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向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工作
经营范围: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钟表、眼镜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专科医院;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保健食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综合零售。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301267)。
当前,集团已在全国管理100多家眼科医院及眼视光中心。
作为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的先行者,华厦眼科业务范围涵盖全生命周期,已建立覆盖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共八大眼科亚专科科室及眼视光的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
集团本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三级甲等眼科医院、厦大附属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眼表及角膜病重点实验室等,是全国眼科诊疗领域服务能力领先的单体医院。
华厦眼科致力于打造眼科人才高地,汇聚了我国玻璃体手术外科的开拓者、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原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学会眼科医师分会原会长黎晓新教授,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开拓者和领军人物、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名誉会长赵堪兴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终身名誉主任葛坚教授,我国眼表及干眼领域的开拓者、亚洲干眼协会原主席刘祖国教授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领军人才。
目前集团拥有两位国际眼科学科学院(AOI)院士,正是厦门眼科中心总院长黎晓新教授、集团专家委员会主席赵堪兴教授。
华厦眼科拥有成熟的“医教研”体系,不断引进国际前沿眼科诊疗设备和技术,持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在本部五缘院区打造全国疑难眼病会诊平台,建设华厦眼科医院集团眼科研究所,拥有863计划、973计划、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及省市课题300多项。
集团还致力通过两院、两所、三基地、三站、合作院校等一系列发展平台,打造眼科精英培养摇篮,相继推出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知名高校培养博士后,助推国家医师建设,培养未来眼科领军人才。
阔步发展的同时,华厦眼科始终不忘履行社会责任。
自成立以来,集团公益诊疗足迹不仅遍布全国各地,还先后十多次走出国门,应邀前往缅甸、老挝、尼泊尔、柬埔寨、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慈善光明行,为国际光明事业贡献力量,央视先后多次就此报道点赞。
华厦眼科秉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遵循“精湛医术、合理收费、高尚医德、贴心服务、快捷方便、优雅环境”的经营理念开展规模化连锁经营,并坚持“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朝着“建眼科名院铸百年华厦”的愿景砥砺奋进,以求实现“病人满意、员工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同、政府放心”的目标! 源于厦门,服务中华,走向世界。
当前,华厦眼科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将继续秉持“医教研均衡发展”及“打造人才技术高地”的理念,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双轮驱动,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布局。
未来,计划在国内新增120-150家眼科医院,以及200家眼视光中心,条件成熟时还将布局美国、澳洲、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并构筑战略纵深,不断向眼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致力为更多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服务,推动中国眼科事业发展,持续为健康中国建设、为全民眼健康贡献“华厦力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Q84卫生”中的“Q8415专科医院”。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作为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始终坚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面向广大公众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立足厦门眼科中心标杆模式,公司持续推进连锁布局,初步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并于2024年成功收购成都爱迪眼科(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拥有“双三甲”眼科医院的大型医疗连锁集团。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发展”战略,秉持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带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更多眼病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收费合理、方便贴心的优质眼科诊疗服务。
(二)经营模式1、诊疗服务模式凭借多年在眼科行业的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诊疗服务流程。
患者到院,先由医院导诊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分诊后挂号;首诊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病史询问,重点关注患者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并完成病历记录。
若首诊医师经诊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则邀请其他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治疗。
随后,会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合适的治疗方案,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住院,若患者病情涉及两科以上或出现其他需手术住院治疗的情形,首诊医师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手术住院。
住院期间,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上级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并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达到出院条件后,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予患者,并向患者及其亲属认真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在手术管理方面,公司同样制定了标准化流程,可分为手术审批和手术实施两个阶段。
手术审批可分为正常手术审批和特殊手术审批,其中特殊手术审批系指符合公司特殊手术规定的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特殊诊治申报表》,经科内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和业务院长,获准后方可手术。
手术实施可分为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中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四个环节,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主持。
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为了减少手术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手术分级管理进行把控。
手术分级管理主要从手术及有创操作技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和医师手术权限分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目标是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2、销售模式(1)定价模式对于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方针政策,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服务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
对于诊疗服务中的药品销售,公司下属医院主要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关于药品定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其为定价依据。
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行集团审批管理、各医院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
各主体的权限分配为集团财务管理部为主,医保管理部协助,各医院财务科及医保办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
另外,公司在经营期间医保项目的价格调整周期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非医保项目根据下属各医院的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2)结算模式公司诊疗服务、药物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患者自费结算、医保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3、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药品及配镜材料等。
为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凸显规模效应,公司通常统一与合格供应商协商、谈判并签署采购协议。
为保证公司可获得高质量、稳定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
公司采购部针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清单,对供应商的产品资质、经营资质、市场声誉及产品定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考察评定,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公司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名册。
目前,公司针对主要采购品种已形成一套内部采购目录,按照公司采购目录指定的供应商和价格进行采购;对于采购目录外的品种,需进行询价比价并经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
对于供应商的持续管理,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对供应商名册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1、概述2025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华厦眼科“1236”战略发展规划的落地开局之年。
华厦眼科紧扣“健康中国”战略导向,坚守“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围绕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及公司战略规划,在战略布局、技术升级、医疗服务、科研创新、人才培育、智慧医疗等多领域协同发力,推动战略布局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提质增效,科研创新成果丰硕,数智赋能转型加速,公司经营发展稳健向好,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9亿元,同比增长2.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亿元,同比增长2.8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5.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7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如下:(1)深化区域协同发展,聚焦医院提质增效2025年,公司围绕“1236”发展战略规划,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发展”战略,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实际,稳步推进全国医疗服务网络布局,深化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世界级眼科中心和区域眼科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核心医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牵头成立厦门大学眼科医学系,依托厦门大学及各附属医院的眼科人才及优质医疗资源,致力于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眼科人才,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厦门眼科中心在临床诊疗、科研创新及人才发展方面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上海和平眼科医院正式挂牌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同步成立“上海大学医工交叉研究院眼科研究所”“上海大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及“上海大学实习基地”,发挥产教融合优势,推动建设上海区域眼科中心,深化公司在长三角及华东地区的战略布局;成都爱迪眼科医院正式立项为“2025年度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入选“2025年国家眼科专业质控中心眼科质控哨点医院”,继获评三甲眼科专科医院后,临床实力和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
此外,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布局持续完善;合肥华厦名人眼科医院、毕节华厦阳明眼科医院等多家医院焕新升级,推动医院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深化临床学科建设,持续推动技术创新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推动临床诊疗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深化与蔡司医疗、爱尔康、强生眼力健、蔡司光学、拜耳医药等国际领先企业的战略合作,引进国际前沿诊疗技术设备,保持诊疗技术水平与国际同步。
在屈光手术领域,公司持续推动屈光术式升级,为患者提供多元、个性化的摘镜选择。
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成都爱迪、郑州视光、福州眼科等9家医院率先引进蔡司新一代机器人全飞秒VISUMAX800及新微创手术SMILEPro技术,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全飞秒SMILEPro超1.2万例;公司持续深化与STAAR公司在EVOICL领域的战略合作,率先引进新一代EVO+ICL(V5)晶体,厦门眼科中心成为“EVO+ICL(V5)临床研究联盟成员单位”,公司旗下多家医院成为全国首批应用合作中心,进一步深化公司在ICL领域的领先布局;与爱尔康达成全新战略合作,加速扩大全光塑技术在公司下属医院的应用范围,满足更多患者个性化全眼定制需求;国内首批引进并开展国产龙晶PR晶体植入手术,进一步丰富屈光不正诊疗选择。
报告期内,厦门眼科中心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开展“屈光手术多中心临床研究合作”,正式开启双方在屈光手术临床研究领域的深度合作。
在眼视光及近视防控领域,华厦眼科依托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赵堪兴教授领衔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及华厦眼科“365近视防控模式”,持续完善近视防控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厦门眼科中心斜视与小儿眼科入选“2025年厦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及疑难眼病诊疗高地;公司与蔡司光学达成战略合作,成为“蔡司眼健康全链路合作平台”项目首家医疗合作伙伴,全国首家蔡司眼健康管理中心在公司下属济南华视眼科医院落地;率先引进蔡司青少年近视防控新品——小瞳堡镜片,建立小瞳堡镜片临床示范与培训中心,推动实现长期稳定的防控效果;引进0.02%、0.04%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进一步完善近视防控个性化诊疗手段。
在眼病诊疗领域,公司引进国内首台强生眼力健“Catalys白力士7.0”导航飞白手术系统、博士伦StellarisElite超乳手术设备等国际前沿诊疗设备,设立全国首批“高度近视白内障专病门诊”,进一步提升复杂屈光性白内障诊疗能力;成立“微创玻璃体视网膜手术示范中心”,聚焦复杂视网膜病变的精准诊疗、手术技术规范化培训及前沿科研转化,提升眼底病诊疗新高度;引进拜耳艾力雅®8mg(阿柏西普8mg)眼内注射溶液,为眼底病患者带来长效治疗的新选择;成功实施全国首批青光眼Hydrus微支架植入术,成立“青光眼微创手术iStent培训基地”及“儿童青光眼诊治基地”,完善青光眼诊疗服务体系;公司眼表学科团队创新性提出并验证圆锥角膜“屈光性角膜交联”新方案,提高了术后矫正视力及角膜形态稳定性,为国内圆锥角膜的诊疗开辟了新路径;率先引进国际领先的干眼治疗设备OptiLight,厦门眼科中心获授“OptiLight全国临床应用示范基地”,开启干眼精准治疗新篇章。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眼泪道学组正式成立,福建省泪道疑难病例会诊中心、儿童泪道疾病微创手术中心、泪道诊疗技术培训中心相继落地,进一步提升公司泪道疾病诊疗水平;厦门眼科中心开设中医眼科门诊,重点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老年退行性眼病、干眼症、眼睑痉挛、视神经萎缩及眼科术后康复等特色诊疗,打造中西医结合的特色诊疗模式。
(3)人才与科研双轮驱动,学术影响力彰显2025年,公司积极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梯次鲜明、互补共进的覆盖“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依托平台资源优势和科研人才引领作用,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临床转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建设眼科医学高地。
报告期内,公司黎晓新教授、刘祖国教授、谢立信院士3人共同入选美国斯坦福大学2025年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终身科学影响力榜单”及“2025年度影响力榜单”;刘祖国教授成功当选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成为公司第三位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公司黎晓新教授、赵堪兴教授、刘祖国教授、谢立信院士入选“第二届亚太眼科领袖百强榜”,黎晓新教授同时荣登“第一届21世纪亚太眼科领袖榜”,彰显了华厦眼科顶尖的专家实力以及在全球眼科领域的卓越科研实力。
在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及顶尖专家团队的引领下,公司科研创新成果丰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35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1项;在各类期刊新增发表科研文章267篇,其中SCI收录178篇;新增获批医学科研项目46项;新增开展各类临床试验项目21项并担任PI;新增参与制定或修订的行业标准27项。
其中,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刘祖国教授牵头的科研项目“角膜感觉神经中乙酰胆碱的‘跨神经元种类’转运与调控机制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立项;华厦眼科获得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授予的“中国眼科病理联盟COPA中心级单位”,眼科病理研究迈入国家级水平;厦门眼科中心牵头承办国家级研究项目“主要致盲性眼底病筛查和转诊相关研究”,推动建立福建省眼底病标准化筛查与转诊合作网络。
公司积极举办及参与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主办了第十一届华厦眼科国际论坛,以及各类学术会议、论坛84场,组织专家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成果,共同推进我国眼科临床诊疗技术、教学与科学研究发展。
依托“医教研”协同发展优势,公司积极推进眼科医疗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等人才培训项目,截至目前项目设立并运行了178个继续教育基地,开设了17项专业技能培训项目,2025年相继举办各类培训班32个场次,累计培训各类临床医疗技术人员近3500人次;公司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与上海大学等6所院校达成校企合作共建,公司下属医院取得附属医院、教学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基地等各类院校挂牌16项,为各学科高质量发展持续培育精英优秀人才。
(4)加快推进数智转型,全面提升医院效能2025年,华厦眼科持续深化数智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以患者诊疗需求与医院智慧管理为核心,将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入眼科诊疗与服务全链条,探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的智慧医疗场景体系,优化患者就医流程,提高医疗精细化水平,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AI辅助诊疗的探索与应用。
目前,由厦门眼科中心合作研发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AI筛查系统,已通过网络平台部署,广泛应用于全国30余家眼科医院,通过AI辅助阅片提升了影像分析效率,同时有效降低了漏诊与误诊的风险;公司与厦门大学眼科研究所联合发布国内首个干眼AI自测工具,通过AI智能筛查技术实现干眼症状的智能化初步诊断,提高干眼症诊疗效率;与国内部分智能眼镜厂商开展合作,积极探索视觉健康智能解决方案;由厦门眼科中心与厦门大学眼科研究所联合申报的技术项目“眼前节疾病AI智能诊断平台”,依托深度学习与大数据系统实现高效、精准的辅助诊断,成功入选科技日报“十四五”硬核成果。
在智慧服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下属厦门眼科中心率先启动DeepSeek本地化部署,推动AI智能体建设,通过掌上医院实现AI智能导诊、AI预问诊、智能推荐诊断、报告分析、病历书写、健康咨询、用药咨询、报告解读、科普宣教等多项AI功能应用,极大优化了患者就医流程,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推动公司运营提质增效,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智慧医疗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智慧管理方面,厦门眼科中心已经建立了移动医生工作站、移动麻醉工作站、移动护理工作站等系统平台,打通各系统数据,实现智能化管理;积极推广大数据门诊病例应用,结构化门诊电子病历,方便临床数据提取,目前电子病历使用率已达100%;建立医院运营中心和智慧后勤平台,实现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通过BI辅助决策,对医疗数据、运营数据进行实时获取和智能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截至目前,公司在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相关领域的应用尚在逐步探索和落地中,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5)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实现精细化管理2025年,华厦眼科持续深化“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系统性构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持续提升患者服务满意度,推动实现精细化运营管理。
报告期内,华厦眼科牵头联合二十余家单位及专家,编制发布《非公立眼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指南》团体标准,并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推动我国非公立眼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公司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系统完善了服务管理制度与标准,构建了“岗位规范-管理制度-操作标准”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制度体系,整合发布《医院服务标准化管理及评价体系1.0》,内容涵盖10种服务管理制度、4类职业道德规范、5种服务行为规范、29个专科服务标准等模块,明确医患沟通、首诉负责、投诉管理、服务补救等关键机制;围绕公司首批试点医院开展服务品质提升专项工程,制定与发布《医院服务品质提升专项工程标准化方案》,明确服务质量飞行检查全流程标准,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方案;积极开展服务培训与检查,通过“制度规范+理论培训+场景演练+案例实操”三位一体培训体系及“科室自查-全院督导-集团飞检(含第三方检查)”三级督导机制,实现服务过程精细化管控。
2025年,公司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10余场,覆盖超11,000人次。
公司的前身华厦眼科有限设立于2004年8月12日,设立时的企业名称为“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为华厦投资、欧华进出口,注册资本3,500万元,住所为厦禾路336号,经营范围为“1、眼科、中医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上经营范围限厦门眼科中心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2、眼科科研、咨询、学术交流;3、视力验光、配镜;4、批发、零售眼镜;5、对医疗、高科技产业的投资”。
2004年7月20日,华厦投资与欧华进出口签订《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华厦眼科有限,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华厦投资认缴货币出资3,325万元(设立时缴付首期出资1,610万元,第二期出资1,715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欧华进出口认缴货币出资175万元(设立时缴付全部出资175万元)。
2004年7月29日,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嘉泓[2004]Y16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7月29日,华厦眼科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1,785万元,其中,华厦投资实缴出资1,6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出资方式为货币;欧华进出口实缴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4年8月12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厦眼科有限成立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
2015年12月9日,华厦眼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华厦眼科有限整体变更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华厦眼科有限的股东苏庆灿和华厦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260,000,000元,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2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有限公司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部分3,628,654.4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华厦眼科有限股东按其在华厦眼科有限的持股比例相应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2015年12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24日,华厦眼科有限的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华厦眼科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共计2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3,628,654.46元转为资本公积。
2020年7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补充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6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6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厦眼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61727554T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
2017年5月,苏庆灿股份转让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苏庆灿将所持有的占公司0.376%的股份(认缴注册资本188万元,实缴188万元)以1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宝鑫华厦。
2017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了上述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2017年5月,股权转让相关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股份转让向华厦眼科出具了编号为登记内备字[二〇一七]第2002017050835020号的《备案通知书》。
2017年10月,华厦投资、宝鑫华厦股份转让2017年10月11日,公司股东华厦投资与鸿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华厦投资将其持有的2,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
同日,公司股东宝鑫华厦分别与鸿浮投资、颂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宝鑫华厦将其持有的20,83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1,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颂胜投资。
同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份变动后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31日,前海淮泽与公司股东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3万股、90万股、65万股、100万股股份(合计3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76%)分别以913万元、990万元、715万元、1,100万元,合计3,7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前海淮泽。
2019年12月,昊蕴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29日,昊蕴投资与华厦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昊蕴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以1,0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