕141号),同意金龙有限开展整体股份制改制有关工作。

(2)金龙有限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致同审字(2023)第351B027165号《审计报告》。

(3)金龙有限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10月16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23]第4035号《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账面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

该评估报告已经闽冶评备字[2023]-008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确认。

(4)2023年11月21日,金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金龙有限以截至2023年7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23)第351B027165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中的2,475,000,000元人民币折为股份2,4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将金龙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全体16名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5)2023年11月21日,金龙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6)2023年11月21日,福建冶金出具《关于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方案的函》(闽冶企〔2023〕307号),同意金龙有限的股份制改制方案。

(7)2023年11月24日,金龙稀土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8)2023年11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4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1月24日,各发起人以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可折股净资产折股投入,其中2,475,000,000.00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2,4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可折股净资产折股后的余额转为公司资本公积。

(9)2023年11月30日,金龙稀土在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15791410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