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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 - 301267.SZ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11-0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苏庆灿
企业英文名
Huaxia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成立日期
2004-08-12
董事长
苏庆灿
注册地
福建
所在行业
卫生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厦眼科
股票代码
301267.SZ
上市日期
2022-11-07
大股东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0.45 %
董秘
曹乃恩
董秘电话
0592-2108975
所在行业
卫生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勇;黄卉;郑凡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50200761727554T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福建
成立日期
2004-08-12
法定代表人
苏庆灿
董事长
苏庆灿
企业电话
0592-2108975
企业传真
0592-2108895
邮编
361006
企业邮箱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向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工作

经营范围: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钟表、眼镜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专科医院;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保健食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综合零售。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301267)。

当前,集团已在全国管理100多家眼科医院及眼视光中心。

作为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的先行者,华厦眼科业务范围涵盖全生命周期,已建立覆盖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共八大眼科亚专科科室及眼视光的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

集团本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三级甲等眼科医院、厦大附属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眼表及角膜病重点实验室等,是全国眼科诊疗领域服务能力领先的单体医院。

华厦眼科致力于打造眼科人才高地,汇聚了我国玻璃体手术外科的开拓者、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原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学会眼科医师分会原会长黎晓新教授,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开拓者和领军人物、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名誉会长赵堪兴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终身名誉主任葛坚教授,我国眼表及干眼领域的开拓者、亚洲干眼协会原主席刘祖国教授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领军人才。

目前集团拥有两位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正是厦门眼科中心总院长黎晓新教授、集团专家委员会主席赵堪兴教授。

华厦眼科拥有成熟的“医教研”体系,不断引进国际前沿眼科诊疗设备和技术,持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在本部五缘院区打造全国疑难眼病会诊平台,建设华厦眼科医院集团眼科研究所,拥有863计划、973计划、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及省市课题300多项。

集团还致力通过两院、两所、三基地、三站、合作院校等一系列发展平台,打造眼科精英培养摇篮,相继推出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知名高校培养博士后,助推国家医师建设,培养未来眼科领军人才。

阔步发展的同时,华厦眼科始终不忘履行社会责任。

自成立以来,集团公益诊疗足迹不仅遍布全国各地,还先后十多次走出国门,应邀前往缅甸、老挝、尼泊尔、柬埔寨、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慈善光明行,为国际光明事业贡献力量,央视先后多次就此报道点赞。

华厦眼科秉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遵循“精湛医术、合理收费、高尚医德、贴心服务、快捷方便、优雅环境”的经营理念开展规模化连锁经营,并坚持“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朝着“建眼科名院铸百年华厦”的愿景砥砺奋进,以求实现“病人满意、员工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同、政府放心”的目标! 源于厦门,服务中华,走向世界。

当前,华厦眼科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将继续秉持“医教研均衡发展”及“打造人才技术高地”的理念,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双轮驱动,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布局。

未来,计划在国内新增120-150家眼科医院,以及200家眼视光中心,条件成熟时还将布局美国、澳洲、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并构筑战略纵深,不断向眼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致力为更多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服务,推动中国眼科事业发展,持续为健康中国建设、为全民眼健康贡献“华厦力量”!

商业规划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Q84卫生”中的“Q8415专科医院”。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1、主要业务作为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始终坚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面向广大公众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立足厦门眼科中心标杆模式,公司持续推进连锁布局,初步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并于2024年成功收购成都爱迪眼科(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拥有“双三甲”眼科医院的大型医疗连锁集团。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发展战略,秉持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带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更多眼病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收费合理、方便贴心的优质眼科诊疗服务。

2、经营模式(1)诊疗服务模式凭借多年在眼科行业的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诊疗服务流程。

患者到院,先由医院导诊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分诊后挂号;首诊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病史询问,重点关注患者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并完成病历记录。

若首诊医师经诊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则邀请其他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治疗。

随后,会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合适的治疗方案,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住院,若患者病情涉及两科以上或出现其他需手术住院治疗的情形,首诊医师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手术住院。

住院期间,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上级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并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达到出院条件后,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予患者,并向患者及其亲属认真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在手术管理方面,公司同样制定了标准化流程,可分为手术审批和手术实施两个阶段。

手术审批可分为正常手术审批和特殊手术审批,其中特殊手术审批系指符合公司特殊手术规定的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特殊诊治申报表》,经科内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和业务院长,获准后方可手术。

手术实施可分为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中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四个环节,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主持。

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为了减少手术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手术分级管理进行把控。

手术分级管理主要从手术及有创操作技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和医师手术权限分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目标是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2)销售模式①定价模式对于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方针政策,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服务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

对于诊疗服务中的药品销售,公司下属医院主要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关于药品定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其为定价依据。

公司的医疗服务定价管理实行集团审批管理、各医院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

各主体的权限分配为集团财务管理部为主,医保管理部协助,各医院财务科及医保办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

另外,公司在经营期间医保项目的价格调整周期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非医保项目根据下属各医院的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②结算模式公司诊疗服务、药物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患者自费结算、医保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3)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药品及配镜材料等。

为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凸显规模效应,公司通常统一与合格供应商协商、谈判并签署采购协议。

为保证公司可获得高质量、稳定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

公司采购部针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清单,对供应商的产品资质、经营资质、市场声誉及产品定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考察评定,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公司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名册。

目前,公司针对主要采购品种已形成一套内部采购目录,按照公司采购目录指定的供应商和价格进行采购;对于采购目录外的品种,需进行询价比价并经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

对于供应商的持续管理,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对供应商名册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2025年是“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

华厦眼科立足宏观环境、行业趋势与自身实际,着眼新时期战略规划,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带来的阶段性挑战,紧扣“健康中国”战略新趋势与新机遇,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学科建设,创新诊疗服务模式,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快数智化赋能,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推动科研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夯实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增长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同比增长6.2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1.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4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如下:1、积极引进前沿技术设备,引领眼科技术革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进国际前沿诊疗新技术、新设备,不断丰富公司在屈光手术、白内障手术及眼病诊疗领域的创新、个性化诊疗方案,持续引领眼科技术革新,推动公司诊疗设备技术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在屈光手术方面,公司加大力度在旗下医院引进并推广蔡司全飞秒SMILEpro手术、蔡司微创全飞秒精准4.0、爱尔康全光塑等屈光新术式,推动屈光术式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今年5月,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郑州华厦视光、成都爱迪等多家医院作为全国首批眼科医疗机构,率先引进全球首款2MHz全飞秒激光设备——蔡司新一代机器人全飞秒VISUMAX800及新微创手术SMILEPro技术,在屈光手术效率、精准度和患者体验方面实现质的飞跃,进一步完善公司屈光不正诊疗技术体系;厦门眼科中心成为全国首家SMILEpro手术量突破1,000例的医院,手术数量与质量均位居行业前列。

此外,公司下属多家医院作为国内首批引进并开展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非球面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龙晶PR晶体植入手术的医疗机构,为屈光不正患者提供更多元的摘镜选择和更优质的术后视觉质量。

在白内障手术方面,公司率先引入全国首台强生第七代“Catalys白力士7.0”导航飞秒激光白内障手术系统,在白内障手术精准度、安全性、手术时间和视觉质量上实现了革命性突破;引进瑞士Ziemer全新一代全飞FEMTOLDVZ8激光手术平台,实现多功能角膜手术、白内障手术、CLEAR全飞秒手术一机多用,满足各类手术需求;引进蕾明视康视无极®焦深延长EDoF人工晶状体、蕾明视康视全极®连续型三焦点人工晶状体、世纪康泰亮视安®全新一代三焦点Plus人工晶状体等多款国产高端人工晶体,进一步丰富屈光性白内障手术诊疗选择。

在眼病诊疗方面,公司率先引进国际领先的强脉冲光干眼治疗仪“OptiLight点睛之笔”,推动实现干眼精准诊疗;引入我国首台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高端眼科超声设备“决明Ophthus8T”,为疑难眼病的精准诊疗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引进国内首个获批且目前唯一获批用于治疗甲状腺眼病的药物——替妥尤单抗注射液,为甲状腺眼病患者提供突破性的治疗方案。

2、持续深化临床学科建设,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临床学科建设,加强临床诊疗规范化培训和精细化管理,深化资源协同,聚焦疑难眼病诊疗,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同时,公司围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通过临床路径梳理,深入做好病种精细化测算,优化成本管控和精细化运营,发挥疑难眼病专家及学科诊疗优势,推动诊疗服务升级、诊疗模式创新和临床智能化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发展眼视光业务,围绕华厦眼科“365近视防控模式”,持续完善近视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定期筛查及科学干预,报告期内公司已有45家医院成功入选地方政府近视防控项目合作单位;加快推进视光中心建设,综合运用角膜塑形镜(OK镜)、功能性镜片、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视功能训练等诊疗产品和手段,持续推动眼视光业务从传统验光配镜向综合视光服务的多元化发展转型;成立国内首批“高度近视白内障专病门诊”,聚焦高度近视合并白内障患者,在复杂屈光性白内障诊疗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构建覆盖不同人群的长期视觉健康管理体系;成立“微创玻璃体视网膜手术示范中心”,发挥华厦眼科疑难眼病诊疗优势,聚焦复杂视网膜病变的精准诊疗、手术技术规范化培训及前沿科研转化;成立“青光眼微创手术iStent培训基地”及“儿童青光眼诊治基地”,开展青光眼规范化诊疗培训,针对儿童青光眼的特殊需求,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

此外,公司持续深化AI、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眼科临床诊疗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快数智化赋能。

公司与厦门大学眼科研究所联合发布国内首个干眼AI自测工具,通过AI智能筛查技术实现干眼症状的智能化初步诊断,提高干眼症诊疗效率;与蜂巢科技、雷鸟创新等智能眼镜硬件厂商开展合作,尝试打造全新的视觉健康智能解决方案;在全国率先引进蔡司EQWorkplace数智化系统,实现白内障老视从术前评估、晶体计算、导航规划到术后随访管理的高效全流程管理,引领行业智能化转型。

3、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围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监测指标(2025年版)》,强化培训和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巡查,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公司成立首届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完善公司护理规范与标准、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目标、控制标准及评价方法,规范护理行为,提升护理质量水平;公司下属医院全面推广自主研发的大数据门诊电子病历系统,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

为持续提升患者服务质量与医院管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客服部正式更名为“服务质量管理中心”,全力打造高品质医疗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了《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服务补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规范患者投诉管理流程,健全服务补救机制;二是围绕考核评价体系、标准手册规范化、信息化平台、培训体系、检查督导体系,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开展服务品质提升专项工程,落地重点标杆试点医院,通过职业形象、服务流程、医患沟通等系统化项目培训与服务优化提升,推动试点医院客服工作关键指标改善,服务规范性与患者满意度显著提升,构建了标准化服务体系;开展医院窗口单位服务提升专项活动,组织各医院导诊、药房、收费及配镜四个窗口人员进行每周打卡、交叉检查、月度检查及科室自查,推动窗口服务提升;四是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常态化培训及服务质量巡查,累计开展各类服务质量培训54次,参与人数超6,000人次,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

4、强化科研技术创新,科技影响力持续提升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华厦眼科依托在眼病诊疗领域的技术优势,持续推动科研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临床应用,深化以科研服务临床,以临床反哺科研的创新机制,为眼科临床诊疗技术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华厦眼科获得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授予的“中国眼科病理联盟COPA中心级单位”,标志着公司在眼科病理研究领域已迈入国家级水平;厦门眼科中心作为福建省牵头单位承办国家级研究项目“主要致盲性眼底病筛查和转诊相关研究”,为全国14个省级牵头单位之一,探索建立致盲性眼底病管理模式;华厦眼科与上海大学联合成立“眼科技术联合转化中心”,致力于眼科技术的转化与应用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报告期内,华厦眼科学科建设委员会主任、厦门眼科中心名誉院长刘祖国教授成功当选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成为公司第三位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华厦眼科黎晓新教授、赵堪兴教授、刘祖国教授、谢立信院士共同入选“第二届亚太眼科领袖百强榜”,黎晓新教授凭借卓越的学术贡献与临床影响力,位列榜单第9名,并同时荣登“21世纪亚太眼科领袖榜”,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眼科学术研究和临床诊疗领域的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

在由院士领衔的核心专家团队的带领下,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福建省眼表与角膜病重点实验室、厦门市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厦门市眼部疾病重点实验室等一系列科研创新平台,公司积极推动科研技术创新、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和骨干人才培育,取得了丰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50项,新增专利授权18项,软件著作权11项;在各类期刊新增发表科研文章111篇,其中SCI收录77篇;新增参与制定或修订的行业标准8项;新增获批医学科研项目5项,新增开展各类临床试验项目11项并担任PI。

厦门眼科中心副院长吴护平教授团队的科研课题《重大角膜及眼表疾病的关键诊疗技术和规范建设》斩获“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厦门眼科中心业务副院长刘旭阳教授团队的科研课题《眼病的分子遗传学系列研究》获“福建医学科技奖三等奖”及“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公司还积极举办及参与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主办了第十一届华厦眼科国际论坛,以及各类学术会议、论坛7场;组织专家参加第二十五届国际眼科学学术会议、第二十五届国际视光学学术会议(COOC2025)、2025视觉健康创新发展国际论坛(VisionChina2025)等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成果,共同推进我国眼科临床诊疗技术、教学与科学研究发展。

5、深入推进人才发展战略,激活人才发展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围绕“1236”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推进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和人才激励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公司战略落地、组织管理效率提升及企业文化建设注入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引进全职眼科医疗人才40余人,应届毕业生200余人(其中眼科学硕博23人),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统筹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及人才技术高地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先后举办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战略与学术研讨会”、“2025年华厦眼科人力资源研讨会”,推动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深入落地;建设学习型组织,常态化开展各类技能、能力提升培训,并有针对性开展中高层管理提升培训、“卓越管理”读书会等项目,全面增强人才团队管理效能。

公司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战略,积极探索人才联合培养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9家医院获院校产教融合平台挂牌,其中东莞华厦获授“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天津华厦眼科医院获授“天津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教师临床实践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公司专家共有14人次受聘高校荣誉职务,并为旗下22家医院提供校企合作专项指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与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四十多所院校建立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共建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助力公司人才战略实施,实现了产学协同与互利共赢。

公司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激励体系,提高人才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发布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向296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授予不超过752.7840万股股份,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概况(1)眼科医疗服务市场持续扩容近年来,在国家战略及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眼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国民眼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推动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为眼科医疗行业企业特别是非公医疗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2024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眼科门急诊人次从2015年的0.98亿人次增至1.57亿人次,眼科专科医院的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护士人数分别提升至2.47万人和4.01万人,眼科门急诊量及眼科执业医生数量稳步攀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2024全球视光市场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2023年,我国眼科专科医院数量从945家增长至1,674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

其中,民营眼科专科医院从2019年的890家增长至2023年的1,609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4%。

预计到2028年,国内眼科专科医院数量将以14.8%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3,126家,其中,民营眼科医院将以13.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3,044家。

近年来,国家政策持续支持民营经济及社会办医发展,不断优化社会办医环境,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增加优质医疗服务领域供给。

受益于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政策,民营眼科医疗机构取得快速发展,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

受益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人口老龄化趋势、眼科诊疗技术设备升级、居民用眼习惯改变及眼健康知识的普及,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依然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

(2)眼科诊疗服务需求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国眼科诊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一方面,国家近视防控战略持续深化。

据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6岁儿童近视率分别为51.9%、12.7%,总体近视率与2018、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7%、0.7%;但小学、初中、高中近视率分别为36.7%、71.4%、81.2%,较往年呈现上升趋势。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趋势带动老年性眼病长期需求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3.10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2.0%;65岁及以上人口数已达2.20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6%。

据测算,预计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人,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与年龄相关的常见眼病包含白内障、老视、青光眼、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和视网膜脱离等,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以及中国预期寿命的增加,年龄相关眼病患者数量预计将持续增长。

以白内障和老花眼为例: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白内障发病率达80%,预计至2050年我国白内障患者人数将增至2.41亿;而老花眼在52岁以后的发病率接近100%,超八成60岁以上老年人正在遭受老花眼和白内障的双重困扰。

未来,人口老龄化趋势预计将推动我国各类老年性眼病诊疗需求持续增长。

此外,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干眼症呈现增长态势和年轻化趋势,逐渐成为“国民眼病”。

《中国干眼专家共识(2024)》指出,我国现有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干眼的患病率约21.0%—52.4%。

干眼作为常见的眼部疾病之一,患病率较高,但可防可治,随着眼健康知识的普及及眼病诊疗技术的发展,干眼个性化诊疗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

(3)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方面,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居民医疗支付能力逐步提高。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4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截至2024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7亿人,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参保率稳定在95%。

2023年以来,我国持续出台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健康发展,探索制定丙类药品目录,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医保参保率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药品目录扩容等改革成效,推动居民医疗服务就诊意愿和支付能力逐步提升。

另一方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推动医疗机构提质增效。

2023年,国家医保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长期来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少了居民看病就医的负担,提高了就诊意愿,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提升诊疗水平和精细化运营,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4)数智化转型推动行业变革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加快医院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被应用于眼科医疗行业,进一步推动眼科诊疗技术升级、产品设备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具体表现如下:①智能诊疗、远程会诊、AI辅助诊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提升了眼病诊疗效率和基层眼科服务能力,扩大了眼科医疗服务的触达范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②手术技术、设备的智能化、数字化迭代,在提高操作精度、安全性的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治疗方案;③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还推动了医院的智慧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行业政策及趋势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期,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国家卫健委于2022年制定了《“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从国家战略及政策层面,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国家政策层面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出台《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进一步支持、引导、规范眼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1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动眼科价格项目体系规范化、标准化。

眼科类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整合现行项目,助力高价值创新眼科技术加快实现临床收费转化;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多个检查治疗项目,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突出技术劳务价值,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

眼科类立项指南的出台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优化眼科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文件如下:数据来源:整理自政府网站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与中国整体医疗服务市场结构相似,从市场规模上看,目前公立医院在眼科医疗服务领域仍然处于主导地位,非公眼科医院形成有益补充并保持增长趋势。

公司是全国连锁眼科医院集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19个省和直辖市、49个城市开设64家眼科专科医院和67家视光中心,辐射国内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通过连锁运营的模式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

公司在学术影响力、分院数量、年诊疗人次、手术量、收入等多个维度居行业前列。

发展进程

公司的前身华厦眼科有限设立于2004年8月12日,设立时的企业名称为“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为华厦投资、欧华进出口,注册资本3,500万元,住所为厦禾路336号,经营范围为“1、眼科、中医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上经营范围限厦门眼科中心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2、眼科科研、咨询、学术交流;3、视力验光、配镜;4、批发、零售眼镜;5、对医疗、高科技产业的投资”。

2004年7月20日,华厦投资与欧华进出口签订《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华厦眼科有限,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华厦投资认缴货币出资3,325万元(设立时缴付首期出资1,610万元,第二期出资1,715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欧华进出口认缴货币出资175万元(设立时缴付全部出资175万元)。

2004年7月29日,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嘉泓[2004]Y16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7月29日,华厦眼科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1,785万元,其中,华厦投资实缴出资1,6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出资方式为货币;欧华进出口实缴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4年8月12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厦眼科有限成立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

2015年12月9日,华厦眼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华厦眼科有限整体变更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华厦眼科有限的股东苏庆灿和华厦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260,000,000元,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2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有限公司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部分3,628,654.4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华厦眼科有限股东按其在华厦眼科有限的持股比例相应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2015年12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24日,华厦眼科有限的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华厦眼科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共计2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3,628,654.46元转为资本公积。

2020年7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补充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6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6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厦眼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61727554T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

2017年5月,苏庆灿股份转让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苏庆灿将所持有的占公司0.376%的股份(认缴注册资本188万元,实缴188万元)以1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宝鑫华厦。

2017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了上述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2017年5月,股权转让相关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股份转让向华厦眼科出具了编号为登记内备字[二〇一七]第2002017050835020号的《备案通知书》。

2017年10月,华厦投资、宝鑫华厦股份转让2017年10月11日,公司股东华厦投资与鸿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华厦投资将其持有的2,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

同日,公司股东宝鑫华厦分别与鸿浮投资、颂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宝鑫华厦将其持有的20,83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1,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颂胜投资。

同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份变动后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31日,前海淮泽与公司股东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3万股、90万股、65万股、100万股股份(合计3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76%)分别以913万元、990万元、715万元、1,100万元,合计3,7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前海淮泽。

2019年12月,昊蕴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29日,昊蕴投资与华厦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昊蕴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以1,0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