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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 - 301267.SZ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11-0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苏庆灿
企业英文名
Huaxia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成立日期
2004-08-12
董事长
苏庆灿
注册地
福建
所在行业
卫生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厦眼科
股票代码
301267.SZ
上市日期
2022-11-07
大股东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0.45 %
董秘
曹乃恩
董秘电话
0592-2108975
所在行业
卫生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勇;黄卉;郑凡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50200761727554T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福建
成立日期
2004-08-12
法定代表人
苏庆灿
董事长
苏庆灿
企业电话
0592-2108975
企业传真
0592-2108895
邮编
361006
企业邮箱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向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工作

经营范围: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钟表、眼镜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专科医院;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保健食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综合零售。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301267),已在全国管理100多家眼科医院和眼视光诊所,辐射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

作为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的先行者,华厦眼科业务范围涵盖全生命周期,已建立覆盖白内障,眼底,屈光,斜弱视与小儿眼科,青光眼,眼表,眼外伤,泪道、眼眶病及眼整形八大亚专科,以及眼视光的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

集团旗下两家三级甲等眼科医院分别是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和成都爱迪眼科医院。

集团本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三级甲等眼科医院、厦大附属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眼表及角膜病重点实验室等,诊疗服务能力全国领先。

成都爱迪眼科医院是四川省首批、成都市唯一三甲眼科医院,成都市眼科重点专科,首批西部十二省(市区)社会办医标杆医院。

未来,集团将充分发挥“双三甲”优势,构建“三甲引领、区域协同、辐射全国”的全新战略纵深。

华厦眼科致力于打造眼科人才高地,汇聚了我国玻璃体手术外科开拓者、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荣誉主委黎晓新教授,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开拓者、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第十届主任委员赵堪兴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终身名誉主任葛坚教授,我国眼表及干眼领域开拓者、亚洲干眼学会前任主席刘祖国教授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领军人才。

目前集团拥有3位国际眼科科学院(AOI)院士,分别是厦门眼科中心总院长黎晓新教授、集团专家委员会主席赵堪兴教授、集团学科建设委员会主委刘祖国教授。

华厦眼科拥有成熟的“医教研”体系,不断引进国际前沿的眼科诊疗设备和技术,持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在本部五缘院区打造全国疑难眼病会诊平台,建设华厦眼科医院集团眼科研究所,拥有863计划、973计划、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及省市课题400多项。

集团还致力通过两院、两所、三基地、三站、合作院校等一系列发展平台,打造眼科精英培养摇篮,相继推出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大学等知名高校培养博士后,助推国家医师建设,培养未来眼科领军人才。

华厦眼科勇立科技创新潮头,积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目前,集团已建立“眼科通”医疗服务平台、眼科智能患教平台、5G智能眼科医院等一系列智慧平台,并持续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包括本地化部署DeepSeek大模型、启动眼科AI创新平台等,致力于打造集“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智能守护国民全生命周期眼健康。

阔步发展的同时,华厦眼科坚持光明与爱相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自成立以来,集团公益诊疗足迹不仅遍布全国各地,还先后十多次走出国门,应邀前往缅甸、老挝、尼泊尔、柬埔寨、斯里兰卡、乌兹别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慈善光明行,为国际光明事业贡献力量,央视先后多次就此报道点赞。

华厦眼科秉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遵循“精湛医术、合理收费、高尚医德、贴心服务、快捷方便、优雅环境”的经营理念开展规模化连锁经营,并坚持“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朝着“建眼科名院铸百年华厦”的愿景砥砺奋进,以求实现“病人满意、员工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同、政府放心”的目标!源于厦门,服务中华,走向世界。

未来,华厦眼科将继续秉持“医教研均衡发展”与“打造人才技术高地”理念,发挥三甲保障力、全域诊疗力、智慧创新力、院士领航力、连锁辐射力、学术支撑力,以及专业、安心、责任、便捷、守护、育才之爱的“六力六爱”优势,加速实现“1236”发展目标,让优质眼科医疗服务惠及更广大患者,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更强劲的“华厦力量”!

商业规划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Q84卫生”中的“Q8415专科医院”。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1、主要业务作为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始终坚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面向广大公众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立足厦门眼科中心标杆模式,公司持续推进连锁布局,初步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并于2024年成功收购成都爱迪眼科(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拥有“双三甲”眼科医院的大型医疗连锁集团。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发展”战略,秉持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带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更多眼病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收费合理、方便贴心的优质眼科诊疗服务。

2、经营模式(1)诊疗服务模式凭借多年在眼科行业的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诊疗服务流程。

患者到院,先由医院导诊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分诊后挂号;首诊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病史询问,重点关注患者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并完成病历记录。

若首诊医师经诊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则邀请其他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治疗。

随后,会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合适的治疗方案,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住院,若患者病情涉及两科以上或出现其他需手术住院治疗的情形,首诊医师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手术住院。

住院期间,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上级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并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达到出院条件后,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予患者,并向患者及其亲属认真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在手术管理方面,公司同样制定了标准化流程,可分为手术审批和手术实施两个阶段。

手术审批可分为正常手术审批和特殊手术审批,其中特殊手术审批系指符合公司特殊手术规定的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特殊诊治申报表》,经科内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和业务院长,获准后方可手术。

手术实施可分为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中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四个环节,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主持。

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为了减少手术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手术分级管理进行把控。

手术分级管理主要从手术及有创操作技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和医师手术权限分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目标是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2)销售模式①定价模式对于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方针政策,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服务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

对于诊疗服务中的药品销售,公司下属医院主要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关于药品定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其为定价依据。

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行集团审批管理、各医院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

各主体的权限分配为集团财务管理部为主,医保管理部协助,各医院财务科及医保办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

另外,公司在经营期间医保项目的价格调整周期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非医保项目根据下属各医院的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②结算模式公司诊疗服务、药物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患者自费结算、医保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3)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药品及配镜材料等。

为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凸显规模效应,公司通常统一与合格供应商协商、谈判并签署采购协议。

为保证公司可获得高质量、稳定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

公司采购部针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清单,对供应商的产品资质、经营资质、市场声誉及产品定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考察评定,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公司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名册。

目前,公司针对主要采购品种已形成一套内部采购目录,按照公司采购目录指定的供应商和价格进行采购;对于采购目录外的品种,需进行询价比价并经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

对于供应商的持续管理,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对供应商名册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华厦眼科紧跟健康中国建设部署,紧扣国民经济及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发展要求,坚守眼科医疗主业初心,深耕眼健康服务事业。

公司坚定不移以医疗质量与服务能力提质增效为核心抓手,持续夯实临床诊疗、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与人才发展,聚焦全生命周期、多元化、个性化的诊疗服务需求,积极推进临床诊疗技术升级、数智化转型赋能、眼健康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等创新举措,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5亿元,同比增长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3.5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7.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2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如下:1、聚焦学科建设,以前沿技术赋能医疗服务提质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学科建设及前沿技术落地赋能,加快引进国际先进诊疗设备及临床技术应用,不断丰富临床诊疗技术手段,巩固公司医疗服务水平的先进性和领先地位。

在屈光领域,公司持续推进旗下医院的屈光术式优化升级,积极引进并推广蔡司全飞秒SMILEpro手术、蔡司微创全飞秒精准4.0、爱尔康全光塑、EVO+ICL(V5)晶体植入等新术式,满足患者个性化、多元化的诊疗需求;公司率先引进蔡司新一代全飞秒SMILEpro散光矫正增强版,进一步实现智能化散光精准矫正;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与全球飞秒激光领军企业瑞士Ziemer集团达成全球战略合作,成立“CLEAR超清全飞临床培训中心”,推动CLEAR手术的规范化应用;公司积极开展阿玛仕迈可视老视手术及培训,推动老视诊疗及个性化矫正迈上新台阶;厦门眼科中心屈光科全面升级,4,500平一站式屈光诊疗中心正式落地,并荣获STAAR“EVOICL亚太区临床培训中心”、蔡司“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战略合作伙伴”及“蔡司三焦点老花眼手术示范基地”、爱尔康“全光塑全国带教培训示范中心”、强生眼力健“强生全国老视诊疗与手术卓越中心”等多项荣誉。

在白内障及老视诊疗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白内障学组顺利完成换届,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常务委员叶剑教授正式受聘为厦门眼科中心特聘专家;公司率先引入全球首款同步斩获美国FDA与中国NMPA双重注册批准的全视程人工晶状体——强生眼力健TECNISOdyssey™奥德赛全视程人工晶状体,并成功开展植入手术,厦门眼科中心、上海和平眼科医院与强生眼力健共建“强生亚太老视诊疗与手术卓越中心”,聚焦全视程人工晶体的前沿技术临床应用、国际化培训、案例研究及老视诊疗方案的规范化推广;公司持续推进老视诊疗服务及老视综合诊疗中心建设,成都华厦成立省内首个依照《老视诊疗中心建设与评估团体标准》建设的“老视综合诊疗中心”,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功能老视诊疗服务。

在眼病诊疗领域,公司首批引进蔡司ARTEVO800双导航数字3D手术显微镜,为复杂白内障、眼底、眼表疾病及青光眼手术提供全过程、可视化的精准引导;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获批市级糖尿病眼病专病诊疗中心,持续聚焦糖尿病眼病全周期诊疗与防控,构建“筛查-诊断-干预-随访”全周期慢病管理体系;厦门眼科中心启动“干眼全周期随访关爱工程”,通过定期随访、专属数字化建档、阶段性指标对比等举措,推动干眼全流程慢病管理;公司与隐形眼镜领军品牌目立康联名推出专为硬性透气接触镜设计的多功能护理液,推动眼视光创新产品的临床转化和推广应用。

2、深化医教研协同创新,学术影响力稳步提升公司持续深化创新驱动战略,依托临床诊疗优势,稳步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与科研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临床应用,持续推进公司在疑难眼病攻关及眼科前沿诊疗领域的技术储备,稳步提升行业学术地位与综合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科研平台建设。

公司下属福州眼科、莆田华厦获批福建省博士创新站;成都爱迪完成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成为公司旗下又一家具备GCP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推动公司GCP能力体系建设;公司与鲁南制药签署临床研究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公司及旗下医院开展从I期到IV期等一系列临床研究项目,共同推进眼科创新药物与器械的临床研究和转化。

在院士领衔的核心专家团队的带领下,依托不断完善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公司持续开展眼科疑难病症的攻关及眼科前沿领域的科研创新,积极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和骨干人才培育。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22项,其中发明专利6件;在各类期刊新增发表科研文章105篇,其中SCI收录58篇;新增参与制定或修订的行业标准4项;新增获批医学科研项目21项,新增开展各类临床试验项目15项并担任PI。

其中,公司李海波博士在国际眼科权威期刊发表文章,创新性提出“OVD辅助加压注射扇形翻转内界膜瓣免气体填充术”,为大型/复杂性黄斑裂孔微创治疗提供全新诊疗思路;由公司斜视与小儿眼科团队译著的《斜视高阶手术技巧》中文版正式发布,为复杂斜视手术及临床精准矫治斜视提供了实用参考;华厦眼科专家参与制订的《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循证指南》正式发布,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了科学、精准、统一的实践依据。

3、加快数智化创新应用,推动临床诊疗提质增效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眼科诊疗中的创新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建设,依托数智化技术,构建家、校、医三位一体的近视防控体系。

公司自主研发的华厦眼科数智校筛系统3.0正式上线,打通家校医联动的服务闭环,实现了筛查效率的全面提升。

自今年2月上线以来,数智校筛系统3.0已在全国范围内完成300万+人次筛查,覆盖全国三千多所学校,并在第三届全球医疗科技大会上荣获2026全球医疗科技大奖“眼科应用创新奖”。

在医疗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大数据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大数据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已在下属61家医疗机构完成安装部署,上线运行40家,以数智化赋能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信息化管理水平。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AI技术与眼科医疗服务的深入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牵头成立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AI智能体专业委员会,近20位华厦眼科专家入选专委会首批专家团队,进一步规范AI临床应用,推动医学AI智能体建设。

公司“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多模态影像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今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验收,项目核心成果已在全国30余家医院落地应用,累计阅片超20万张,后续平台将持续升级,逐步拓展至更多常见眼病的早期筛查。

在此基础上,“华厦眼科智能化阅片平台”正式启动,推动智能化阅片实现更大范围应用覆盖,助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在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相关领域的应用尚在探索累积和逐步落地中,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完善眼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发展、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导向,结合眼科专科医疗服务特点与连锁医疗服务布局优势,探索建立多层次、全周期眼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眼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报告期内,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商业保险项目战略合作正式启动,公司与平安健康、镁信健康、宸汐健康等多家保险公司、科技公司及大型保险中介达成“总对总”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合作意向,探索覆盖眼科诊疗全场景的保险服务,已率先开展部分险种试点,加快推进商保支付、医保和商保一站式结算体系建设,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提升诊疗覆盖面,提高就医便捷度。

通过整合医疗服务、保险支付与科技平台资源,打造“医疗+保险+科技”一站式眼健康服务新模式,完善全生命期眼健康管理。

在此基础上,公司同步推进内部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推动建立分层级的商保客户服务体系,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包括专属诊室、优先就诊、术后随访等定制化服务,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逐步搭建医保商保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医保与商保的一站式结算,持续提升就医便捷性。

在完善眼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公司始终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行质控督查,严格执行PDCA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有检查、有反馈、有改进、有巩固,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切实筑牢了安全防线;公司不断优化诊疗流程与就医环境,制订并发布了《医院服务质量督导管理制度》《医院基础服务与品质服务标准》等制度标准,深入开展服务培训与监督,持续在下属医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工程,推动服务体系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政策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持续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发展、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卫生”规范应用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推动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及非公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规范引导。

2026年是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今年3月,《国民经济“十五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民经济“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稳定的政策保障;同时提出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

在此基础上,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健康中国建设的阶段性安排,为医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指引。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引导民营医院找准功能定位,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依法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民营医院专科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不仅为民营医院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也为公司长期以来深耕眼科医疗服务行业,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建设“百年华厦”品牌愿景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持续深化。

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正式启动,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促进行动;教育部开展2026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部署;国家卫健委相继出台近视防治指南、斜视和弱视诊疗指南(2026年版)等规范化文件,进一步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促进行业医疗质量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国家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地,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逐步落地,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医疗服务机构全面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文件如下:数据来源:整理自政府网站2、行业发展概况(1)眼科诊疗服务需求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国眼科诊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一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力度不断深化。

据教育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全国学生总体近视率实现“四连降”,2024年降至50.3%,较2018年下降3.3个百分点,达到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防控目标。

《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提出,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2%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国持续出台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相关政策,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加强视力监测,开展科普教育,构建家校医联动的近视防控体系,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的诊疗需求持续增长。

二是人口老龄化趋势带动老年性眼病长期需求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0%;65岁及以上人口数已达2.2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9%。

据测算,预计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人,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以及中国预期寿命的增加,年龄相关眼病患者数量预计将持续增长。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及基层慢性病管理,推动白内障、老视、青光眼、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和视网膜脱离等眼病诊疗需求持续释放。

三是干眼症、视疲劳等长期诊疗需求持续扩容。

随着电子产品的广泛使用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近年来干眼症呈现增长态势和年轻化趋势,逐渐成为“国民眼病”。

《中国干眼专家共识(2024)》指出,我国现有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干眼的患病率约21.0%—52.4%。

干眼发病率高、病因复杂,是需要长期干预的慢性疾病,干眼个性化诊疗及慢病管理需求持续扩容。

(2)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容近年来,在国家战略及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眼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国民眼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推动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为眼科医疗行业企业特别是非公医疗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2025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眼科门急诊人次从2015年的0.98亿人次增至1.60亿人次,眼科专科医院的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护士人数分别提升至2.64万人和4.13万人,眼科门急诊量及眼科执业医生数量稳步攀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2024全球视光市场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2023年,我国眼科专科医院数量从945家增长至1,674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

其中,民营眼科专科医院从2019年的890家增长至2023年的1,609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4%。

受益于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政策,民营眼科医疗机构取得快速发展,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

随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人口老龄化趋势、眼科诊疗技术设备升级、居民用眼习惯改变及眼健康知识的普及,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依然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

(3)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方面,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居民医疗支付能力逐步提高。

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2026年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稳中有升,截至5月底,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40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

另外,国家持续出台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健康发展,同步推进商保创新药目录,引导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衔接,共同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医保参保率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药品目录扩容、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等改革成效,推动居民医疗服务就诊意愿和支付能力逐步提升。

另一方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推动医疗机构提质增效。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转变。

长期来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少了居民看病就医的负担,提高了就诊意愿,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4)数智化转型推动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加快医院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被应用于眼科医疗行业,进一步推动眼科诊疗技术升级、产品设备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提升诊疗效率与服务可及性。

智能诊疗、远程会诊、AI辅助诊断、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广泛应用,显著提高眼病诊疗效率与基层眼科服务能力,扩大医疗服务覆盖范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实现精准化、个性化诊疗。

手术设备与技术向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在提升操作精度与安全性的基础上,为患者提供更精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改善诊疗体验与临床效果;三是赋能医院智慧化管理。

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医院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推动管理流程优化与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与运营管理水平。

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与中国整体医疗服务市场结构相似,从市场规模上看,目前公立医院在眼科医疗服务领域仍然处于主导地位,非公眼科医院形成有益补充并保持增长趋势。

公司是全国连锁眼科医院集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19个省和直辖市、49个城市开设64家眼科专科医院和55家视光中心,辐射国内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华北等广大地区,通过连锁运营的模式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

公司在学术影响力、分院数量、年诊疗人次、手术量、收入等多个维度居行业前列。

发展进程

公司的前身华厦眼科有限设立于2004年8月12日,设立时的企业名称为“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为华厦投资、欧华进出口,注册资本3,500万元,住所为厦禾路336号,经营范围为“1、眼科、中医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上经营范围限厦门眼科中心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2、眼科科研、咨询、学术交流;3、视力验光、配镜;4、批发、零售眼镜;5、对医疗、高科技产业的投资”。

2004年7月20日,华厦投资与欧华进出口签订《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华厦眼科有限,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华厦投资认缴货币出资3,325万元(设立时缴付首期出资1,610万元,第二期出资1,715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欧华进出口认缴货币出资175万元(设立时缴付全部出资175万元)。

2004年7月29日,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嘉泓[2004]Y16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7月29日,华厦眼科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1,785万元,其中,华厦投资实缴出资1,6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出资方式为货币;欧华进出口实缴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4年8月12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厦眼科有限成立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

2015年12月9日,华厦眼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华厦眼科有限整体变更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华厦眼科有限的股东苏庆灿和华厦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华厦眼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260,000,000元,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2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有限公司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部分3,628,654.4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华厦眼科有限股东按其在华厦眼科有限的持股比例相应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2015年12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24日,华厦眼科有限的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华厦眼科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净资产263,628,654.46元以1:0.9862的折股比例折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共计2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3,628,654.46元转为资本公积。

2020年7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补充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6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6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厦眼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61727554T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

2017年5月,苏庆灿股份转让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苏庆灿将所持有的占公司0.376%的股份(认缴注册资本188万元,实缴188万元)以1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宝鑫华厦。

2017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了上述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2017年5月,股权转让相关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股份转让向华厦眼科出具了编号为登记内备字[二〇一七]第2002017050835020号的《备案通知书》。

2017年10月,华厦投资、宝鑫华厦股份转让2017年10月11日,公司股东华厦投资与鸿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华厦投资将其持有的2,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

同日,公司股东宝鑫华厦分别与鸿浮投资、颂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宝鑫华厦将其持有的20,830,000股股份转让给鸿浮投资,1,000,000股股份转让给颂胜投资。

同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份变动后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31日,前海淮泽与公司股东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涵蔚投资、禄凯投资、博凯投资、鸿浮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3万股、90万股、65万股、100万股股份(合计3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76%)分别以913万元、990万元、715万元、1,100万元,合计3,7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前海淮泽。

2019年12月,昊蕴投资股份转让2019年12月29日,昊蕴投资与华厦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昊蕴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以1,0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厦投资。